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盧全興。
火和水是無情的”。 在農場的10年裡,發生了不少火災隱患,損失有大有小,卻沒有個人**,可謂是嚇人。
第一次火災事故發生在 1970 年,當時我是第 30 連的排長。 當時的生活條件很簡陋,沒有電(直到2024年我調職,才有電),用煤油燈照明。 一排10間長長的平房裡住著一排男性知識分子。 木板放在床的土坯上;沒有桌子、椅子和長凳,他隨身攜帶的裝有土坯的衣服箱放在床頭。 有人在盒子上貼了一層塑料薄膜,擋住了灰塵,並在上面放了生活用品,還有書籍和煤油燈。 那時候,美孚燈很少,一買不起,買不起;二是雖然光亮,但耗油量太大。 乙個排每月只有半斤到一斤煤油,是配給的。 為了節省燃料,晚上一般不點燈,只有排長點一盞小油燈照亮大家。 燈是墨水瓶,蓋子是牙膏皮的上部,一根棉線穿進牙膏的孔中作為燈芯,點燃時冒出黑煙,嗆到。
那天我躺著,我的燈被乙個年輕的南京知識分子孫家福用過,他正在床邊的盒子上寫信。 突然,燈被他打翻了,煤油滴了出來,上面的塑料膜一下子就燒了。 他瘋狂地試圖用手射出它,火花四散,他看到有什麼事情要出大問題了。 我還沒睡著,就趕緊起身,拿起盆子照在火上,終於挽救了這一天。
第二次火災發生在第 29 連和第 30 連之間的路邊。 突然,我聽到有人大喊“著火了”!我們立即衝出屋子,向西看去,看到火中冒出濃煙——一間棚屋正在燃燒。 大家端盆,以百公尺衝刺的速度奔跑(當時受過英雄主義的教育,個個勇為),趕到火場,立即滅火,但棚屋幾乎被燒毀了。 原來,他是乙個**犯人(其實是乙個刑滿後被留在場上的人),不小心在他住的小棚子裡做飯**。 大家都在八卦著,談論著那場大火(只能算是一場大火),只看到乙個男同場同學蹲在地上哭泣。 我在廢墟裡看了看有沒有用的東西,我發現了一根竹筒,男野手一看,立刻從我手裡搶過來,大喊道:“找到了!找到了!原來,竹筒是他攢了多年的幾百塊錢,沒有被火燒掉,倒霉中倒是大福。
三十連里還有乙個假的“火”笑話。 我們第二排有個西鹽場的年輕人,叫張明志,又傻又可愛。 乙個冬夜,這個傻傻的大佬連續玩了二十九年,只想著九點回來。 他開啟手電筒,邊走邊哼小調,沿著雲巖河往回走,手電筒一閃一閃,忽然看到河裡漂浮著乙個人頭,斗篷上下飄著。 他一害怕,就拼命跑回公司,一路喊著:“火了,火了......事實上,他被稱為:“河,河......他平時有點口吃,又急又氣喘吁吁,一時說不清話。當我們聽到它時,我們以為它著火了,所以我們一起跑了出去。 這時,乙個老幹部,陳副連長也出來了,一把抓住他,問他是不是著火了他匆匆忙忙,說不出話來,只是“開火”一聲,同時指著第二十九連。 我們跟著他來到了第29連,邊跑邊問問題,才發現他說的是“河”。 我們向河裡照了幾盞手電筒,果然,有乙個人頭!陳副連長拉起褲腿,走了下來(冬天水乾,河水不深),抓起他的頭髮往上拉。 我們還幫他拖拽,才發現是乙個非常胖的女知識分子,幾乎被凍僵了。 因為他穿著棉襖,所以他還沒有完全沉沒和淹死,但棉襖被水浸透了,重到可以把它拉上來。 我們幾個年輕人抬著頭和腳換班,最後扛著第29連。 我一問,才知道她白天因為小事在食堂裡和人吵架,說話拼命,就跑到河邊去嚇唬別人。 沒想到,棉襖和褲子被水浸泡後變得非常沉重,不由自主地一路滑入河中。 如果不是被張明志看見,他早就死了。
第三次是我遇到的真正火災。 那是2024年的初夏,我在第二年擔任第31連的連長。 當時,31連只有6間平房和乙個食堂,每間有10個房間,北面分為兩排和三排朝南,南排是辦公室和家庭區,後面兩排知青宿舍距離較遠,種植的稻田都在住宅西側, 最近的是400公尺。火災發生在家庭區以西的一排。
