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商品的文化價值和審美價值逐漸成為主導價值,文化產業成為最有前途的產業之一,因此加強美育成為21世紀經濟發展的迫切要求。 其中,青春期的美育要注意使她們自由活潑、充滿歡樂、朝氣蓬勃、朝氣向上。
美育的根本目的,是使人超越“自我”的有限存在和有限意義,獲得一種精神上的解放和自由,回歸人的精神家園。
在古希臘,柏拉圖提出了“美本身”的問題,即美的本質問題。 從那時起,西方學術界幾千年來一直在爭論和爭論美的本質。 這種情況在20世紀開始發生變化。 對美的本質的研究逐漸轉向對審美活動的研究。 從思維方式上看,主體與客體二分法的模式逐漸轉變為人與自然的統一(人與世界的統一)模式。 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海德格爾。
因為人們習要用主體和客體的二分法來看待世界,所以生命的原始世界是模糊的。 為了揭示這個真實世界,必須創造乙個“意象世界”。 影象世界是人的創造,同時又是存在(生活世界)本身的開放(去掩飾),兩個方面是統一的。 影象世界是人類的創造,正是這個影象世界照亮了生命的世界(真理、自然)。 這是人類創造(影象世界)和“現實的表現”的統一。
生活世界是乙個人與萬物融為一體的世界,是乙個充滿意義和趣味的世界。 這是人的精神家園。 然而,由於他們被限制在“自我”的有限世界中,他們失去了精神家園,同時也失去了自由。 美(意象的世界)是對“自我”有限性的超越,是對“物”的物質性的超越,是主體與客體二分法的超越,從而回歸到生命的自然世界,回歸萬物統一的境界,即回歸人的精神家園, 到生命自由的境界。所以美是超越與恢復的統一。
一般來說,美學具有以下五個特點:
非功利性。 在審美活動中,人們超越了物件的現實,從而超越了對利益的考慮。 這意味著美是人與世界之間的自由關係。
直覺。 這就是美的超理性(超邏輯)本質。 超理性不是反理性。 美中有理性的成分,換句話說,“思想”(理性)滲透到“詩歌”(審美直覺)中。
創造力。 美的核心是產生乙個不可複製和一次性的影象世界。
超越。 美超越了客體與客體的二分法,超越了客體與自我的同一性體驗,從而超越了“自我”的有限性。 這種超越使人獲得精神上的自由和解放感。 這種超越使人們能夠回到萬物一體的生命家園。
愉快。 美感的愉悅感,從根本上說是由美感的超越引起的。 在美中,乙個人超越了自我的牢籠,回到了萬物一體的家園,從而在靈魂深處引發了一種滿足感和幸福感。 這種滿足感和幸福感可以與各種情緒反應相結合,創造出一種非常微妙的精神愉悅情結。 這是人類心靈在物質與自我融合的境界中與整個宇宙的共鳴和振動。
美不是熟人,而是一種體驗。 美不是“主客體”二分法(“主客體”結構),也不是人與世間萬物的關係,是外在的、客體的。美學是“人與自然的統一”的關係,即人與世界萬物的融合(“人-世界”結構),是人與世界萬物作為內在的、非客體的、相互聯絡的關係。 美不是通過思維把握外在物體或實體的本質和規律,以獲得邏輯的“真理”,而是一種與生命和生命緊密相連的直接體驗,這是一種瞬間的直覺,在瞬間的直覺中創造乙個影象世界,從而顯現(照亮)乙個與生俱來的生命世界。 這就是存在的“真理”。
參考康德關於美的四個機會:第一,定性規定:非功利性的快樂;第二,數量的規定:非概念的普遍性;第三,關係:沒有目的的無目的;第四,方式:通感的傳遞性。
康德根據形式邏輯的四個方面來分析審美判斷:質量、數量、關係和模式。
從定性的角度來看,欣賞判斷是審美的,鑑賞家判斷的樂趣是沒有利害關係的,所以它不涉及慾望和概念。
