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銀行都求你開銀行卡,但現在開銀行卡就沒那麼容易了。 實習期間月薪2000元的銀行櫃員表示,自己開了一張二類卡,被罰款7000元,因為該卡後來涉及電信詐騙9600元!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01. 活動回顧
一位叫小木(化名)的銀行員工在網路平台上分享了自己的經歷:實習期間,他按照學到的流程,開了一張日限1萬元的二類銀行卡。 不幸的是,該卡後來捲入了一起詐騙案,涉及金額9600元,當時的持卡人是一名17歲的未成年人,其監護人在開卡時陪同,並提供了完整的證明和資訊。 結果,小木被罰款7000元,而他當時的月薪只有2000元。 此事發生在小木的門店,他也因類似案件被罰款共1次4萬元,聽說還有相關部門罰款,共計2萬多元。 本案說明,即使銀行員工在開戶、辦理賬戶的過程中進行了大量的審查和風控工作,但仍難以完全規避賭博、詐騙的風險,銀行辦理盡職調查和免責的標準極為嚴格,一旦沒有充分的理由, 他們將面臨嚴厲的處罰。不同的銀行對員工有不同的責任和風險控制措施。 一些銀行嚴格監控快速進出的大額交易,並利用反洗錢系統和智慧型風控系統對所有渠道進行控制,包括設定交易限額、直接凍結或降低網銀支付限額等。 至於前台工作人員,如果不按照系統提示處理涉案資金的交易,則需要承擔主要責任。
當客戶進行大額提款時,銀行也會以不同的方式做事。 記者調查發現,部分銀行要求客戶提供取款目的說明,甚至在預約取款時,也需要詳細說明資金用途,並進行嚴格審核。 其他銀行不要求使用大額提款,只要客戶安全並持有有效證件即可。
從法律角度來看,您如何看待此事?
02. 事件分析從法律角度看,銀行職工小木一案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1從小牧的案例中可以看出銀行的內部管理責任,雖然有一定的風控措施,但還是存在漏洞的。 銀行應對其內部管理系統的有效性負責,並在發現問題時及時糾正以降低風險。 2.對於根據法律框架被罰款的銀行雇員,有必要澄清法律框架下的責任歸屬。 如果員工遵循了所有規定的程式,那麼對員工處以個人罰款可能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