公司原秘書長叫陳金玉,2024年我當連長之前,被調到兵團煤礦工作。 他的妻子在蔬菜班,他的母親已經快60歲了,只做半個工人。 當時,受過教育的幼雞的成活率並不高,尤其是雞。 於是,公司決定先把剛孵化的小雞交給陳媽媽撫養,公司分配一定量的飼料,等長大後再給知青。 養了20多天後,家裡有人開始嫉妒起來,背地裡議論陳家,拿著公司分配給養雞的飼料,喂自己的大雞。 陳的母親聽了這話,就向孫教官提議,她不再提出來。 經過幾次請求,我們不得不請女知識分子朱明玉接任。
那天,小朱去陳家收,陳媽媽把雞圈放在門口,1510分。 上午10點左右,400多隻雞還沒清點,突然聞到烟花的味道,猛地回頭一看,發現屋子裡到處都是煙:著火了。 原來,在數雞之前,陳媽媽正在煮飯,爐外露出一小部分燃燒的蘆葦,裡面燒完後,外面倒了下來,爐門也是蘆葦柴,燒到了隔牆上——隔牆也是用蘆葦柴綁起來的柵欄。 於是火立刻爬上了牆,那天西南風像鼓風機一樣吹了進來,火燒得很快。
那天,我趕著牛在田裡耙地,天氣太熱了,牛都承受不了,屋頂剛冒煙的時候,我就趕著牛去公司。 遠遠地抬頭望去,那所房子裡不尋常的煙霧使我驚慌失措,我的心很興奮:著火了!我喊道:“大家,著火了!他一邊赤腳趕牛,一邊飛快地跑向蓮離。 在田裡種稻的知青聽到我的喊聲,都拿著我旁邊的盆子跟著我(當時提倡在乾枯落谷地插秧,水稻秧苗要和盆一起種在稻田裡)。
當我跑到公司時,我身後食堂的人也注意到了火勢,跑到前面。 當時,有乙個南京知青,乙個木匠,名叫曹連海,經驗很豐富,他帶了一把斧頭和鋸子。 我們倆默契了,立刻開啟了旁邊的窗戶,他扶著我,讓我站在窗戶上,我立刻爬上屋頂,他把斧頭給我鋸,然後又有幾個人上來了。 這時,西邊五棟房子的火勢已經公升起,我們趕緊劈開東西五棟房子之間的桁架,有效阻止了火勢蔓延到東邊的五棟房子。 其餘的人都在溝裡用盆子潑水,但實際上房子已經倒塌了,濺水只是為了熄滅餘燼。
當我從屋頂下來時,我的腳滑倒了,摔斷了,我當時什麼都不在乎,只是尋找原因,檢查損壞情況。 連副長李厚雲是軍隊文工團的復員戰士,當他的家人來到隊裡時,我把連部騰空,讓他住在最西邊的房間裡,但都被燒毀了。 床、帳篷、衣服都沒了,只有乙個箱子被馬小龍搶了出來。 陳家的縫紉機燒得只剩下乙個頭,自行車變成了鐵架,這在當時很值錢,在農村更是少見。 陳的妻子和陳的母親都冒險進去拿東西。 陳的母親年紀大了,先拿著乙個棉胎。 陳太太頭腦清醒,搶出乙個木箱,據說沒有燒掉鈔票和食品券,他們當然不承認,後來由國家補貼。 大火熄滅後,陳某媽媽在門口哭,陳某太太罵婆婆,其實是桑罵淮,我們不理會。 有人看到一條蛇被燒死在門框上,據說是“天火”,因為家裡平時勢利,老天爺要懲罰他們。 當然是胡說八道。 上海知青(來自黑龍江農場),在我們公司附近養蜜蜂,也幫忙滅火,事後我們專門寫了一封表揚信。
從發現火災到撲滅大火,5棟房屋(其中2棟空置,無人居住)全部燒毀僅用了20多分鐘,損失非常大,重建並不容易。 我去了團部,只好多說複核,然後申請磚瓦。 好在我們團有個磚瓦廠(34連,在楊箕鎮),我親自出去跑了好幾次。 直到第二年夏天,團部基礎設施公司才重建了五個房間。 至於“蛇”和“天火”的危害,都是後人創造的“神話”。 事故原因當時很清楚。 如果你想講道理,那麼,“機會是各種不可避免的交集”——這是我的經驗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