審美判斷≠理性判斷,而是一種情感判斷,它嚴格區分審美判斷和邏輯判斷,涉及概念和內容,而審美判斷只涉及形式和主觀感受(愉悅或不愉悅),是一種情感判斷。 “美”不是物件的屬性,屬性是以概念的形式被識別的,而美則不是。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康德認為,鑑賞是判斷美的能力,我們判斷乙個物體是否美,不是看它是否能給我們知識,而是看它是否能給我們帶來快樂。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這一點,當我們去欣賞時,我們不是與概念進行比較,所以欣賞美學不是智力判斷,不是邏輯,而是審美。一般而言,審美≠愉悅,美並不等同於自然界的愉悅,愉悅一般涉及慾望的詭計和滿足,而美則不涉及這些,它只對物件的形式感興趣,而不對存在感興趣;
美≠善,因為善是意志所嚮往的目的,它涉及考慮到利益的實際活動,並具有概念和目的。
美是由美來判斷的,美是一種愉快的愉悅,而所有的美都是愉快的,一種愉悅的感覺。 悲劇最後也是一種樂趣(哭完之後,心裡會很舒服)。
感官判斷和道德判斷都有乙個共同點,那就是判斷是快樂而生的,而審美恰恰相反,快樂是判斷而生的,也就是說,在美學上,它是:
先判斷物體的美,然後再感到快樂,因為審美是無私的,乙個物體美與否與它有用與否無關,它能不能帶來好處,所以審美是超愉快的,這才叫做無趣的快感從第一次機會總結出對美的描述:
鑑賞力是憑藉完全無私的想法的快樂和不快樂來判斷乙個物件或其表達方式。從數量上講,審美物件是個別事物或個別影象的出現,因此審美判斷是單一的判斷。
但是,審美判斷是普遍的,就是我認為美的,別人也會覺得美。 就像一幅畫在展廳裡展出一樣,藝術家一定希望我們大家都覺得它很美,如果你看不到它的美,那就是缺乏欣賞。 也就是說,產生這種美感的原因,不是在概念上判斷物件是否具有某種客觀的美屬性,而是它基於一種主觀的普遍性,即所有人都會有這種共同的感受
這種共同的感覺是一種普遍的可交流和審美的心理狀態,即肯定物體的形式對應於人的兩種認識功能(想象力和可理解性),並且能夠和諧而自由地運動。 這種普遍的可交流性是建立在人們有一種“共同的感覺”的假設之上的,即“人是同心同德的”,是建立在普遍人性的理論基礎上的(這是第四次機會的內容)。
根據康德的說法,客體和主體之間的情感關係主要有三種:
快樂、美麗和善良。通過對第乙個機會的分析,康德認為,欣賞是通過判斷乙個物體或一種表現方式而不對快樂或不快樂感興趣的能力稱為美但是,我們一般認為,只有邏輯和概念才是真正普遍的,邏輯和概念的普遍性表現在它們是抽象的和客觀的。快樂是使人快樂的東西;
美是讓人喜歡的東西;
善是被尊重和認可的。
他們都讓人開心。
快樂和善良帶來的快樂總是與利害關係有關,因此感官判斷和道德判斷都是“由快樂而生的判斷”,而欣賞判斷是“由快樂而生的判斷”。
美是感性的、具體的、具象的、個體的和多樣的,它能夠而且必須使人快樂。 它與邏輯和概念完全不同,這就是它的名字它不是概念性的,而是普遍的
通過對第二個機會的分析,康德得出結論美是那些沒有概念,卻被普遍喜歡的東西。審美的快感是唯一沒有利害關係的自由快感,只有這樣,美才能具有普遍性。
通過前 2 個機會:
審美判斷既是超功利的,又是非概念的,既能產生快樂,又能普遍。康德接著分析了美學的原理。
對於美學原理,康德提出了兩種機會,即無目的目的和常識。
從關係的角度來看,關係是客體與其“目的”的關係,符合客觀目的則表現為完美,符合主觀目的則表現美。 美沒有明確的目的,但它符合目的物體的形式符合人類的兩種認知功能,具有普遍的可傳遞性。 這種適用性是由天意預先確定的
當我們問為什麼某物存在時,就會有目的性。 審判既然是審判,就必須有其目的。
感官判斷、事實判斷、邏輯判斷、道德判斷都具有預先判斷的目的。
事實判斷應該問他們是否正確,邏輯判斷應該問他們是否正確,道德判斷應該問他們是否好,感官判斷應該問他們是否舒服。 但是舒服不舒服就看你的目的是什麼了,要想涼爽涼爽,當然有空調,舒服。 如果相反,那就不舒服了,所以他們的結論是由判決前的目的決定的,是從目的中產生的
審美是無目的的,或者審美是以自我為導向的,自我目的等同於沒有目的。
