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目的是提高快遞市場的整體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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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辛海光(專欄作家),遲道華編輯,趙琳校對。
寧夏銀川某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正在分揀特快專遞。 照片:新華社。
據介紹,隨著最新修訂版《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從3月1日起正式實施,快遞行業迎來了更加嚴格的新規。 對此,不少從業者對此頗有吐槽,“原來一天可以寄500件,但按照新規定,一天只能寄100多件。 “有快遞員抱怨說,以前30分鐘送達的快遞員,現在要從早上9點工作到晚上9點,整整12個小時,收入卻只增加了60元。 在微博上,“快遞員獲悉新規兩天後離職”的話題也飆公升為熱搜。
交通運輸部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涉及快遞行業從源頭到終端的整個市場管理,但近兩天輿論主要集中在“最後一公里”。 其中,“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使用者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遞郵件,不得擅自將快遞投遞至智慧型快遞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終端服務設施”的規定成為爭議焦點。
因為有“違規者最高罰款3萬元”的處罰,快遞哥放慢了派送效率,導致收入下降,不少消費者反映,新快遞規定生效後,仍有快遞員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直接將快遞送到郵站。
任何新法規實施後,爭議和衝突都是常態。 圍繞《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爭議影響較大,因為快遞行業涉及千家萬戶,深入日常生活;快遞從業者也有一大群人,尤其是近兩年,他們通過社交掌握了一些語音渠道,可以及時傳達“變化”帶來的痛點,並產生影響。
怎麼了?
看看新規則引發的爭議,三方會發現,大家都沒有錯。
首先,《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規定沒有錯,消費者討厭的未經授權將快遞投遞到快遞站等行為早就應該受到監管其次,快遞哥抱怨新規落實、收入低也沒錯,這是最正常的人性;消費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獲得基本水平的服務是很自然的。
那麼問題出在哪裡呢?從本質上講,《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實施的目的是提高整個快遞市場的服務質量,但整體提公升服務是付出代價,這個代價應該由誰來支付,是快遞兄弟,是消費者,還是快遞公司或電商企業?
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很明顯,作為從業者,快遞小哥是無法直接受益於服務質量提公升的,他們只會因為新規而付出更多的代價,但現在卻被要求承擔收入成本,難怪有人會選擇離開。
也按照這個邏輯,其實快遞公司和消費者最終會從服務質量的提公升中獲益最大,如果市場規律有效,他們應該買單,至於誰買單,就看供需博弈中的強者說了算。
快遞公司顯然知道真相。 近年來,快遞行業競爭激烈,堪稱紅海,為了爭奪消費者,雖然各大快遞企業的業務完成量穩步增長,但單票收入卻持續下滑。 面對消費者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和市場競爭形勢,處於兩難境地的快遞公司沒有勇氣提高質量和提高價格,也不願意採取措施支付更多的成本,最終讓矛盾在快遞員和消費者之間轉移。
有物流行業專家指出,早在2018年5月1日生效的《快遞中行條例》就有與新規規定類似的相關規定。 自2022年1月《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到現在正式實施以來,已經過去了兩年多,“在此期間,快遞公司有足夠的時間準備”。
但現在看來,快遞公司在行業內還沒有找到合適的解決方案。
* 戰爭不能繼續下去。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目的是提高快遞行業的整體服務質量,相關費用由相關方承擔。 提質漲價是最簡單的解決辦法,但這會加重消費者的負擔,消費者是否接受最終要由市場來決定。
但除此之外,也並非沒有其他改進的方法,例如平衡質量和效率之間的關係,通過適度放慢交貨速度來降低成本;例如,通過提高科技含量,降低快遞員哥的工作強度;可以通過業務創新來平衡供需,例如通過差異刺激使用者主動選擇接受快遞儲物櫃。
就快遞員而言,雖然不應承擔收入大幅減少的代價,但作為從業者,應根據新規提高快遞服務底線,保證基本服務質量。
降低物流成本有利於經濟發展,但前提是它們要適度有序。 近年來,我國快遞業發展迅速,成為經濟增長的新亮點,但激烈的市場競爭伴隨著激烈的競爭。 近十年來,我國快遞平均單價呈持續下降趨勢。
一方面,戰爭擴大了快遞行業的整體市場容量,另一方面,以服務跟不上為代價,消費者和快遞員不斷受到擠壓。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實施,只是把這種矛盾暴露在表面,未必是壞事。 在新規的壓力下,如果快遞企業能夠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我國快遞行業的發展水平將達到更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