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偉忠(中)在雲南省臨滄市滄源佤族自治縣彣族彝族勐族農貿市場附近向案當事人了解情況(攝於2024年4月2日)。 新華社.
身材矮胖,臉色黝黑,笑容樸實,這是包偉忠給人的印象;承接執行案件802件,破解“釘釘案”“骨案”650件,向困難當事人發放司法救助資金90餘萬元,創......包偉忠答題卡
包偉忠曾任雲南省臨滄市滄源佤族自治縣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人民法院一級法官。 2024年10月21日,這名佤族男子在工作中突然病倒,不幸於10月23日去世,享年45歲。 巍峨巍峨的佤山,見證了包衛忠扎根祖國西南邊陲、服務大局、服務人民正義的信念和擔當。
研磨案例
一張桌子、兩個檔案櫃......鮑偉忠生前辦公室有點“空蕩蕩”。 矮櫃上堆放著二三十本筆記本,隨便翻開一本,裡面記得最多的就是行案資料。
鮑偉忠是佤族人。 2024年,包偉忠進入滄園法院,實現了人民法官的夢想。 2024年,已經鍛鍊出來的包偉忠擔任法院執行局局長。
面對執法問題,包偉忠的做法是忍耐“磨案”,用腳“跑案”。 為了乙個標的金額為5000元的“小案子”,他6次到現場辦理,總共走了400多公里。
做實施工作,就是要換人心換人心。 包衛忠有自己的“規矩”:第一次去被處決人的家裡,只要距離不遠,包衛忠就不穿**,也不開警車。 “你為什麼不透露你的身份?“一些年輕的警察不明白。 鮑偉忠說:“老百姓看到警車開會,對被執行人影響不好,不利於開展工作。 ”
2024年,何某來到滄園法院,請求依法強制崔某、歐某履行債務及利息68萬餘元,本案由包偉忠承辦。 兩名財產不足的被執行人找到包偉忠,請他幫忙協調何某用房子還債。
但他就是不放手。 最初的調解失敗了,但包偉忠並沒有氣餒。 他勸崔、歐想辦法表演,並多次與何某溝通。 直到當年11月12日,此案才最終塵埃落定。 歐某說,在還款過程中,包偉忠經常打電話了解情況,讓自己感受到法律的溫暖。
包偉忠積極爭取和辦理困難群眾司法救助,共發放司法救助資金90筆97萬元,解決了61名極端貧困申請人的燃眉之急。
如果你沒有10,000,那麼我們會以500或1,000的價格償還它“ ”就這麼少的錢,下次我不想帶你走“ ......多年來,包偉忠帶領幹警“磨”掉了650個“釘子案”“骨頭案”,精心“磨”了乙個和諧的黨。
解決難題
向各方預付執行款項在妻子周洪的質問下,包偉忠終於點了點頭,告訴了......1萬元裝修費下落真相
原來,被執行人查某因母親生病,花了不少錢,打工的工資還沒到,申請執行的人急需錢,於是包偉忠支付了尾款。 朝廷回訪時,查某得知這筆錢是包偉忠支付的。 聽到包衛忠去世的訊息,電話那頭的查哽咽了起來。
在滄源法院,執行案件大多不大,但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只要你努力,深情地工作,就沒有解開不了的結。 鮑偉忠經常這樣告訴同事。
傣族村民團體與佤族村民艾嘎發生土地糾紛案,包偉忠主動承接。 第一次上門吃飯,是閉門吃飯;第二次去的時候,雙方都情緒激動,看樣子就要打架了。 包偉忠立刻站了起來,“各族人民是一家人,九長老九代不失同伴”的族訓讓雙方平靜下來。 到了佤族的“新公尺節”,他就把水酒、新公尺、稻穗帶到艾加家送福。 最終,這場長達八年的土地糾紛得以解決。
乙個是執行申請人,乙個是被執行人,就像天平的兩端一樣,包偉忠極力觸動正義的溫暖到每一方。 被執行人陳某因工程材料款未付清,且執行期限臨近案款未付清,打通不通,遂包偉忠前往陳某家了解情況。 他一進村子,就遇上了陳,一路小跑了過去。 陳某以“今天是老人祭祀日,按習俗不能送錢”為由,要求他改天再來,包偉忠答應了。 同事們認為這是乙個藉口。 包偉忠說,在嚴格執法的同時,也要尊重當地的民俗風情。 第二天,陳某將案件全部解案。
沉重的毅力
要做乙個品德高尚、理想遠大的人,做乙個為人民謀福利的人,像雷鋒、焦玉祿、孔凡森等先進人物一樣,投身於黨和人民的事業。 關於入黨申請的這段話,成為包偉忠畢生的堅持。
2024年,臨滄市選派100名年輕幹部到100個自然村工作,27歲的鮑偉忠就是其中之一。 他來到諾梁鄉任鄉長,同時駐紮在巴尾村,任村委會副主任。
老房子的裝修是包偉忠遇到的第乙個問題。 當時,大多數村民住在茅草屋和油氈屋中,容易出現漏雨和火災隱患。 翻新老房子是一件好事,但要向前邁進並不容易。
如果一次都行不通,再去幾次,用佤族語言和他們交談,人們最終會明白的。 鮑偉忠與村幹部多次商議,在黨員幹部的帶領下,終於完成了200多戶、900多戶老房子的改造。 隨之而來的是乙個新問題:蓋新房需要運材料,但是沒有路,於是包偉忠就去縣里協調水泥的運輸幾戶人家面臨拆遷,村民們卻不同意,還罵了村幹部,鮑偉忠上門勸......
這些年來,包偉忠多次缺席與家人團聚,唯一沒有錯過的就是肩上的重任。
有一張便利貼,是包偉忠生生前幾天貼的,上面寫著“班莫村,執行救援”的字樣,還有乙個大大的“緊急”字。 原來,包偉忠在執行案件時發現,被執行人剛出獄,住在親戚家,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拿不到10萬元以上的賠償金,於是可以申請執行人因殘疾急需錢治病。 於是,包偉忠決定立即申請執行協助。
滄源法院執行官陳美紅記得清楚:“那天下著大雨,我們開車到半洪鄉某村群,路上車輛右後輪爆胎。 到了村團的時候,已經是吃過了飯,我們餓著肚子把當事人的貧困情況調查記錄下來,然後去村委會發了相關證明。 當我回到法院時,已經是晚上了......”
發病那天,包偉忠還在想著這個案子。 在他去世乙個月後,5萬元的執行救濟金終於到了。
除了案件賬,包偉忠還有自己的人賬,只要事情處理不清,矛盾沒有解決,就會記在這賬上,他累了為之奔波。 一位律師評論道。
*:《光明**》2024年12月18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