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26日訊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印發《關於支援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六個方面提出20條具體措施。
未來,以澳門元支付會更方便
未來,澳門居民在合作區以澳門元繳費將更加便利。 《意見》提到,允許發展金融服務,便利澳門居民生活。 例如,允許在合作區特定區域部署澳門政務服務智慧型終端,以支援澳門元支付。 鼓勵和支援澳門國際銀行、國家銀行、大豐銀行等澳門銀行內地分行在“澳門新區”等特定區域設立電子智慧型櫃檯和服務視窗等金融便利服務設施,為澳門居民提供一站式金融便利服務。 粵澳跨境汽車保險等效認定制度適用於經橫琴口岸進出合作區的澳門機動車。
同時,將充分服務澳門創新資源融資需求,支援合作區率先與國內外主流貿易機構建立合作交流機制,推動深海深空、無人系統、生物醫藥、新能源等新興產業發展。 電子資訊、新材料,打造服務新高地,支援澳門創新創業。
此外,推動國際綠色金融標準和規則在內地的整合和應用。 支援合作區吸引和集聚各類綠色金融服務機構,促進綠色金融標準和規則與中外相容,提供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
支援在合作區設立國際藝術學院
未來跨境旅遊將更加精彩。 《意見》提出,要優化文化和旅遊產業市場發展環境。 例如,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合資企業或在合作區註冊的獨資旅行社為中國大陸居民(台灣除外)經營出境旅遊業務,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導遊向合作區備案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個城市跨境執業。
《意見》還提到,將加快橫琴國際演藝島建設,推進合作區國際文化演藝開發區建設,合作區與澳門將聯合舉辦電子節、電影節、馬戲節、電子競技等國際大型活動。 支援以中外合作辦學形式在合作區設立國際藝術院校。
創新實施“科研在澳、合作區轉化”模式。
《意見》還提到,要放寬科技創新領域的市場准入。 例如,支援在合作區建設國際先進技術應用促進中心,與長三角、合肥等其他國際先進技術應用促進中心共享創新資源和需求資訊,對接技術轉化流程和評價標準,促進融合協同優化創新創業准入環境,創新推行“居澳、辦合作區”、“科研在澳、轉化在合作區”模式。推進合作區陸、海、空全空間智慧型無人系統建設推動綠色能源國際認證平台建設。
堅持放寬准入與加強監管相結合
此外,《意見》提到,在醫藥衛生領域創新市場准入方式方面,將放寬中藥市場准入;藥品和醫療器械市場准入自由化;支援新醫療技術的研發和應用;放寬港澳醫療機構准入限制;支援高階醫美產業發展。
在放寬專業服務業市場准入方面,優化港澳專業服務業准入條件。 支援合作區依託廣東省智財權保護中心、珠海市智財權保護中心,為合作區內創新主體提供專利快速預審、權利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等全方位智財權服務。
在其他領域市場准入放寬方面,放寬資料通訊領域的市場准入;便利通關和入境環境;完善企業商業服務;創新發展澳門特色品牌產業。
《意見》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主動出擊,加強協調配合,統籌推進各項工作落實。 廣東省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要為《辦法》的實施提供全方位支援,加強與國家對口部門的溝通和聯絡。 合作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周密部署,圍繞專項措施制定詳細實施方案。 同時,有關部門和廣東省要同步完善監管規則,堅持放寬准入與加強監管相結合,完善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監管,確保相關市場准入限制“放開管理”。
*: 廣州**.
編輯:Carrie Y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