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意圖
本活動旨在通過具體例項幫助學生了解家庭保護和社會保護的基本內容,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建議的操作
1.按具體情況講述故事。 老師引導學生閱讀小強案,思考:小強的父母和網咖老闆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違反了哪些規定?老師在未成年人保護中展示了家庭保護和社會保護的內容,並要求學生找出小強的父母和網咖老闆違反法律規定的內容。 教師在學生搜尋法律術語的基礎上,呈現相關法律內容。 例如,《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8條規定:“不得在學校、幼兒園附近設定營利性娛樂場所、酒吧、網際網絡接入服務經營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 營利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活動場所的經營者,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娛樂場所設定的電子遊戲裝置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定禁止、限制未成年人進入的標誌;難以確定是否為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
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有關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由文化和旅遊、市場監督管理、菸草專賣、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 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有關許可證,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這樣,學生不僅可以增強對家庭保護和社會保護的認識,而且可以理解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徹底**。 當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最重要的是學會尋求幫助。 因此,教科書設計了第二個問題:小強可以向誰求助?在學生充分交流後,教師應進行總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小強可以向以下人員或單位尋求幫助:一是向其他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員尋求幫助;二是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求助,三是向當地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投訴四、向當地民政部門、共青團、婦聯、教育部門反映情況求助五、向當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第三個問題旨在了解學生的法律知識以及學生是否友好,答案是開放式的,只要學生是合理的。
3.總結促銷活動。 在學生思考交流的基礎上,老師總結道:未成年人保護為我們提供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有力法律,青少年應學會依法向相關部委或組織尋求幫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預防 措施
首先,教材中沒有詳細介紹未成年人保護的內容,選擇的案例也不多,因此教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拓展教學內容。
其次,教師引導學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面對違反家庭保護的做法時,也要處理好自己與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關係,營造和諧的家庭氛圍。 具體來說,我們應該體諒父母的用心,學會與父母溝通,以適當的方式指出父母的錯誤,並尋求他們的理解和尊重要學會向村委會、居委會、政府機關等社會力量求助必要時,也應勇於訴諸法律**,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不要採取極端措施來避免對自己和家人造成更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