債券承銷並不容易。
近日,寧波某國企公布了債券發行承銷商的投標結果,顯示中標的年服務率不高於0。14%。這個比率不是特別低,但它是在投標過程中多次減價的結果,例如第一次變更公告不會超過018% 至 016%,第二次變更公告不會超過016% 至 015%。
一位來自一家龍頭券商的投資銀行家告訴記者,競購人持續降價,說明承銷商之間的競爭非常激烈,面對一些優質發行人,他們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
競標者討價還價了好幾次。
3月5日,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發布《寧波江北投資創業發展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債券發行承銷商招標專案的招標公告》。 公告顯示,由浙商**、永興**組成的聯合體中標,中標的年服務費率為014%。
本次招標最吸引人的部分是投標方多次下調出價**。
2月4日,招標公告正式發布,招標人要求年服務費率不得高於018%,還列舉了對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要求投標人持有證監會頒發的《營業執照》等;財團投標的,財團各方必須持有中國證監會頒發的《營業執照》;進行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人數不得超過2人,以此類推。
2月4日公告當日,招標公司立即發布更正公告,將“年服務費率不得高於018%“修正為”年服務費率不高於016%”。
此後4日內,上述招標企業再次發布更正公告,將“年服務費率不高於016%“修正為”年服務費率不高於015%”。也就是說,投標人不會超過018% 率,最高降至 015%。最終,中標**來到014%。
截至目前,尚不清楚債券的規模。
承銷商的發言權有限。
投標企業多次降價,最終仍能成功投標,這反映出行業內存在乙個比較普遍的現象——在優質地區、優質企業面前,承銷商競爭激烈,但話語權有限,債券承銷越來越難做。 一位大型券商的投資銀行家告訴記者。
記者從採訪中了解到,企業的債券發行率水平受到企業所在地區、企業自身資質、專案本身複雜、後期債券銷售難度等多種因素的影響。 優質企業,如AAA級或央企、省級發行人,主體評級相對較高,債券發行不愁,久期違約風險也很低,同類專案費率相對較低。
好的專案是要搶的,有點量,承銷商幾乎處於被動地位,等待發行人選擇。 上述投資銀行家表示,當然有些專案不算量,利率也很高,但可能存在一些風險點。 已經有公開案件可以跟進,承銷商要對債券違約負責。
記者了解到,承銷商做單項業務,不僅僅是表面上的承銷費,還有業務背後的價值。 例如,多做業務可以使承銷商在承保金額方面在行業中排名更高,提公升品牌形象; 此外,可以更好地維護客戶,並可以作為業務開放進行更多的合作。
禁止惡性低價競爭。
雖然好專案滾了,但承銷商卻無法突破底線去爭取。
記者注意到,即使經過幾次價格調整,上述債券專案的承銷商中標率也降至0。14%,但與之前的一些地板價相比,並不低。 2022年9月底,廣發銀行公布了260億隻債券的6家主承銷商名單,其中部分承銷商低至0。000046%。
為規範公司債券承銷,2021年9月28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公司債券承銷內部約束指引》。 其中提到,承銷機構應建立債券承銷的內部約束體系,內部約束線應包括絕對值內部約束線和利率內部約束線。 承保**突破絕對值內部約束線或費率內部約束線的,應當在公司內部履行特別審批手續,並向協會提交加蓋公司公章的特別說明。
記者從採訪中了解到,監管部門給出的指導價不低於承銷率的5/1000或承銷費100萬元,債券承銷費不應包括律師、鑑定等其他中介費用。 如果承銷商沒有違反上述指導價,則不存在違反不正當競爭的監管要求。
2023年6月,全國金融市場機構投資者協會(NAFMII)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業務監管的通知》,進一步明確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操作規範,加強發行業務自律管理。 NAFMII發現一些債券在發行業務中存在違規行為,例如發行定價不謹慎,以低價承銷以換取市場份額,以及未能遵循市場導向原則確定利率區間。
責任編輯:陶紀燕 |評論:李震 |主管:萬俊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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