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作者為學者余世存,原刊《英財》雜誌,現分享。
我們今天對前賢的讚美和批評,大多集中在他們的言行上,很少從他們的生活條件出發,去了解他們言行的背景。 其實,認識人,討論世界,會讓我們更好地了解前輩和自己。
魯迅的生存和心理狀態在今天很少被提及,多虧了陳明遠等學者的研究,我們今天大概知道了魯迅的人生收入。
十年前的一項研究表明,魯迅在工作到去世的24年裡,總共賺了12萬元左右,相當於今天的400多萬元,即年均收入17萬元,月均收入9000-2萬元。 如果以今天的購買力來計算,就相當於1000多萬元,也就是年均......50萬元這個收入大致相當於今天北京、上海、廣州等地高階白領的收入。
可以說,魯迅的收入並不低。 因此,有人認為“魯迅能夠自食其力,自力更生,樂在其中,堅持自己的思想自由和人格獨立”。
人們對魯迅的印象也是,他雖然單純,但也享受生活:魯迅喜歡逛釉廠,買古董書畫,愛吃餐館,擺筵席,早年住在北京的四合院裡,僱女工和馬車夫後來,他住在上海大陸新村的一棟三層樓房裡,他和許廣平、年幼的兒子海英僱了兩個女僕,晚年時,他經常帶著全家人去看電影,去參加宴會......計程車
魯迅被一些人認為是文人成功的典範,他生活中的細膩細節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是飲致,愛吃火腿等精緻肉類,隔夜菜不是很好吃;二是房源寬敞,剛開始上海只有兩個人,租一層就夠了,但魯迅想要單層三層樓;三是喜歡看電影,想買價格高的好座位,還要坐車來回。
魯迅故居。
但是如果我們只把魯迅當成乙個成功人士,就會阻礙我們對他的看法,甚至是一種誤解。
事實上,魯迅一輩子都沒能擺脫生存的壓力。
像今天年收入在30-50萬元的白領階層,魯迅的不安全感是實實在在的。 這不僅與他的家庭背景有關,也與他後來的制度生存和制度外生存方式有關。
魯迅出生在乙個沒落的封建家庭,父親的病讓他嘗到了世間的冷熱。 他在著名的文章《吶喊自我介紹》中寫道:“我從兩倍高的櫃檯寄來衣服或珠寶,侮辱性地收錢,然後去同乙個高櫃檯為我病入膏肓的父親買藥。 “有沒有人從小康家庭惹上麻煩,我以為這樣,我大概能看到世界的真面目。 ”
直到晚年,魯迅還回憶說:“契訶夫之所以想致富,是因為當時第乙個資本主義已經發展起來,而此時,我在封建社會中當了個少爺。 看不起錢,也是當時所謂“書生子女”的普遍本性。 我爺爺是官員,父親直到變窮才變窮,所以我其實是乙個'破碎的孩子',但是我很感謝父親的貧窮(他沒有賺錢),這讓我明白了很多事情。 ”
2024年,31歲的魯迅進入教育部當“公務員”,開始領工資,但只能領半薪。 當年收入1100元。 第二年工資是**,但他只能拿到工資的百分之九十,也就是全年2586元。 第三年,他仍然沒有拿到全額工資,年收入為3146元。 在隨後的幾年裡,年收入超過3000元。
2024年,他開始在《新青年》雜誌上發表**和散文,但這是乙個粉絲圈,沒有收入。
2024年,魯迅的年收入為2640元,比往年少,因為教育部拖欠了三個月的工資。 這一年,魯迅開始在北京大學和高等師範大學兼職講師,雖然開始無薪,但最終除了工資之外,他還有了講課費。
2024年,魯迅的年收入為2578元,其中88元用於講課。
2024年的收入不詳。
2024年,魯迅的年收入為2304元,其中稿件69元,講課141元。
2024年是乙個轉折點,魯迅的年收入超過2600元。 教育部的工資是3600元,而魯迅只領到了1095元,其他稿費700餘元,講課費800餘元。 魯迅工作了12年,他講課和寫作的收入比公職的收入還多。
2024年,魯迅的年收入超過2800元,這一年,魯迅不僅繼續在北京大學和北京師範大學兼職講師,還開始在中國大學本科系擔任講師,並在黎明中學和大眾公立學校擔任高中語文兼職教師。 魯迅最多去8所學校兼職教書。
由此可見,魯迅雖然收入不低,但設身處地想著,不然也不會到處打課。
魯迅體會過**體制內公務員的苦澀。 到了2024年,魯迅也在他的名文《燈下寫作》中忠實地記錄了10年前他兌換貨幣的經歷:
