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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玲案:當年聳人聽聞的《孫偉宣告》及相關評論1
* 朱玲案:當年聳人聽聞的《孫偉宣告》及相關評論2
*朱玲案:當年轟動一時的《孫偉宣告》及相關評論3
97年4月2日我涉案,4月11日,朱玲的叔叔打電話給我父親,要求“私下談話”,並聲稱:“我有證據指控你女兒。 我父親說:“如果有證據,就應該立即交給公安機關,這樣才能幫助破案”,“我絕不怕和你說話,但必須有公安人員在場作證。 他立刻改口道:“不能算證據,只能叫線索。 我父親說:“線索也應該交給公安人員,這也有助於破案。 我父親還說:“我們兩家有完全一樣的兩件事,一是都是受害者,二是都希望盡快破案。
我們以文字形式向公安機關提交了詳細的通話記錄。
4月26日,我收到朱玲舅舅寄給我宿舍的恐嚇信,說我“絕望了”,“天下人人都說我可能被殺”、“就算是天涯海角,我也逃不掉懲罰”,說“如果法律不能懲罰朱玲的所作所為, 能不能模仿“,並”發誓,我會不惜一切代價為朱玲報仇,消除對國家的傷害”。
點評:我找到了朱玲叔叔寫給孫偉的信的全文,是否如孫偉所描述的那樣,觀眾可以自己判斷。班上的其他一些學生也發了類似的信,要求他們配合朱家,提供我是**的“證據”。
我們諮詢了一位律師,她說:“這是乙個明顯的威脅,你可以起訴他,你必須注意你的人身安全。現在你甚至可以花幾百塊錢僱**人,也可以偽裝成事故而不留痕跡。 我的家人非常擔心我的安全,並要求我離開學校回家。
注意:試用前不會再來我的生命價值超過幾百美元。- 第二類匿名者的客觀化”。不是我當月的下午,我迫於畢業的壓力被迫返校。 最後一天中午,我收到了朱玲叔叔給我們宿舍的第二封威脅信。 內容與首字母基本相同。
雖然我也是這個案子的受害者,但朱玲和她家人的情況更糟,我不想讓她的家人變得更糟,所以我沒有追究。
兩個優秀的女兒相繼無緣無故地死去致殘,這對任何人的房子來說都是毀滅性的打擊。 我理解朱玲一家人想要救孩子、抓**的願望,對他們的苦難非常感同身受。 但朱玲的家人自己也承認沒有證據,但我對我是“**並廣泛傳播我是”這一事實感到非常困惑。
點評:對於乙個無辜的人來說,不起訴朱玲的家人誹謗是可以的。 但是你為什麼不起訴裴志成、清華大學、天涯社群,或者公安局,大家都很不解。 以你的家庭背景,並不是說你負擔不起打官司或聘請律師的費用。我曾經找到朱玲的一位好朋友,表示希望能和朱玲的母親溝通。 他說:如果真的不是你幹的,你只是問心無愧,朱玲的家人這麼久就堅信這個想法,沒日沒夜想了想,是不可能改變的。注:公安機關為了破案,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誰是**,某條證據可能不充分,但有必要。
乙個嫌疑人可以得到毒死朱玲的鉈,雖然不能證明她是**,但必須是證明她是**的必要證據,如果有證據證明她與鉈無關,那麼她的嫌疑就排除了。
如果有證據證明她與鉈有關,可以與朱玲有親密接觸,那麼她絕不應該聲稱:“沒有證據證明她與朱玲玲中毒有任何關係”。
張杰律師和李海霞律師。
今年那天,我和哥哥去了14個地方打聽案件的偵查進展情況,正好看到公安人員在遠處接待朱玲的母親。 我們問能不能當著警察的面和朱玲的母親談談,把一些事情解釋清楚,公安人員急忙攔住我們,說現在不合適,馬上把我們帶走了,生怕朱玲媽媽看到我們。
注:朱玲的家人說,孫瑋的父親曾在**中說過,在公安在場的前提下,他願意接受採訪,朱家人相信了。 他們聯絡了警方,要求有人協助面談,但警方表示只能破案,無法管好雙方的溝通。 結果,此事沒有實現。1月26日,第14公安部門宣布解除對我的嫌疑後,我再次表示希望能與朱玲的家人溝通,消除誤會,公安表示:“朱玲的家人有很深的誤會,他們承認這個李兒已經死了這麼多年了, 就算你和她的家人見面,恐怕也很難改變他們的想法。 我們已經完成了他們的工作,非常困難,沒有效果,你不能和他們接觸,這可能很危險,如果發生什麼事,那就更麻煩了。 ”注:朱明欣(朱玲的母親):我想告訴她,她的說法有很多不恰當的地方她說她多次嘗試和我們溝通都沒有成功,我怎麼可能從來沒聽說過她想和我們溝通十幾年,但她消失得無影無蹤,我們試圖和她溝通時也找不到她。
我一直相信,也一直對我的朋友說,其實這些在網上傷害我的人,大多是善良的,他們不是故意傷害我的,而是被各種難以辨別真假的謠言所誤導。
當然,不難看出,極少數人一直在挑釁和引導**的發展,只要有人抱著更客觀的看法或質疑這些所謂的“證據”,就會立即被發現甚至濫用,或者說是我的“代言人”。 對於這些引導**發展的人,希望他們的出發點是善良的,去幫助朱玲,但如此不負責任地故意散布謠言、誹謗動機,是不可理解的。
對於網路上那些客觀理性的網友,我非常感謝他們,因為他們能客觀地思考和評論,所謂的“謠言止於智者”,另一方面,我也為讓這些不知名的朋友罵我而感到惋惜。
不假思索的輕信和盲目服從在文化大革命中達到了頂峰,造成了多麼大的民族災難!雖然每個人都只是網路上的乙個虛擬人,但他們仍然應該理性客觀,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網際網絡上流傳著各種版本。 一如既往,我不希望我和家人的生活受到干擾,我的私事與案件無關,我不需要給出任何解釋和解釋。
公安機關將盡快破案!讓**受到應有的懲罰!
願朱玲早日**。
希望大家客觀理性地應對網路上的各種謠言。
我和我的家人都想過著平靜而平凡的生活,不受打擾。
除了朱玲的家人,沒有人比我更希望盡快破案了!
既然大家真心希望盡快破案,請大家盡快將任何證據或線索報送公安機關調查核實。 在網路上散布虛假謠言,只會誤導他人,傷害無辜者,耽誤破案時間,讓真**繼續逍遙法外。 在我乙個接乙個的吼叫和罵罵聲中,也許真正的**是竊笑。 朱玲的家人多年來一直在動員大家收集“證據”,因此產生了一些笑笑風生的爭論,不值得反駁。
懷疑和猜測永遠不等於事實。 最近佘祥林“殺妻”案就是乙個例子。 因為“死者”家屬堅持不懈,他們請願嚴懲,後來發現了一具女屍,被死者家屬辨認,結果卻是冤案。
注:佘祥林真的是靈丹妙藥,但你沒有佘祥林的刑訊逼供案子沒有破,大家都可能起疑,我也有自己的懷疑,但我從來沒有為了洗清自己的名聲,不負責任地散布。 在《天羨嫉與紅臉》的“經典作品”中,除了許多捏造和整個“假設”之外,天婷還表示“一些知道此事的同學明確認為孫偉是下毒者”。 是否有可能僅根據“多少知識”來“清楚地識別”人命攸關的案例?更何況,我們一些知道情況的同學,已經為我演了很多年,這次他們知道我決心發表宣告,而且都非常支援。
Skyoneline的主張,如果不是不負責任的話,只能是別有用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