康德說,審美判斷是無目的的,但它不是有目的的,如果不是,我們就不知道為什麼我們會感到快樂,所以我們不得不假設它是有目的的
首先,它產生快樂,它是一種主觀的目的性;康德稱之為沒有目的的一般目的也被稱為形式的目的性,也稱為一種無目的的目的性形式。與乙個一種無目的的形式,是有目的的,因此它可以引起審美愉悅。 對此,康德得出了第三個機會分析,康德得出結論:第二,它是非概念性的,因此是一種形式;
第三,它是無害的,它是一種簡單的形式;
第四,它是普遍的,所以它不是乙個具體的客觀目的,也不是以具體的客觀目的的形式出現的。
美是物體的一種有目的的形式,如果它在物體中被感知而沒有目的的表現。這就是美沒有明確目的(不是特定的客觀目的)而是符合目的(它可以產生快樂,這是一種主觀目的)的矛盾或二分法。
從方式上看審美判斷判斷是偶然的、可以想象的或不可避免的
影象的出現有可能產生快感;美是無私的和愉快的,非概念的但普遍的,漫無目的但漫無目的的,所有這些都表明審美判斷是必然的。 沒有這種必然性,就不可能解釋為什麼它是這樣,它既不是理論的(如邏輯判斷),也不是實踐的(如道德判斷),當然也不是沒有必要的(如感官判斷),而只是一種心理正規化,即“所有人對判斷的認可的必然性”。說某物產生快樂是真的;
美麗的東西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快樂
有必要為美學建立一種主觀性原則,這種原則不是由概念決定的,而是由情感決定的,但這種原則與概念一樣普遍而有效地規定是什麼讓人們快樂或不愉快。
根據康德的說法,這就是共性感聯覺是審美的先驗假設
所有人對乙個判斷的認可是審美的前提這種假設的基礎是人有同心,心是同理,就是人心中的共性,所以才稱為常識它被稱為共性感而不是共性,因為它是情感的,不是理性的,情感的,不是邏輯的
鑑賞力更有資格被稱為一種共性感,而不是健全的智力。 審美判斷比理智判斷更能引起轟動。
從客體的快感狀態的角度來看,欣賞性判斷所要求的必然性條件是常識的概念。
通過對第四次機會的分析,康德得出的結論是:美是一種不依賴於概念的必需品和快樂的物件
通過康德的四個機會,可以提煉出四個關鍵詞:
超功利。其中最關鍵的是主觀的普遍性。非概念性。 漫 無 目的。
主觀普遍性。
康德認為美學是標準的和普遍的,但是這個標準和普遍性是主觀的,而不是客觀的
美既不是主觀的,也不是客觀的,也不是主觀與客觀的統一,但主觀的表象是客觀的它是“以客觀表現形式表現的主觀事物”,是其最本質的特徵那是“主觀的普遍性,即超級功利的、非概念的、無目的的”。
這四個機會之間的邏輯聯絡是密切而深刻的:
首先,因為審美欣賞是沒有利害關係的,所以美自然不依賴於概念或其他東西,而只是單純的愉悅。創意靈感中心此外,美必須符合欣賞物件的目的。
最後,美的概念並不依賴於成為不可避免的快樂物件的概念。
生命的狀態是乙個人生命的意義和價值。 乙個人的生活可以分為三個層次:日常生活(世俗)層面、工作(事業)層面和審美(詩意)層面。 乙個人的生活狀態,必然會體現在這三個層面。
馮友蘭將人生境界分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四個等級。 不同境界的人在宇宙中有著不同的地位。 審美生活是詩意的生活,是創造性的生活,是愛的生活。
詩意生活(“詩意居”)就是跳出“自我”,跳出主體和客體的二分法,用審美的眼光和審美的胸懷看世界,照亮萬物的生命世界,體驗其無限的意義和品味,從而享受“當下”,回歸人類的精神家園。
創造的生命,就是高度發揮乙個人的生命力和創造力,使他們的生命充滿意義和價值,豐富多彩。 乙個人的一生充滿了詩意和創作,這必將給他帶來無限的快樂,使他熱愛生活,擁有擁抱一切的心,愛每乙個人和每一件事。 這是愛的生活。 愛的生活是感恩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