我還記得,那時候,我懷裡還抱著三四十塊錢,可是突然間我成了窮人,差點絕食,我十分慌張。 **革命後藏著紙盧布的富人的心情大概就是這樣;最多,但更深,更大。 我不得不問,鈔票可以貼現現金嗎?有人說沒有市場。 幸運的是,終於有乙個秘密的市場:六倍。 我高興得趕緊賣掉了一半。 後來漲到了七倍,我更高興了,我去把錢都換了,重重地倒在懷裡,彷彿這就是我一生的一磅。 在平時,如果錢店少給我一塊銅元,我絕不會同意。 ”
為此,他感嘆中國只有兩個時代,“想當奴隸卻做不到的時代”和“暫時穩定奴隸的時代”。
乙個工作了十幾年的老“公務員”,還沒有獲得“財務自由”,這才是真正的魯迅。
2024年11月,魯迅借了500銀元,為期3個月,利息為1分和3%(共計65銀元),以彌補購買價款。 2024年5月,魯迅借了400多塊銀元。 2024年3月,魯迅借了700多塊銀元。 2024年5月,魯迅買下了西三條胡同21號破舊的小四合院(現藏於北京魯迅博物館),共花了約1000元,魯迅向朋友徐守商、戚宗義借了400元銀子,直到幾年後才用講課費還清債務。
2024年,魯迅在日記中說:“翻開我的簡單日記,查一查,這一年我收到了四次:前三塊錢;二、六元;十二元五角,即二進五,端午晚收;第四次是百分之三十,九十九元,這次。 如果算上欠我的工資,大概是9240元左右,還不算7月份。 ”
魯迅博物館,北京。
我們今天讀魯迅的時候,可以想到這是乙個中年的魯迅,這是什麼樣的心態?有人說魯迅是“跑去拿工資的”,當年的報紙也說魯迅參加遊行“要工資”時被警察打掉了“門牙”,可見當時的公務員也不得不為了自己的利益“維權”。 到了2024年,魯迅還在給人們寫信,說他想“多拿幾分錢來養家”。
2024年夏天,魯迅對朋友說:“我想給你一句話,照顧好自己的飯菜,不要對別人有感情。 並節省幾美元。 ”
2024年夏天,魯迅對朋友說:“這個時代,人與人擠得那麼激烈,月收入的一半應該存起來,以備不時之需。幾天後,他說:“你說的都是假的,省點錢很重要!”
魯迅的許多著名散文都是在這種心態下產生的。
2024年,魯迅在其著名的演說《娜拉離開後會發生什麼》中說:
錢這個詞很難聽,或者應該被貴族紳士們嘲笑,但我總覺得人們談論它不僅僅是昨天和今天,甚至飯前飯後,往往都有區別。 誰承認自己需要錢買食物,又認為談錢是卑鄙的,如果他能壓肚子,恐怕裡面總會有魚沒有被消化。 你必須讓他挨餓一天,然後來聽他說話。 ”
除了覺醒的心......他也必須更富有,他必須在他的袋子裡做好準備,說白了,要有錢。 ”
錢 說得優雅一點,經濟是最重要的。 自由不是金錢可以買到的東西,但它可以換取金錢。 人類的一大缺點是他們經常挨餓。 為了彌補這一缺點,並準備不成為傀儡,經濟權利在當今社會中至關重要。 ”
2024年,魯迅在題為《革命時期的文學》的演說中說:
有人說:“窮了就寫文了”,其實也不一定,窮的時候一定沒有文學作品,窮的時候,我到處借錢,不寫乙個字,發工資後才坐下來寫一篇文章。 忙的時候,一定沒有文藝作品,挑起擔子的人,要放下擔子,才能寫文章;拉車的人也必須放下推車才能大驚小怪。 ”
因此,我們可以想象魯迅的特殊性。 與許多學者和教授不同,魯迅對經濟和民生的敏感度非同尋常。 作為長子的壓力,作為公務員的束縛,他過得並不舒適。 他一直生活在緊張和糾結中,直到2024年,他還在換工作的得失中掙扎,這一年他去了廈門,然後去了廣州,就是為了賺更多的錢。
從2024年秋天開始,魯迅決定脫離體制,他不擔任公職,也不當老師,而是投身於獨立寫作。
這一年,他46歲。 他選擇了上海作為他的居住地。 有學者認為,魯迅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一方面,基於戰鬥的需要,殖民文化和商業文化是難以忍受的,但又足以製造文化的缺口,然後以筆為旗幟,進行社會批判和文明批判是方便的;另一方面,它顯然是出於經濟規劃和生存計算,是全國報刊、書店等商業文化設施數量最多的國家,只有在這裡,才能為報房的工作提供豐厚而持續的版稅和報酬,從而消除生活的後顧之憂。 這些都表明,先生在經濟頭腦上是清醒和務實的。 ”
