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加油站
一些快遞員辭去了工作,轉而從事送餐;
一些快遞員仍在向驛站或取貨櫃送貨;
有的快遞員“改了過去的錯誤”,工作效率大打折扣,但工資漲幅不大;
一些本來就很忙的消費者,一大早就要在午休時間取快遞,這讓人很不滿意;
當然,也有不少使用者對它讚不絕口。
通常,新的法律規範不會引起如此激烈的討論。 為什麼快遞新規如此“火爆”,被推了好幾次熱搜? 筆者認為,新快遞法規的矛盾在於利益平衡。 快遞行業涉及商家、消費者、物流公司、快遞員等多重角色,目前的爭議依然體現在各方利益博弈中。
基於此,筆者僅提出了幾種可能的未來發展:
1.成本最終轉嫁給消費者。
如圖所示,在免費發貨機制下的銷售合同關係中,消費者支付的款項包括商家的運營成本和商家預期的利潤。 商家的運營成本包括快遞費。
如果期望每個快遞員提前確認每個訂單,那麼目前的運輸機就無法滿足需求。 快遞公司需要改變,以筆者的拙見,快遞公司可以改進的方式是:
a.搭建新方案,客服會自動確認是否上門,然後將結果反饋給快遞員;
b.招人引人,高薪求職者;
c.維持現行組織機制,提公升每筆訂單的交付**;
無論哪種方式,它都需要快遞公司增加支出。 然後為了獲得利潤,快遞公司將成本轉嫁給商家,改善運輸服務。 商家繼續轉嫁成本,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2.消費者減少購物,轉向實體產品。
當然,這是極不可能的。 但總有一些不缺錢討厭被**打擾的群體,也格外客氣,他們不會拒絕接受**,也不想接一堆快遞員**,那麼自然就從源頭上減少麻煩,只是不要網購。
3.消費者故意不接受**,反手舉報獲利。
這樣的情況應該不多。 但現實中仍有案例:據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稱,一名女子網購**後故意不接受快遞,並通過舉報向快遞公司索償,獲利3.7萬餘元。 2024年1月8日,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起訴他。
4. 乙個只有快遞員受傷的世界。
如果快遞公司增加了運營成本,而這種成本沒有轉嫁給商家或消費者,如何保持利潤? 然後降低其他方面的成本,如人力資源維護成本。 這就是它的全部內容。
5、購物平台、快遞公司形成新機制。
例如,在下訂單時新增選項——是否送貨上門,或者從下訂單到收貨的整個過程中,為消費者提供是否送貨上門的選項。 快遞公司在不轉移成本的情況下投資整改成本,通過增加短期支出來尋求長期利益。
我們期望的是各方都有利可圖的局面,消費者的選擇權得到維護,快遞員的生存權得到保障,商家和快遞公司可以獲得商業利潤。
因此,快遞公司和平台消化新的快遞規定需要時間; 消費者還需要給它更多的時間來測試。
ps:以上是作者的拙見,看一看就知道了,不要上網,不要過度解讀,如果你覺得不對,那就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