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0月1日“依託咪酯”正式上市以來,廣州已有不少人因吸食“依託咪酯”而受到公安機關的調查和處罰。 近日,花都區有吸毒史的陳某成為廣州市首例因社群戒毒期間“依託咪酯”復發被公安機關強行隔離戒毒的吸毒者。
1月12日,花都區公安局花東派出所查獲了涉嫌復吸“依託咪酯”電子煙的陳某。 經檢測,陳某尿液中“依託咪酯”呈陽性,對服用藥物“依託咪酯”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因陳某於2023年12月4日吸食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被公安機關判處行政拘留,並責令在社群接受戒毒3年,被花都區公安局依法判處行政拘留、強制隔離2年。 2月28日,陳某被送往廣州市坦崗強制隔離戒毒所。
據廣州市坦崗強制隔離戒毒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院發現依託咪酯存在認知偏差,被列為認知不足的藥物,存在以下共同特徵。 44%的戒毒人員對依託咪酯存在誤區,認為依託咪酯不是毒品,吸食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的後果只是行政拘留; 使用依託咪酯的人中有56%是被朋友引誘的。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吸毒者復發的風險增加。 40%因使用依託咪酯而首次被強行隔離; 經過社群戒毒和強制隔離戒毒後,60%的人被迫隔離戒毒。
警方提醒,雖然吸菸成癮和吸毒成癮在成癮物質方面存在差異,但在成癮的機制和影響上存在一定的相似之處。 無論是吸菸還是吸毒成癮,都會對個人的身體健康、心理健康和社會關係造成嚴重損害,因此早期干預和戒菸成癮行為對個人的健康非常重要。 同時,戒菸是指戒菸,戒毒是指戒毒成癮。 在戒菸戒毒的過程中,個人需要克服對尼古丁或毒品的身心依賴,戒掉對這些物質的渴望和成癮。 戒菸和吸毒成癮都需要持續的意志力和決心,可能需要專業機構的支援和治療,以幫助個人成功戒除成癮行為。
法律條款的鏈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200克以下、**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對他人;
3)攝入或注射毒品;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產品或者精神藥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吸毒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1.拒絕接受社群戒毒;
2.社群戒毒期間攝入、注射毒品;
3.嚴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的;
4.社群戒毒或者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攝入或注射毒品的。
對嚴重吸毒成癮,難以通過社群戒毒戒毒的,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者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康復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所進行戒毒康復。
圖文與圖片 廣州**新花城 記者:李慧英 通訊員:隋思軒 廣州**新花城 編輯:吳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