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位化浪潮下,網路籌款平台以其高效、便捷的特點,逐漸成為公眾送愛的重要渠道。 然而,隨著該行業的快速發展,一些平台在佣金和資金管理方面的問題逐漸浮出水面,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國網泰興供電公司職工張強在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就此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張強代表在調查中發現,一些網路籌款平台向捐贈者收取手續費,甚至從募集資金中抽成。 這些額外的費用使一些原本有愛心的捐助者望而卻步,對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無疑是一種傷害。
這些平台打著公益的旗號,從捐款中收費,這與“愛心籌款”的本質背道而馳。 張強代表表示,這種行為不僅違背了公益的初衷,也踐踏了捐贈者的信任。 他認為,網路平台作為商業實體,應該通過廣告、保險銷售等其他渠道獲取利潤,而不是依靠捐贈佣金或增加附加費。
在張強看來,網路募捐平台應該實現資金的規範化、透明化管理,確保每一筆捐款都能得到合理利用。 為此,他建議制定細則,落實網路愛心募捐平台規範監管,規範平台收費和取款,保護捐贈者權益。
事實上,這個問題並不是唯一的。 近年來,隨著網路籌款平台的興起,類似的問題變得司空見慣。 一些平台利用公眾對公益的信任,以各種名義收取費用,導致捐贈者商譽被濫用。 這種現象不僅損害了捐贈者的利益,也影響了整個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
那麼作為乙個商業平台,它應該如何盈利呢? 張強代表認為,平台可以通過提供個性化服務和優化使用者體驗來獲得收益,而不是專注於捐贈者的口袋。 例如,平台可以提供更準確的籌款資訊推薦和更便捷的捐贈渠道,以提高捐贈者的參與度和滿意度。
此外,張強代表還建議加強對網路募捐平台的監管,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範平台行為。 同時,他也呼籲公眾對網上籌款活動保持警惕,理性看待,以確保他們的商譽能夠得到真正有效的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2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慈善法》的決定,新修訂的《慈善法》將於今年9月5日生效。 新《慈善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改為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慈善組織在網際網絡上開展公開募捐,包括在指定平台上開展和提供必要服務等條件,禁止平台無正當理由拒絕服務、收費、插入商業廣告。 這一規定無疑為規範網路募捐平台的行為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援。
然而,制定法律只是第一步,如何有效執行和規範才是關鍵。 希望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網路募捐平台的監管,確保新《慈善法》得到有效落實。 同時,我們也希望更多的市民能夠關注這個問題,提高他們的公益意識和辨別力,讓每一筆捐款都能真正用在需要的地方。
在愛與商交織中,我們應該如何守護公益的初衷? 網路募捐平台如何追求商業利益而不忘公益的本質? 這些問題值得深思。 我們期待未來能看到更多真正造福社會的公益專案湧現,讓愛在傳遞中更加綻放光芒。 該代表建議,該平台不應從捐款中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