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老師的體罰**,喚起了網友們痛苦的回憶和難以忘懷的心痛。
隨著我國中小學新學期的到來,湖南省湘潭市發生了一起女教師女生案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一名女教師在開學之初就開始毆打和侮辱同學,通過一段錄影迅速傳遍全國,引發了公眾和家長的強烈反響。
目前,該教師已被停職並正在進一步調查中,當地公安、教育、紀檢等多方均已介入此案,引來央視強烈批評,指出其做法不道德,是一顆冉冉公升起的新星。 如今,這位老師為自己的情感衝動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他不僅面臨被解雇的危險,而且還受到法律的懲罰,並以負面形式在網際網絡上“走紅”,損害了整個公務員隊伍的形象。
在這種情況下,關於什麼是“適當”的懲罰,存在著激烈的爭論:什麼是“適當的”? 你如何區分正當的紀律處分和人身攻擊? 不少網友在評論中談到了自己的親身經歷,有人表示自己小學時被董事會打過,毫無怨言,但中時因為乙個小錯誤,就被狠狠地打了一頓,這讓他們的學習成績一落千丈,留下了終生的心理陰影。 也有人想起了自己站著被作業本砸到的場景,想起了對老師的恨之情。
雖然有些人在某種意義上還是可以受到一些懲罰的,但楊老師的行為讓很多人覺得,這簡直是一種羞辱,一種情緒的宣洩,他根本就不是乙個合格的老師。 很多網友,尤其是那些已經當了媽媽的網友,都支援適當的懲罰,但絕不會同意像楊小姐這樣的過激和羞辱。 如果自己的孩子受到這樣的對待,父母肯定會起訴甚至起訴。
懲罰是一種有效的教學方法,它的出現是有原因的。 適當、適當的管教有利於兒童人格的形成和發展,過度的懲罰會阻礙兒童的發展。 需要指出的是,受挫的教育不是對個人自尊的侵犯或身體的傷害,越界會造成不可估量的精神傷害,正如一位網友所說,不親身經歷過,很難體會到它的深刻意義。
在教學中對孩子進行適當的管教是必要的,但這不是我們的基本目的。 適當的“體罰”應該讓孩子清楚,老師的懲罰是建立在關懷的基礎上的,目的是讓他們分辨是非,激勵他們有動力,能夠從嚴厲背後感受到一種善意。 比如我在小學和中學時被打過,但我從不因此而對老師懷恨在心,相反,我把它當成一種特殊的關心和鼓勵,有時,我會很放鬆地接受老師的懲罰,當成一種“快樂的負擔”。 當時,很多老師對懲罰的尺度有很好的把握。
然而,楊老師對女同學的毆打和羞辱已經超出了普通懲罰的範圍,甚至可能表現出邊緣性格,這顯然違背了教師的基本道德,既無助於孩子的發展,也無法讓乙個六年級的女生覺得自己的價值被低估了,自尊心受到了傷害,受到了羞辱。
試想一下,如果乙個成年男子受到同樣的對待,那將是對他人格和自尊的殘酷羞辱,很有可能在他的精神世界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傷痕。 這種做法不僅是不負責任的,而且是無情的摧殘孩子的心,更不是關心。
因此,事發後,當地教育局第一時間做出反應,組織心理諮詢師對受害人進行心理疏導,這足以說明**對本案的重視,也清楚地表明楊小姐的行為和應有的懲罰是不同的。
我們要求教育部立即對一些行為不端、情緒難以控制的教師進行嚴肅整改,以恢復教育部門的明朗局面。 您如何看待體罰的範圍? 你認為什麼樣的懲罰是允許的? 歡迎大家分享自己的觀點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