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虎律師在案中解釋,如果他年紀大了,有經濟困難,能不能為前夫主張居留權?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3-01

案情簡介]鄭木蘭與胡向忠於2006年10月19日登記結婚,婚後雙方並無子女。2014年3月20日,(2014)金民初字第2號民事判決作出:1.准許胡向忠、鄭木蘭離婚; 2、胡向中應當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鄭木蘭支付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每月800元的過渡費,共計8800元。

鄭木蘭向本院提起訴訟:1法院裁定,胡向中給鄭木蘭一套房子,讓他在涉案房屋內居住; 2.本案訴訟費用由胡向忠承擔。

法院裁定駁回原告鄭木蘭的訴訟請求。

律師分析]居住權是指居住權的所有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占有、使用他人居住的用益物權,為滿足生活和居住的需要,並確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且雙方當事人在庭審中也一致確認,雙方未簽訂居住權書面合同。鄭木蘭現在已經61歲了,如果她有生活或經濟困難,她可以要求女兒履行她的贍養義務。 綜上所述,鄭木蘭關於胡向中將涉案房屋之一送給他的說法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會支援。

相關問題答案

    王永虎律師在案中表示,合同已經履行,還需要解除?

    年月日,原告童承勇 甲方 與被告譚英公司 乙方 簽訂 裝修施工合同 約定由被告譚英公司對位於鄞州區東嶼銀座的xxxx房間進行裝修,合同約定施工時間為年月日至月日,年,工程總造價.萬元,合同簽訂後支付至元,鋼架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元即.萬元,砌體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元即元,在成品安裝前支付即元,支付即專案...

    王永虎律師在案中解釋,免除施工延誤需要做什麼

    案例簡介 寧波富力公司認為江西地質公司在施工期間存在違約行為,按照施工合同第十五條第二款每天萬元的標準計算的違約金超過同款約定的上限,因此要求江西地質公司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的上限標準支付金額的違約金。合同元 元元 江西地質公司認為,根據江西地質公司提供的 寧大北側雙橋地塊專案二期逾期建設期逾期免責申請...

    王永虎律師在該案中表示,材料差價的調整需要雙方同意

    年月日,江西地質公司與寧波富力公司簽訂 寧波寧大北樁基坑圍護工程二期工程施工合同 以下簡稱 施工合同 約定工程承包範圍為寧大北側雙橋地塊專案用地,占地面積平方公尺,專案內容為完成地基處理 基坑及邊坡支護 土方工程等工程施工,總造價元。合同簽訂後,江西地質公司按約定進入現場施工。因寧波富力公司未及時提...

    王永虎律師在案中表示,約定的缺陷責任期限有效期為兩年以上?

    案例摘要 年月日,原被告與被告簽訂 裝飾裝修工程合同 約定 專案名稱為熊貓星廚西湖大道店,位址為杭州市上城區西湖大道號室,占地面積平方公尺,總工期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工程總價為,,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即,元,隱蔽工程驗收在七個工作日內支付即,元,施工驗收完成後三個月支付即,,元保...

    王永虎律師在案件中表示,實際建造者應承擔律師費、利息、罰款等?

    上訴理由 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豫民終第號 以下簡稱號民事判決書 確認的金額和利息元和律師費元是因涉案專案而發生的,應由黃建國承擔。上述費用從東方公司應付給黃建國的總金額中扣除。 根據黃建國出具的借據分錢利息約定,黃建國應承擔東方公司墊付資金的利息。根據雙方的慣例和慣例,東方公司為涉案專案墊付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