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宗老的去世,業界更關心的是宗福利能否順利走下去。
娃哈哈的股權結構分為兩個系統,由宗慶厚管理的娃哈哈系統和由宗福利管理的巨集盛系統。
就像乙個迷宮,很複雜,我花了三分鐘才整理出乙個粗略的想法,而且交叉太多,無法完全畫出來,而且有點亂。
一、娃哈哈與國有企業的關係
許多**提到國有資產是大股東,主要指杭州娃哈哈集團,簡稱“娃哈哈集團”)。
國資持股46%,宗慶厚持股29%。4%,工會持有 246%。
1987年,宗慶厚承包杭州市上城區校辦企業的經銷部,起步貸款14萬元,打造“娃哈哈”品牌,到1990年,產值已突破1億元。
這種股權結構看似是大股東,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娃哈哈集團只是娃哈哈體系的一小部分。
此外,娃哈哈集團參與的實體運營公司大多為宗慶侯家族的大股東,持有51%的股份。
據推測,這部分是當時收購達能的股份。
2、新四板上市公司
娃哈哈沒有上市,但有一家公司在新四板上市,這家公司叫“浙江娃哈哈實業有限公司”,娃哈哈集團和娃哈哈實業是平行公司,都是1993年成立的。
這家公司旗下也有多家公司,娃哈哈實業和娃哈哈集團都有工會股份,所以很難直接上市,但在新四板上市是沒有問題的。
3. 娃哈哈與員工持股
與華為一樣,娃哈哈也有大量員工通過工會持有股份。
*資料顯示,1999年,宗慶厚決定由員工設立股份公司,成立多家與達能沒有合資關係的公司,但娃哈哈的工會持股方式與華為持股不同,華為的股權結構是集中的,工會只持有一家公司的股份。 如果華為想要上市,只需要轉換其工會持股比例即可。
不過,娃哈哈的股權結構是網路化的,工會共持有娃哈哈集團、娃哈哈實業、杭州娃哈哈廣盛投資、杭州蕭山順發食品包裝、浙江奇力投資等五家公司的股份,並不集中在一家公司。
工會持股範圍大於國有資產持股範圍。
而且,在工會持有的四家公司下,有大量的交叉實體運營公司,如果想上市其中一家公司,可能需要做比較大的調整。
工會擁有的公司只是娃哈哈系統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還有大量公司不屬於工會所有權制度。
四、娃哈哈與杜建英的合作
宗慶厚和杜建英或他創立的三姐投資集團建立了多家公司,這些公司不在工會持股制或國有制內。
5. 娃哈哈與科技電商業務
娃哈哈的科技、電商等業務主要以娃哈哈商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娃哈哈商業”)的名義經營,娃哈哈商業是一家成立於2011年的公司。
娃哈哈商業不屬於國有資產或工會的股權制,股權結構與前四部分相比相對簡單。
除了宗慶侯家族,只有少數個人股東。
如果打算上市,上面介紹的四個部分都不合適,分拆娃哈哈商業作為上市主體更容易滿足要求,但也可能需要進一步優化股權結構。
六、巨集盛系統掌管宗福禮
宗富利管理的巨集盛體系以巨集盛飲料集團為中心,巨集盛飲料集團成立於2003年,2007年由宗富利接管。
這個制度沒有國有股權,雖然已經與工會控股的浙江振宗投資成立了實體運營公司,但如果要上市,可以轉換浙江振宗投資的部分股權。
同時,由於巨集盛集團體系中交叉持股的公司較多,如果想上市,可能還需要調整股權結構。
7. 娃哈哈股權結構特點
娃哈哈採用了去中心化的網路股權結構。
1.已經成立了一些海外公司,以持有國內公司的股份。
2.採取多種與外部合作模式,與外部個人或當地國有資產或企業共同設立多家公司。
利用各方的力量,同時分散風險。
在這樣的股權結構下,很難整體上市,娃哈哈商業或巨集盛集團可以分拆部分上市,但也需要進一步優化股權結構。
3.宗慶厚和宗福麗都成立了一家個人持股100%的公司作為投資公司。
正如我在“股權結構設計的5種選擇”課程中介紹的那樣,投資公司成立一人公司不是什麼大問題,但需要管理好。
4.建立了股權結構的圈子。
比如,宗富麗和她100%持股的浙江恆豐投資***共同作為股東,然後成立投資公司,這樣圈子就是要解決一人公司的連帶責任問題嗎? 但這是很難避免的。
在這樣的股權結構下,上市也可能遇到障礙,公司董事長採用類似的股權結構,IPO失敗。
在“股權結構設計的5種選擇”課程中,我介紹了三種適合上市的股權結構。
根據持股目的的不同,適當的股權結構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