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過邊境,爬了十幾座山,我走了好幾天才到達那裡。 ”
如果不能完成任務,就會被關在小黑屋子裡,指甲會被拔掉,太痛苦了。 ”
它由武裝人員守衛,如果你不服從,你就會被毆打,如果你想回家,你必須先付錢。 ”
時至今日,當他們回想起捲入緬甸“縱橫集團”電信網路詐騙案的日子時,這些人還是後悔不已。
近日,江、李某等人詐騙、非法越境國(邊)境案在閔行法院開庭審理。 江等7名被告人因詐騙罪、非法越境(邊境)罪,分別被判處一年五個月以上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追回違法所得。 今年2月、9月,曾參與“縱橫集團”電信詐騙案的唐、陳等16名被告人也相繼被判刑。
圖片說明:閔行檢察院在庭審現場供圖
絕望地來到緬甸。
李平時打零工為生,生活比較窮。 2024年底,李某到陳家做客。 在問候中,陳向他透露,目前有機會發財,可以去緬甸做賭生意賺錢。 他看到陳面前的衣服很高檔,抽的煙也不錯,不由得心動了,於是答應了。
當天,陳某向李某索要身份證資訊,第二天他就訂了飛往雲南某市的機票。 抵達機場後,李某等去緬甸賺錢的人坐上麵包車,前往中緬邊境。 在邊境某處等了一會兒後,李某看到3個拿著手電筒的蛇頭來接聽。 但令他沒想到的是,接下來的幾天,還有爬山爬山等著他。
穿過群山茂密的森林,在蛇頭的帶領下,李等人終於在疲憊不堪的情況下走到了緬甸。 “本來我中間還能坐車,但聽說我們去上一批的時候被抓了,只好爬山。 李回憶說,他不去緬甸的時候,在路上看到了很多反詐宣傳。 雖然他心裡有一絲不祥的預感,但賺“快錢”的想法讓他決定孤注一擲,繼續朝著緬甸的方向走下去。
一到緬甸,李就被卡車直接運進了園區。 公園各處都有拿著電棍的保安,入口處有武裝人員守衛。 剛落車的李某就被強行拿走了手機,後來被告知,他接下來要在“縱橫集團”搞電信網路詐騙。 在發財的夢想破滅後,他決定在利益的驅使下從事電信詐騙。
入職公司後,李某開始接受培訓,學習“詐騙伎倆”,日常工作內容就是在網上和各類單身女性聊天,上班時間從上午10點到晚上11點。 不能自帶手機,缺乏休息時間,每次上廁所,都要背著一顆心,“上廁所時間過長,就會被領導罵,如果不能完成任務,就會被關在小黑屋子裡。 經過幾天的培訓,李某被發了一部手機,開始了詐騙之路。
包裝成“有錢又帥”。
新手“做生意”,先學“加號”。 長期在朋友圈打造靠譜的人設,不僅可以打消對方的顧慮,還可以避免被封禁。 像李某這樣的“業務員”,拿到手機和微信賬號後,會保持每天發朋友圈的頻率。 作為“有錢又帥”,體面的職業經歷、愉快的日常郊遊和與朋友聚會是他們最常發布的內容。
同時,李某還需要在應用中選擇交友軟體**,並向組長索要相應APP的賬號。 在找到合適的單身女性後,李進一步與她們聊天,培養感情。 從“小仙女”到“包子”再到“兒媳婦”,李某稱呼改為受害人,也代表著受害人對他的信任進一步加深,此時他會等待機會向受害人透露自己找到了賺錢的機會:“兒媳婦,我表哥知道賭博的漏洞**, 而且他已經賺了不少錢,你先用我的賬號試試,能不能弄點羊毛。 ”
一開始,受害者往往會選擇投入一兩筆錢來試一試。 許多受害者在嚐到甜頭後,會在這些“推銷員”的誘惑下加大籌碼,繼續投資,但等待他們的結果是,他們的錢全部賠光了。
假裝愛上受害人以培養感情、獲得信任的階段一般稱為“養豬”,騙錢的過程一般稱為“殺豬”,整個詐騙手段稱為“殺豬”。 至此,李某已經完成了閉環。
