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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記者 金浩 光明**通訊員 楊帆
身材矮胖,臉色黝黑,笑容樸實,這是包偉忠給人的印象; 承接執行案件802件,化解“釘釘案”“骨案”650件,向困難當事人發放司法救助資金90餘萬元,這是包偉忠交出的答卷
包偉忠曾任雲南省臨滄市滄源佤族自治縣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人民法院一級法官。 2024年10月21日,這名佤族男子在工作中突然病倒,不幸於10月23日去世,享年45歲。 巍峨巍峨的佤山,見證了包衛忠扎根祖國西南邊陲、服務大局、服務人民正義的信念和擔當。
鮑偉忠(中)在雲南省臨滄市滄源佤族自治縣岣族彝族、拉祜族等鄉的農貿市場附近向案當事人了解情況(攝於2024年4月2日)。 新華社
研磨案例。 一張桌子,兩個檔案櫃......鮑偉忠生前辦公室有點“空蕩蕩”。 矮櫃上堆放著二三十本筆記本,隨便翻開一本,裡面記得最多的就是行案資料。
鮑偉忠是佤族人。 2024年,包偉忠進入滄園法院,實現了人民法官的夢想。 2024年,已經鍛鍊出來的包偉忠成為法院執行局局長。
面對執法問題,包偉忠的做法是忍耐“磨案”,用腳“跑案”。 為了乙個標的金額為5000元的“小案子”,他6次到現場辦理,總共走了400多公里。
做實施工作,就是要換人心換人心。 包衛忠有自己的“規矩”:第一次去被執行人家,只要距離不遠,包衛忠不穿**,不開警車。 “你為什麼不透露你的身份? “一些年輕的警察不明白。 鮑偉忠說:“老百姓看到警車開會,對被執行人影響不好,有反抗感,不利於開展工作。 ”
2024年,何某來到滄園法院,請求依法強制崔某、歐某履行債務及利息68萬餘元,本案由包偉忠承辦。 兩名財產不足的被執行人找到包偉忠,請他幫忙協調何某用房子還債。
但他就是不放手。 最初的調解失敗了,但包偉忠並沒有氣餒。 他勸崔、歐想辦法表演,並多次與何某溝通。 直到當年11月12日,此案才最終塵埃落定。 歐某說,在還款過程中,包偉忠經常打電話了解情況,讓自己感受到法律的溫暖。
包偉忠積極爭取和辦理困難群眾司法救助,共發放司法救助資金90筆97萬元,解決了61名極端貧困申請人的燃眉之急。
如果你沒有10,000,那麼我們會以500或1,000的價格償還它“”就這麼少的錢,下次我不想帶你走“......多年來,包偉忠帶領幹警“磨”掉了650個“釘子案”“骨頭案”,精心“磨”了乙個和諧的黨。
解開謎題。 將執行資金預付給當事人? 在妻子周紅的質問下,包偉忠終於點了點頭,說出了那萬塊錢裝修費的下落......
原來,被執行人查某因為母親生病,花了不少錢,兼職工資還沒到,執行申請人急需錢,於是包偉忠支付了尾款。 法院回訪時,查某得知這筆錢是包偉忠預付的。 聽到包衛忠去世的訊息,電話那頭的查哽咽了起來。
在滄源法院,執行案件大多不大,但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只要你努力,深情地工作,就沒有解開不了的結。 鮑偉忠經常這樣告訴同事。
傣族村民團體與佤族村民艾嘎發生土地糾紛案,包偉忠主動承接。 第一次上門吃飯,是閉門吃飯; 第二次去的時候,雙方都情緒激動,看樣子就要打架了。 包偉忠立刻站了起來,“各族人民是一家人,九長老九代不失同伴”的族訓讓雙方平靜下來。 到了佤族“新公尺節”,他就把水酒、新公尺、稻穗帶到愛賀家送祝福。 最終,這場長達八年的土地糾紛得以解決。
乙個是執行申請人,乙個是被執行人,就像天平的兩端一樣,包偉忠極力觸動正義的溫暖到每一方。 被執行人陳某因工程材料款未付清,且執行期限臨近案款未付清,打通不通,遂包偉忠前往陳某家了解情況。 一進村子,就遇見了陳,於是一路小跑過去。 陳某以“今天是老人的節日,按照習海關不能寄錢”為由,讓他改天再來,包偉忠答應了。 同事們認為這是乙個藉口。 包偉忠說,在嚴格執法的同時,也要尊重當地民間習。 第二天,陳某將案件全部解案。
沉重的毅力。 要做乙個品德高尚、理想遠大的人,做乙個為人民謀福利的人,像雷鋒、焦玉祿、孔凡森等先進人物一樣,投身於黨和人民的事業。 關於入黨申請的這段話,成為包偉忠畢生的堅持。
2024年,臨滄市選派100名年輕幹部到100個自然村工作,27歲的鮑偉忠就是其中之一。 他來到諾梁鄉任鄉長,同時駐紮在巴尾村,任村委會副主任。
老房子的裝修是包偉忠遇到的第乙個問題。 當時,大多數村民住在茅草屋和油氈屋中,容易出現漏雨和火災隱患。 翻新老房子是一件好事,但要向前邁進並不容易。
如果一次都行不通,再去幾次,用佤族語言和他們交談,人們最終會明白的。 鮑偉忠與村幹部多次商議,在黨員幹部的帶領下,終於完成了200多戶、900多戶老房子的改造。 新的問題接踵而至:蓋新房需要運材料,但又沒有路,於是包偉忠就去縣里協調水泥的運輸; 幾戶人家面臨拆遷,相關村民不同意,罵村幹部,包偉忠上門勸說......
這些年來,包偉忠多次缺席與家人的團聚,唯一沒有缺席的就是肩上的重任。
有一張便利貼,是包偉忠生生前幾天貼的,上面寫著“班莫村,執行救援”的字樣,還有乙個大大的“緊急”字。 原來,包偉忠在執行案件中發現,被執行人剛出獄,住在親戚家,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拿不出10萬元以上的賠償金,可以申請執行人的殘疾和急需的醫療費。 於是,包偉忠決定立即申請執行協助。
滄源法院執行官陳美紅清楚地記得:“那天下著大雨,我們開車到半紅鄉某村群,路上車輛右後輪爆胎。 到了村團的時候,已經是吃過了飯,我們餓著肚子把當事人的貧困情況調查記錄下來,然後去村委會發了相關證明。 當我回到法院時,已經是晚上了......”
發病那天,包偉忠還在想著這個案子。 在他去世乙個月後,5萬元的執行救濟金終於到了。
除了案件賬,包偉忠還有自己的人賬,只要事情處理不清,矛盾沒有解決,就會記在這賬上,他累了為之奔波。 一位律師評論道。
光明**“2024年12月18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