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已經苦澀了很久了!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乙個問題,為什麼這樣被全網詬病的東西,還能頑強地存活幾千年? 他們背後的力量是什麼? 今天,我們來談談這個問題。
首先,按照慣例,讓我們談談彩禮的起源。
大家都知道彩禮為什麼誕生了嗎? 因為在中國古代,娶乙個女兒就等於家裡失去了乙個勞動力,女兒出嫁後,沒有什麼大事,幾乎回娘家都回不了娘家,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彩禮其實就是男方給女方的勞動報酬, 這相當於一次性買斷了女人的所有權。
到此為止,你可以回過頭來問問家裡的老爺子,過去老一輩找媳婦,乙個核心標準就是一定要大,因為他們可以幹農活,給男人帶來更大的利益。
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知道,彩禮在遠古時代存活了幾千年,其實是很合理的,畢竟別人給你乙個勞動力,你得拿出一些誠意。
正是因為我明白了這個道理,我才從不批判古代的彩禮制度,因為生產力水平決定著生產關係,而在那個落後的農業文明時代,為了維持婚姻制度,就必須這樣玩。
但時代總是進步的,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人們慢慢發現,古老的婚姻制度顯然有些難以忍受。
第乙個關鍵轉折點是**時期。
當時發生了什麼? 正是我們黨在江西建立了第乙個蘇維埃片區,我們要實現共產主義,面對這種先進思想,封建時代的婚姻制度彩禮自然有點太過時了,所以在1931年,第一蘇維埃地區公開表示要廢除彩禮, 嫁妝和嫁妝,並禁止買賣婚姻。
也就是說,事實上,早在1931年,中國就已經有廢除彩禮的官方檔案了。
但這個新想法當時還沒來得及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原因大家都清楚。
直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中國立即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第一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其中明確規定:禁止買賣婚姻!
其實從這個時候開始,官方對彩禮的態度就已經很明確了,那就是不會得到支援。
而且,當時的基本國情並不具備彩禮生存的土壤,原因有二:
首先,從基本制度集體所有制的角度來看,勞動收入屬於集體,水果的分配也是一大鍋公尺飯,所以娶女兒就意味著失去勞動力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畢竟是集體養育你。
第二,當時各種鈔票都很流行,比如食品券、肉券等等,你要用它們來換鈔票,而且你不能要彩禮。
所以當時的婚姻很簡單。
50後結婚後,可以用一張床、兩床被子、乙個洗臉盆、乙個痰盂、乙個熱水袋開始新的婚姻生活。
60年代結婚時,擺一張宴會的桌子,唱一首革命歌曲,做乙個櫥櫃,一張桌子,四把椅子和一張床就足夠了。
在70年代,一台收音機、一台縫紉機、一塊手錶、一輛自行車和乙個全新的家庭就這樣誕生了。
而且不像現在各種弟弟妖魔,把彩禮給父母給老人,那時候的結婚物件真的都是給新家的。
這種質樸的環境持續了將近 30 年,直到在80年代,出現了第二個關鍵轉折點。
隨著改革的春風席捲中國大地,中國社會出現了千年一遇的人口流動,大批人離開了世代居住的土地,到千里之外的城市打工。
按理說,在工業文明時代,彩禮本該不見了,畢竟彩禮存在的兩大基石已經破滅了
首先,女性現在可以隨時回家。
第二,女人創造的財富是屬於自己的,她仍然可以回饋給母親的家人。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說彩禮是女方的勞務報酬,顯然有點過分了,所以從這個時期開始,社會顯然對彩禮提出了質疑。
不過,還是可以解釋的,因為過去大家在同乙個村子結婚或者嫁到隔壁村,女方基本知道男方的情況,不會有邂逅,但隨著城市化程序的推進,很多女人都在尋找外人,遠在千里之外,她們不知道對方的狀況如何。
從女人的角度來看,她不願意承擔這樣的婚姻風險,所以她提出了乙個彩禮,而在這裡,彩禮起著關鍵作用,那就是考驗男人的經濟資源。 比如你女朋友要20萬元的彩禮,其實她的潛台詞是,這20萬是她的底線,如果你連20萬都拿不出來,那她為什麼要和你一起受苦呢?
除了這個原因之外,還有很多女性堅持彩禮的重要原因,那就是她們經常叫產假補償,因為女人只要有了孩子,基本上就意味著她的事業發展已經停滯不前,所以她要替你算算這個損失。
說實話,如果大多數女人想要彩禮,那真的只是因為這兩個原因,根本不會引起強烈的社會反感,畢竟這兩個原因都挺有道理的,大多數男人的家庭都能理解。
真正讓彩禮變差的是後兩種現象:
第乙個現象,隨著社會貧富差距的進一步拉大,以及網際網絡的發展,女人的慾望被無限放大,本來她跟你談得很好,只要10萬嫁妝,第二天她就刷到乙個訊息,乙個江西某處長得不如她的女孩, 要了88萬的彩禮,這就讓她可以比了,這樣可能會出現原地漲價的情況,全社會在這股比較之風中,不斷上漲,彩禮也從最初的幾千元,變成了現在高達一百萬的天價彩禮。
除了彩禮的漲潮,更讓人無法接受的就是彩禮的所有權。
正如我之前提到的,50、70年代的婚禮用品都是給新家庭準備的,當時的人想得很清楚,結婚就是父母雙方對新家庭的幫助,女方的父母絕不會多拿一分錢。
現在? 很多家庭娶女兒其實都是在賣女兒,先找女婿要30萬元的彩禮,然後轉手娶兒子,兒子確實娶了兒媳婦,但女兒和女婿結婚後的生活卻極其悲慘,我身邊都見過乙個真實的案例, 男方為了娶女方,借了50萬彩禮,然後女方的弟弟立馬拿錢買了一輛賓士,剩下的錢揮霍了一年多,然後男女倆一起努力還清婚後的債務, 他們甚至不敢吃更多的肉。
除了幫助弟弟,還有自私的父母直接拿彩禮養老,婚後不給女兒任何贍養費,這完全是用女兒的人生幸福換取金錢。
真正讓彩禮成為大家的吶喊和毆打,其實是這群自私自利的人。
所以我一直對彩禮有兩點誠懇的建議:
首先,彩禮的金額必須控制,如果超過一定金額,將作為人口販運受到懲罰。
其次,法律的規定要明確支援,彩禮和嫁妝都要歸新家所有,控制權要掌握在夫妻雙方自己手中。
相信只要做到了這兩步,社會就不會對彩禮有這麼強烈的牴觸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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