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保險,總有人說,“這個不付錢,那個不付錢”,好像拿出的錢都賠了。 別擔心,事實並非如此,根據介面新聞統計,2021年40多家保險公司的理賠資料顯示,保險公司的平均賠率高達98%,小額理賠幾乎全額賠償,堪比“慷慨”的媽媽! 事實證明,一些誤解可能源於資訊滯後或斷章取義。
首先,關於“開車撞你家不賠”的傳說。 當年,2012年版的機動車商業保險條款中確實有這麼乙個奇怪的規定,打自己家一分錢都不賠。 是為了防範那些腦洞大開的“家產競爭”嗎? 周星等專家在《法律適用》雜誌上揭示了問題的本質——家屬免責條款違背了保險公平原則,畢竟即使受害者是親屬,本質上仍然是“第三者”。 好在,這個條款早已從2014年版的條款中刪除,現在提起來純粹是“老新聞”。
其次,當談到搭便車意外保險不賠付的問題時,很多人將其等同於網約車,認為搭便車已經成為一種商業工具,理賠更加困難。 但實際上,王旭生在《法律適用》上發表的**告訴我們,搭便車與網約車有本質區別,前者是“友好契約”,沒有操作屬性。 只要不打搭便車的名義偷偷接單賺外快,普通搭便車的人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拒絕賠付,就是典型的“烏龍”,我們可以拿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當然,沒有完美的100%,在某些情況下,保險不會賠付。 比如酒後駕車、毒駕、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保險公司絕對是“關門”的。 參照中國保險業協會2020年版《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保險公司有權對駕駛員違法駕駛造成的事故說不。 這就像你在網咖喝醉了,不得不玩極限運動,如果你摔倒受傷了,誰應該受到責備? 法律不允許保險公司為您支付費用。
在另一種情況下,事故發生後忘記及時報告保險也可能被拒絕。 我國《保險法》第21條明確規定,事故發生後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否則事故的性質和原因可能不明,保險公司有權不賠償這部分損失。 現實中,有一位車主曹某某,他在事故發生後的第二天才報到投保,但因為沒有及時報案,保險公司以無法核實事故細節為由拒絕賠付。 所以,朋友們,如果發生意外,不管最後能不能去投保,記得盡快通知保險公司,不用擔心打**就意味著保費會上漲,那是謠言! 提交**記錄不會立即影響保費,但在關鍵時刻可以為您省去很多麻煩。
看完這篇文章,應該清除保險的似是而非的“無償”謠言吧? 如果您以後遇到類似的話題,歡迎您留言討論和分享您的經驗和見解。 記得關注、收藏、**給身邊的車主和朋友一鍵,讓大家避開保險認知的坑窪,出行安全,安心生活。 下次有人問起保險,可以成為知識博主,輕鬆解開謎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