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受審的最高階別“金融老虎”、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前副主席蔡埃勝等待一審判決。
12月29日,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蔡埃勝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判決書顯示,蔡埃晟**金額為40.7億元,利用**金額11億多元,共計5余家17億元。
蔡埃晟的**金額僅次於中信銀行原行長孫德順、恆豐銀行原董事長蔡國華、華融原掌門人賴曉敏,金融腐敗金額排名第四。
財經院注意到,與此前起訴的金額相比,蔡埃晟的**金額增加了49億元減少到4個7億元,說明**金額200萬元尚未確定。
蔡娥生今年72歲,已經退休10年了,判決生效後,他將在大圍牆內度過餘生。
從知名的監管機構副主席,到被控犯罪的犯人,蔡奕生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
三項罪名
根據判決書,蔡埃勝**從2024年開始,2024年12月成為銀監會副主席,可見他一上任就涉及腐敗。
在中國人民銀行任職期間,蔡埃勝曾任財務管理部主任、銀行監管二司司長、上海分行行長、總行行長助理等職務。
值得注意的是,蔡娥生在退休後仍有**行為。
判決書顯示,**犯罪和利用影響力罪的時期**都結束於2024年,也就是他倒台的那一年,而且他早在2024年就退休了,這說明他的**也是“退休不停歇”。
一審判決與檢控指控一致,涉及**罪、利用權勢罪**、濫用職權罪三項罪。
涉案金額及三項罪行的刑罰分別為:
*犯罪。 2024年至2024年,被告人蔡埃勝利用原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的職務,以及便利其職權或地位,為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融資貸款、承包、就業晉公升等方面的協助。 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4元7億元。
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死刑緩期執行二年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判處無期徒刑,不得減刑、假釋。
使用影響力罪。
2024年至2024年,蔡鄂勝利用原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職務之便,利用職務之便,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股權轉讓、融資貸款、工作調整等方面的協助。 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的,共計人民幣1元1億多元。
他因利用影響力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00萬元。
濫用權力。
2024年至2024年,蔡埃勝在擔任原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期間,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履行監督職責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共財產和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而且情況特別嚴重。
他因濫用職權被判處九年徒刑。
從寬處罰:鑑於蔡鄂生被帶上案後,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並主動供述了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其中部分為犯罪未遂,認罪悔罪,並積極歸還贓物, 且贓款、贓物已追回大部分,有法定和酌情從輕處罰情節的,判處死刑,不得立即執行。
根據蔡埃勝犯罪的事實和情節,以及給國家和社會造成嚴重危害的情況,決定在死刑緩期執行兩年期滿並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判處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也“不休息地撤退”。
公開簡歷顯示,蔡埃勝,2024年出生於湖北,2024年起長期在中國人民銀行任職,2024年9月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2024年2月起兼任上海分行行長、黨委書記。 蔡娥生自2024年5月起擔任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2024年12月至2024年6月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黨委委員。
2024年7月,**紀委、國家監委公告,蔡埃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兩年前被解雇時,蔡埃晟已經退休八年,但他一直在“退休不停歇”,活躍在行業內。 有邀請他參加論壇演講的人抱怨說,他花了很多錢才露面,但他的演講內容卻很含水,千篇一律。
秋天那天(2024年7月30日),蔡埃生本來應該參加乙個活動。
雖然出場費是一大筆錢,頻率也很高,但與他最終被認定的**金額相比,實在是不是乙個數量級。
在蔡鄂生開除黨籍的通知中,措辭極為嚴厲,指責他廉潔無恥,搞權錢交易,無法無天,“退而不息”,逆風作罪。
對於金融業來說,蔡娥生“濫用金融監管權力,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嚴重汙染金融領域政治生態”。
於是,蔡埃晟成為繼保監會前主席項俊波之後,金融行業第二位被指控“濫用金融監管權力”的人。
蔡娥生擔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原副主席時,負責信託業。 2024年一季度末,信託業資產達873萬億元,是他上任時2024年的43倍。 上一年,資產規模甚至超過保險業,成為第二大資產管理行業。
據**報道,蔡厄勝在任時,不僅代表包商銀行等高風險中小銀行,還與在中原金融業掀起風波的新財富集團魯毅有交集。
好在蔡娥生種下的苦果,已經逐漸處於風險化解的過程中,或者說已經完成了化解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