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學術。
藥企大規模調價的未來何在?
近日,國家醫保局發布的《關於促進通用名稱和品牌同省公平、誠信、透明、平衡的通知》在醫藥界流傳開來。 檔案稱,目前各地已完成資料資訊統一、資料分割槽、按部署分割槽管理等基本任務,但分析發現,少數企業、少數藥品存在利用省際資訊差異實施不公平歧視問題的問題,因此國家醫保局下發通知,要求2024年3月底前,各省要對網路藥品實行最佳治理,實現同通用名稱、同生產企業、同劑型、同規格的藥品在各省杜絕不公平、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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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還要求醫保部門應提醒和引導藥企主動調整網路**,經正式面談提醒後,藥企仍推卸責任或拒不改錯的,可按規定給予信用評價。
2024年8月,國家醫保局《關於實施資訊互聯互通推進藥品網際網絡治理的通知》在醫藥行業廣泛流傳,通知要求各地在2024年11月15日前,按照分類管理要求,完成“活動區”**資料的清理和劃分,並將所有資料推送到國家醫保前台子系統與本地平台進行集中採購代理價格的查詢和比較。到2024年底,國家醫保局將公布全國同仿藥價格、同品牌藥品價格中位數、1個4%價格等統計資訊。
從上述通知開始,醫保局拉開了全國一流治理大戲的帷幕。
其實,全國最低價格的聯動是普遍的要求,但過去聯動主要是在聯網的時候,如果出現降價後網路很難監控,大部分企業都是有意識的,在網路上產品數量較多的情況下,很少有省份能夠密切關注每種產品的降價情況, 並隨時聯動。現在,實行藥品價格專項管理,相當每一種藥品都有統一的身份證,藥品可以自動抓獲,一旦產生了低價,就有可能立即聯動全國。
如果說去年8月的通知為第一次聯動提供了依據,那麼這次專項治理活動就是試水、演練。
通知要求,網上的常規藥物**降低監測價格或低於現有網藥的統計形成**。 但是,什麼是監控價格,通知不明確,是中位數價格,1 4價格還是全國最低價格?這可能需要公司的關注。
藥品集中採購只有第八批和第九批集中採購要求,入選藥品列在非**區域網**15倍或最高中標價,現通知要求鼓勵其他批次集中採購入選企業也降低非**省份的網值為1個入選**省份5倍或最高中獎價格。
省(間)集中採購,集中採購(續)。藥品以**省約定價格為準,非**省合理協調。 集中採購或連續選用**省網**藥品統一為中標價格。 集中採購或者連續入選藥品在非省網掛牌的,應當根據需要調整為監測價格或以下,或者按照既定協議執行。
《通知》還指出,在專項治理期間,為維護藥品市場秩序穩定,防止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對已申請上市、退出網路的藥品(包括已申報但尚未辦理手續的藥品),除滿足現有要求外,還將採取該地區的規則暫停從網際網絡上撤出低成本藥物無正當理由中斷供應的,應當按照藥品和採購信用評價制度的有關規定實施信用評價處置措施,並相應約束生產企業的申請和投標資格。 然後是暫停受理高於醫療機構實際購買價格的藥品申請
此外,為防止以質量、療效一致性評價合格為由,出現無序漲價、過度漲價、虛增成本費用等“黃金銷售”現象,通知還對超估藥品申報上線提出了要求
1.生產工藝變更登記已經完成,其他同仿藥評價過高藥品的監測價格中位數高於網路,或高於原研藥及參比製劑的監測價格。
2.尚未完成生產工藝變更註冊,網路高於其他同仿藥高估藥品的監測價格中位數,或高於原研藥及參比製劑監測價格的60%。
3.原研藥或參比製劑未在國內上市,後續藥品在網上市超過首家高評企業的監測價格。
4.其他不符合本區域高評藥品上市規則要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