但缺乏“殺豬”經驗的李某,經常請組長幫忙“代殺”。 “我沒怎麼作弊,很多時候找人'替我殺人',金額越高,拿到的佣金就越多。 ”
與李某找人“代殺”不同,唐某對詐騙手段和言語早已熟悉。 在唐看來,這些單身女性要麼是年輕而沒有經驗,要麼是中年孤獨脆弱,可以“量身定做”成熟或單純痴情。 為了讓聊天內容更加逼真,唐某還會對比自己的真實經歷,配合詐騙“開對藥”。
圖片說明:被告唐某與秦某的聊天記錄。
然而,饒是唐的“身經百戰”,他沒想到自己有一天真的會“墜入愛河”。 在完成對受害人秦某的“殺豬盤”詐騙後,唐某主動用真***聯絡秦某,向他坦白自己其實在緬甸,專門從事電信網路詐騙,但現在他愛上他很久了,不介意秦某報警逮捕他。
2024年2月,受害人秦某、鐘某報案稱,他們在相親APP上加微信好友,發展出男女朋友關係,對方要求他們在賭博平台上下注獲利,後來發現自己被騙了,秦某被騙了50多元, 而鍾某被騙了300多元,兩人報案。公安機關聯絡交友公司找回後台使用者**,經受害人辨認和司法鑑定,唐某是與他聊天詐騙的男子,團夥成員陳某是與鐘某聊天詐騙的男子,隨後公安機關先後抓獲唐某、陳某等5人。 乙個專門從事跨國網路電信詐騙的團夥已經浮出水面。
經查,唐某、陳某等5人屬於“縱橫公司”,這是一家盤踞在緬甸某園區的詐騙公司,以直銷和**的形式組建詐騙小組,招募人員在網上冒充成功人士,通過聊天軟體尋找女性,通過交友聊天獲得對方的信任, 然後誘騙受害人到欺詐公司控制的多個賭博**下注,並通過控制賭博**背景騙取受害人的錢財。
資料模型解決了跨境電信詐騙案件的難點。
跨境取證難,加害人難以推翻......跨境電信網路詐騙案件的辦理往往存在諸多困難,僅僅了解這些詐騙分子是如何運作的,是不夠的。 在辦理唐某、陳某五人詐騙案過程中,為避免出現“重供、輕證”的局面,檢察機關積極引導公安機關收集關鍵資料資訊,建立刑事證據模型,及時收集相關客觀證據,有效鞏固案件事實。
主管檢察官調取了數名被告人的行蹤和蹤跡記錄,明確了走私的路線和時間,並對被告人手機的Wi-Fi資料資訊進行了整理分析,明確了其海外位置和時間。 此外,面對首案認定的2名被害人,分管檢察官通過對相關案件的資料資訊比對,引導公安機關移送28名被害人,最終通過仔細比對犯罪時間、賭博名稱的重疊,擴大了對26名被害人的認定**, 涉案金額達1000萬元。
承案檢察官在全面梳理被告人供述的基礎上,確認了被告人在海外的利潤和時間,在掌握犯罪團夥組織架構和人員構成的基礎上,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判斷,及時收集、固定了其他涉案人員的犯罪證據。 並將起訴範圍擴大到60多人。
2024年11月至2024年8月,閔行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組織他人非法越境(國)(境)罪、非法越境(國)(境)罪先後追訴陳、唐、鄭等16人。 今年2月、9月,鄭某等16名被告人因詐騙罪、非法越境(邊)境罪、組織他人非法越境(邊)境罪分別被判處一年十個月以上七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追回違法所得。
同時,檢察機關積極督促公安機關加大追查力度,其餘犯罪嫌疑人陸續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通訊員:楊瑩瑩、新民晚報記者 陸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