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場舞者人數不斷增加,噪音滋擾問題引起越來越多的爭議。 由於人們生活方式的多樣化,任何時候的噪音都可能干擾他人的正常生活,進而引發糾紛,據**報道,一些地方的廣場舞導致周圍的人無法休息,一些上夜班的人長時間受到干擾,患有神經衰弱, 等等,甚至廣場舞演講者,吵醒河對岸熟睡的嬰兒。
廣場舞的噪音滋擾越來越普遍,但在中國任何地方都沒有找到好的解決方案。 在很多地方,廣場舞的喧囂影響著周邊居民的休息和生活,對周邊居民的勸說無效,於是他們只好去找社群、居委會,甚至相關部門,但很多廣場舞組織者和參與者對這些勸說無動於衷, 斡旋談判,依舊各行其是,以至於有不堪的居民使用扔水袋、潑糞、公開張貼詛咒告示等不正常手段驅散廣場舞的喧囂,甚至還發生藏獒襲擊廣場舞的事件。另據報道,在某地方的廣場舞場所,自去年6月以來,已經發生了五六起***襲擊舞者的事件。 從這個角度來看,廣場舞噪音問題已成為社會群體之間衝突的重要根源。
這些激烈的矛盾往往不會一下子激化。 如上所述,被打擾的居民的反擊一般在勸說和談判失敗後逐步公升級。 廣場舞組織和參與者不顧他人的感受堅持跳廣場舞,原因有二:一是現實情況是,社會上能不打擾群眾跳舞的地方太少;第二種是他們認為自己也是主人,或者他們認為自己有權在公共場合跳舞。
廣場舞者不應該忽視的簡單常識是,公共場所不僅僅屬於某一群人。 任何人行使其權利,無論是所有者還是個人,都不得干涉他人的合法權利。 如果我們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這個社會問題,我們也能看到其中的優點,找到解決之道。 經濟學最基本的原則之一是私有財產權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因此,無論是什麼樣的機構或個人,在行使自身權力時,都必須了解自身權力的界限,並以不侵犯他人合理權利為界限。
經濟學中另乙個重要的理論是外部性不容忽視。 正如有些企業生產商品是為了滿足社會和市場的需要,但工廠化生產卻產生汙水、廢氣、噪音等汙染環境。 環境汙染是這個企業的外部性問題,是負外部性。 也像一家種花的公司,周邊居民賞心悅目,這是乙個正外部性問題。 對於負外部性,如果產權明確,那麼產生負外部性的企業、組織或個人必須與受負外部性影響的人協商,以決定補償或補償。
科斯定理指出,產權的邊界是明確的,產生負外部性的公司必須將外部性內部化,並決定是否生產以及生產多少。 例如,汙染環境的企業必須投資裝置來控制汙染,還必須與被汙染的人協商以支付賠償金。 如果將這種外部性內部化的成本很高,公司可能會減產,如果太高,公司無法承受,公司將不得不停止生產。 因此,負外部性的存在和數量可以通過明確的產權、互惠協商和支付補償來解決。
顯然,廣場舞噪音問題也可以用這種方式解決。 人們在生活、上學、就醫等生活、工作場所享有安靜的權利,可以看作是財產權的界限。 當廣場舞產生噪音時,它會產生負外部性。 然後,受影響的人有權要求廣場舞組織和參與者賠償他們的 * * * 如果雙方能夠就賠償或賠償費用達成一致,那麼就可以就廣場舞的時間和數量達成具有約束力的協議。 如果沒有約定,或者廣場舞組織和參與者不能內化,那麼廣場舞就不應該再跳。
因此,解決廣場舞雜訊滋擾問題最關鍵的問題是負外部性的內化。 但是,目前參加廣場舞的人大多是中老年人,尤其是60歲左右的退休人員。 這群人一般出生於1940-2024年代,主要在1950-2024年代接受社會和學校教育,主要經歷了“**時期”,當時經濟體制是“一大兩公”時期,因此普遍缺乏私有產權神聖不可侵犯的概念。 因此,有必要對參與廣場舞的人進行合法的私人權利和財產權的神聖性教育。
事實上,廣場舞者將外部性內化是有法律依據的。 2024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聯邦雜訊控制法》,確立了國家雜訊標準。 2024年,紐約通過了一項新的《噪音控制法》,該法案禁止在距離住宅樓1公尺處測量噪音超過45分貝的所有聲源。 無論是狗吠、電視音響還是汽車喇叭,連續不得超過3分鐘,違規超過3次者將被罰款525-2625美元。 該規定還規定,商場和娛樂場所的喇叭聲不能被行人聽到,如果音量過大,最高將受到2次處罰40,000 美元。 2024年8月,一名來自中國的阿姨在紐約布魯克林日落公園跳廣場舞時,被美國警方戴上手銬,並因無視附近居民的投訴而收到法院傳票。 密西西比州牛津市的噪音法規始於一項法規,即“禁止任何不合理、令人不安、不必要或不受歡迎的噪音”。 新墨西哥州法律規定,“任何試圖通過大聲喧嘩或不合情理的喧嘩來擾亂治安的行為都是不當行為。
事實上,我國也有雜訊控制法,《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規定,醫院、學校、事業單位、科研院所、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稱為“雜訊敏感建築”。 《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準》以住宅、文化、教育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雜訊排放源邊界雜訊排放限值為白天55分貝,夜間45分貝在住宅、商業和工業區,最高限制不超過 60 分貝。 即使在交通幹道兩側的區域,最大噪音限制也不得超過 70 分貝。 同時,根據規定,夜間22點至次日早上6點的要求更為嚴格,最高限度為55分貝。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廣場舞噪音也有相關規定,如禁止在公共場所使用擴音器、製造噪音、干擾他人生活的,處200-500元罰款。 罰款是雜訊負外部性的強制性內部化。
最後,要解決廣場舞噪音問題,還需要為公共產品提供服務。 對於中老年人,尤其是退休人員來說,廣場舞可能對他們的身心健康有益。 廣場舞的噪音問題內化後,中老年人對跳廣場舞的要求也要注意,應該通過**來解決。 然後,在不影響居民和人民群眾生活和工作的場所提供足夠的健身設施,讓廣場舞愛好者盡情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