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化中國圖。
央視北京3月3日訊息 據廣電台中國之聲訊息,《株洲市公安影像資訊系統管理條例》於3月1日在湖南省株洲市生效,被譽為全國首部公安攝像機管理地方性法規。 在立法過程中進行了哪些考慮、討論和調整? 根據這一規定,如何管理和使用公安攝像機,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之間如何平衡?
該立法不是要安裝更多的攝像頭。
3月1日起施行的《株洲市公共安全影象資訊系統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地方性法規,我國部分地方此前公布實施的相關管理措施或法規屬於地方性法規。 據株洲市公安局介紹,該局於2021年開始調查,重點起草和制定《公安攝像機管理**條例》,但在此過程中發現,公共安全管理涉及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超出了《**條例》的許可權。 株洲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表示,現行上級法律對如何規範影像資訊系統的使用和管理沒有詳細規定,為了加強對個人私隱和個人資訊的保護,地方立法需要補充和完善。
記者注意到,部分地方最早公布實施的法規列出了應安裝公安攝像頭的場所和區域,而株洲市地方法規則表示“根據《重點公共安全區域影象資訊採集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確定; 並且沒有具體列出地點和區域。株洲市人大副委員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曹全國告訴中國之聲,這是在立法過程中聽取各方意見的結果。
曹全國說:“如何列舉,列舉範圍有多大,本身就是有爭議的,這是第乙個原因。 其次,我們主要從規範使用的角度進行立法,而不是安裝更多的攝像頭。 我們正在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讓公眾知道並支援這一法規的制定。 全國人大審議階段開始以來,我們記錄了214次上門走訪企業,500多人參加了座談會,17291人參加了線上問卷調查。 通過公告徵求意見,網際網絡點選量達到100萬次,從地級市立法的角度來看,是比較大的。 我們收集了533條有效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將對意見和建議的物件進行反饋和逐一溝通,是否採納每個意見,採納的理由是什麼,不採納的理由是什麼。 ”
非**投資建築攝像機不是強制性的聯網。
《條例》列舉了禁止安裝**影象採集裝置(即攝像頭)的場所,包括酒店客房、集體宿舍、公共浴室、試衣間等公共場所的私人空間,可能侵犯個人私隱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它還規定,上述場所的管理人員應防止非法安裝攝像頭。
株洲市公安局圖勘支隊形象建設管理大隊隊長鄧興樂介紹:“比如酒店、商場的管理者在日常管理中,一定要主動查明酒店房間是否有針頭,主動避免這些情況的發生。 ”
據株洲市主管部門介紹,全市已建成首個影像資訊平台的部門和未來需要使用的部門主要有公安、城管、應急管理、行政審批、交通、農農、水利等,平台互聯互通; 並且資料無法共享。同時,城市中對攝像機的安裝還有很多需求,如果不協調規範,很容易造成無序施工、重複施工,造成資源浪費。
《條例》規定,全市人民應當充分利用和整合影象資訊系統資源,建立統一的公共安全影象資訊共享平台。 但是,對於攝像機是否接入資訊共享平台,有乙個分類定義:簡單來說,除法律禁止的外,第一台建設的投資應聯網; 非**投資建設的應保留組網介面,除法律規定外,鼓勵但不強制組網。
曹全國說:“當時有一種觀點認為,所有的攝像頭,不管是誰製造的,都應該聯網,公安機關可以隨時檢視,這樣全社會所有的攝像頭都可以連線起來,讓違法犯罪行為無處可逃。 但另一種觀點認為,首先,從《民法典》的角度來看,產權人依法享有直接控制權和專有權,我的相機是我在網上買的,是我自己安裝的,我有控制權; 其次,如果所有網際網絡都連線起來,是否有可能侵犯商業秘密和個人私隱? 它還增加了運營和維護成本; 第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審議階段認為,除了強制聯網之外,還有其他維護公共安全的方法。 總的來說,這種權衡最終是為了平衡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 ”
限制對請求的訪問條件,以避免洩露他人的私隱。
《條例》規定,攝像機的所有者或管理者應當對影象資訊的收集、儲存、使用、傳輸、訪問、複製進行規範,包括定期維護,以保證系統的有效執行; 建立並實施影象資訊獲取和留下痕跡的制度;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資訊儲存期限不得少於30日。 對於個人可以使用公安攝像機拍攝的資訊的情形,《條例》限於:因老人、兒童、智障人士等特殊群體人員流失,其監護人、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獲取公安影象資訊。
曹全國介紹,在立法過程中,已經討論過財產和寵物的損失,但認為緊急程度不如上述特殊群體的丟失,他們也可以通過報案等方式尋求幫助,以免在獲取資訊的過程中洩露他人私隱。
曹全國說:“很有可能在檢查寵物狗的過程中,他看到了不詳的其他人的個人資訊,很難保證不侵犯他人私隱,最後我們還是限制了這個範圍。 ”
為避免洩露他人私隱,《條例》還將公安**影象的訪問方式限制為:公安機關核對並將結果告知申請人。 “檢查只能由公安機關查,我不能查。 為了避免我剛才提到的侵犯他人私隱,評論用你的思想記錄了你不應該看到的其他人的私人資訊。 “曹全國說。
記者:是公安告知檢查結果,而不是申請人全程盯著?
曹全國:是的,盯著整個過程還是有不可預見的風險的。
《條例》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制定並公開申請獲取公安影象資訊的條件和程式。
鄧星樂介紹:“如何申請,諮詢什麼樣的程式,我們也要制定相應的標準,相應的規定。 ”
此外,公共安全**影象採集裝置還應設定醒目的提醒標誌。 提醒標誌設定規範也由株洲市公安機關制定。 鄧星樂表示,這樣的標誌不僅提醒攝像頭附近的公眾注意個人資訊保護,而且對違法分子和犯罪分子起到了威懾作用。
澎湃新聞,欲瞭解更多原創資訊,請**“澎湃新聞”應用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