這其實是對魯迅的高度評價,他只是乙個自作自受的文人。
在恩師益友的幫助下,確實開始結出碩果,比如蔡元培的干預,使魯迅被聘為“研究生院”的特約撰稿人,月薪300元,從2024年12月到2024年12月,四年零乙個月,大學和教育部定期支付49個月, 共計14700元,折合**490兩。這些穩定的收入,讓魯迅終於在這10年裡過上了相對穩定的生活。
2024年,魯迅的年收入超過3700元,超過了他在北京生活時的年收入。 2024年,魯迅的年收入5900餘元,其中一半以上來自研究生院一位特約撰稿人的收入。 2024年,魯迅的年收入超過15000元(100多萬元),其中一半以上來自他與學生老闆李曉峰打官司追回的版稅,而他的學生,北京新書公司的“書商”李曉峰,則將他的版稅扣除,通過協商分期償還給魯迅, 據俞大富介紹,總金額為2萬元。
魯迅直到生命的最後十年才有了可觀的收入。 陳明遠說:“魯迅在上海居住的九年(2024年10月-2024年10月)期間,總收入7.8萬餘元,月均收入723元87元(今天2萬多元)——這是10年前的資料,如今是4萬多元,相當於今天城市高階白領的收入。 也就是說,直到這10年,魯迅才有了“財務自由”。
蔡元培和魯迅陪同蕭伯納散步。
可以說,魯迅一生都糾纏於自己的生計。 他有著與當代“亞歷山卓”的“迪克·西爾克”一代一樣的生存張力,但他對自己的生計有著務實的考慮。
有人認為他是“財務管理大師”,說他的財務管理有幾大特點:“不斷換工作”、“多執行緒理財”、“堅持個人理財”、“選擇最佳經濟區域”等,這實際上是在抬高魯迅。 不同於擅長長袖舞的金融專家,也不同於梁啟超、胡氏等體制內的倖存者,他的理財真的是文人文人。 因此,他的話語和想法是符合青年和公眾的。
魯迅把生計放在重要位置,不能“免於庸俗”,他說,他不同於文雅的知識分子。
所以恐怕不得不承認是'低俗',因為我隨便翻了翻《天下說新話》,讀到《飛躍的清池》的時候,不該想到從“休養費”到“休養費”的“休養費”,於是起身寫了一封信,索要版稅,催促片酬。 寫完之後,我感覺自己和魏晉人有些疏遠,心想,如果阮思宗或者陶淵明此刻出現在我面前,我們肯定談不上。 ”
他對年輕人對群眾的建議也非常實用:“我們的當務之急是:第一,生存,第二,有衣有患,第三,發展。 苟氏阻礙了未來,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無論是人還是鬼,都是《三墓》《五經》《百宋千元》《天丘河圖》《金人玉佛》《祖丹三》《秘膏丹》,全都踩在他身上。 ”
蕭紅寫於2024年的中篇小說《生死的田野》
魯迅一輩子都在生氣,大部分都和錢有關。
直到他去世前幾年,他還在和學生打官司,李曉峰扣留了他一生收入的五分之一的版稅在他去世前四年,國家**不再支付他作為特約作家的報酬......這些事件會影響乙個人的心理。 難怪魯迅感嘆道:
在錢下呼吸太苦了,苦也沒關係,但......不堪生氣我想,只要靠工作掙生活費,不生意外,自己玩一些閒暇時間,就算是幸福了。 ”
但魯迅很厲害。 雖然他擔心錢,但他仍然不遺餘力地做不平凡的事情。 他對親戚和朋友、年輕人、陌生人的幫助是多種多樣的。 其中,他出資印製了葉子的《收穫》、蕭軍的《八月村》、蕭紅的《生死場》、曹京華翻譯的《鐵流》、曲秋白的《海之林》。
他對左翼聯盟出版物和魯希家人的捐款也有據可查。 在郵局工作的孫勇,把自己翻譯的《勇敢的約翰》寄給魯迅求助。 魯迅代其聯絡出版社,預付製版費230元,書店補付部分製版費後,用這筆錢墊付譯者版稅。
上海英國汽車公司的售票員阿磊在書店裡讀《毀滅》時愛不釋手,魯迅得知自己錢不夠,問他:“你有一塊錢嗎?這本書只花了一美元,我的那本書是給你的。 阿磊從內褲口袋裡掏出那塊有體溫的銀元,放到魯迅手裡。
我們從民生的角度來看待魯迅,或者說,魯迅是我們中的一員,和我們一樣,為生計而受苦,承受著現代中國公民的喜怒哀樂。 也正是這樣,從那時到現在,他豐富的文字,打動了一代又一代在中國生活中奮鬥和收穫的人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