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國家為經濟困難公民和其他符合法定條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組成部分。 公民要獲得法律援助,必須向縣級司法行政機構,即司法局提出申請。
申請法律援助,必須滿足一定條件,首先,條件是沒有經濟困難的委託人,同時必須滿足以下九種情形之一:(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申請社會保險待遇或者社會救助; (三)要求支付喪親撫卹金; (四)要求支付贍養費、子女撫養費或者贍養費; (五)要求確認勞動關係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請求認定公民缺乏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七)因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醫療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要求賠償環境汙染、生態損害的;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是不受經濟困難限制,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情形有五種:(一)英雄烈士近親屬保護英雄烈士的人格權益; (二)因正義勇為主張相關公民權益的;(三)再審後請求國家賠償改判無罪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張相關權益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