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有乙個熱詞:拼婚,意思是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有很多男女到了適婚年齡卻沒有合適的結婚物件,因為雙方都有結婚的需要,所以同意一起爭取婚姻。
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沒有執照,不舉行儀式,只簽合同住在一起。 婚前,兩人都會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公證,然後一起吃飯、一起住、一起睡,像所有正常夫妻一樣生活。 唯一不同的是,所有的費用都必須是AA制的,而且他們各自在玩,無論是工作、交友,還是娛樂,對方都無權干涉。
有人說,這種狀態是雙贏的局面,不僅沒有了婚姻的束縛,還能享受到家庭的溫暖,還能為好事業而努力,妥妥的雙贏局面;也有人說這種形式只有義務,沒有親情,是明顯的合夥生活,弊端很多,實在是不可取。
周和李妍是婚姻的受益者,兩人已經在一起3年了,有乙個1歲半的女兒。
周的家鄉在貴州山區,大學畢業後,他在廣州的一家公司當程式設計師,有乙個話說了6年的女朋友。
周被愛情傷害,久久出不去。 當他反應過來時,他已經34歲了,他住在出租屋裡,除了車子,買不起房子。
3年前,我被介紹認識了李妍,她也因為事業推遲了婚期。
李妍也33歲了,是一家公司的高管,對父母催促結婚感到惱火,考慮到自己年紀不小,如果拖著生孩子,就快到高齡產婦了。
於是,她有心情去嘗試一下,與周圍的環境互動,發現兩人的很多觀念和想法都非常契合,最終兩人達成了協議,選擇了結婚。
他們與父母雙方簽署了結婚協議,並對他們的財產進行了公證。
他們在協議中寫道:周和李妍以聯姻的形式生活在一起,不領證,不設宴,不設婚禮,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因為李彥有房子,周婚後會住進去,所以周需要每月給李妍支付2000元的房租,其他水、電、房產、生活等費用由兩人平分。
洗衣、做飯、衛生等家務每週輪流進行。
一、三、五由周掌管,二、四、六由李彥控制,兩人週日一起做。 如果一方無法履行協議,您可以與另一方切換,或請兼職人員提供幫助。
他們約定,如果以後生孩子,因為李嫣有房子,以後孩子上學會方便更多,所以孩子就姓媽媽,戶口也就站在李嫣這邊,兩人一起撫養。 如果有一天兩人不在一起,周偉只需要每個月根據孩子的開支給予相應的子女撫養費即可。
協議還規定,兩人在一起後,工作、友情、娛樂等不得相互干擾,如果一方遇到真愛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必須無條件服從,不得糾纏不清。
面對如此時髦的組合,身為高智商的李家父母欣然接受。
背對著天空的周農村父母雖然不是很開心,但沒能幫兒子,只好勉強接受。
就這樣,周魏搬進了李嫣的家,正式開啟了結婚模式。
出乎兩人意料的是,對方的表現大大超出了他們的預期。
窮人的孩子早早地掌管房子,周偉會做修繕,家裡換燈泡、修水管等,再也不用麻煩物業了,他會悄悄地做。
李彥的家人經常堵住下水道,他也設法修好了。
他也會做飯做家務,總是一大早起床買菜,看著普通的蔬菜,他也能做出很多花樣。
周最好的事情就是做出什麼都能浸泡的好辛奇,酸澀清爽,特別開胃,勾起李嫣的食慾,讓她的臉圓圓的。
輪到李彥“值班”的時候,他也盡力幫忙,付出的工作總是超出職責範圍。 用他的話說:“我是男人,我從小就習慣了,所以如果我做得更多又有什麼關係呢?做你正在做的事情並不累。 ”
對於每月的開支,他也一發工資就把錢轉給李彥,從不拖欠。
李妍知道周薇還有父母需要錢,而她沒有足夠的錢,所以在購買進口水果零食時,她總是刻意不報或少報。
有時李嫣喝酒到半夜才回來娛樂,他會起床照顧她。
正是這些點點滴滴的舉動,讓李彥安心了,有了孩子。
生下女兒後,周成為女兒奴,下班之餘把時間都給了這個家庭。
就連李家的父母都說:“周偉雖然身體不好,但人品也沒什麼好說的,是個好人。 ”
現在,他們的孩子都快兩歲了,李妍和周偉準備拿到證書,舉辦化妝婚禮。 畢竟,如果你愛乙個人,你會給他們乙個婚禮,這是一種儀式,也是一種承諾。
與周偉和李妍相比,25歲的胡靜儀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胡靜怡是某醫院骨科的小**,白**,大眼睛,身材高大,在科室裡出類拔萃。
大城市璀璨燈光的滲透,讓她夢想著找個有錢人,扎根城市,成為真正的上海人。
機會終於來了。 有一天,科室收治了一名男性患者張軍,他因車禍左手骨折。
住院第一天晚上,張軍按照規定不准出院,但張軍只好請假,說自己有貓,要回去照顧貓。
他無休止地糾纏著,為了確認自己說的是真的,他還給胡靜怡看了小貓的**。
女孩子喜歡小動物,小貓當時又可愛又冷酷,這讓胡靜怡的心融化了。 更讓她興奮的是張軍家的陳設,看起來就像乙個有錢人一樣。
最後,胡靜儀讓他回去把貓帶過來,她帶回來幫忙養了幾天,解決了這個問題。
通過養貓,張君和她頻繁接觸,她也從張君有意無意透露的資訊中得知,這個比她大11歲的男人有自己的公司,有房有車,是鑽石大王。
面對這樣乙個有錢又有愛心的男人,她不禁墜入愛河,心想如果能爬上這樣的男人,這輩子就好了。
兩人都對對方感興趣,於是張軍提議以咒語婚姻的形式同居。 胡靜怡雖然對這種相處方式不是很滿意,但她怕提出異議會讓張君說自己是物質。
一開始兩人相處得很好,但不到2個月,張軍就露出了真面目,不僅不交任何費用,還整天不上班,還叫胡靜怡當保姆。
胡靜怡這才知道張軍有公司?他是乙個無所事事的失業流浪漢,他的房子和車子也是租來的,他靠著好面板和聰明的嘴巴來忽悠那些與世界關係不深的女孩,他偏袒財富和欺騙。
她提出要分手,卻被張軍辱罵,索要8萬元的分手費。
胡靜怡本來是想來釣金甲蟲的,但現在她想傾家蕩產,自然不給錢,而且女孩的消費很高,她的積蓄都沒有八萬元。
張君眯著眼睛看著她,冷笑道:“別給吧?那我天天去你們醫院鬧事,看看你還不要上班反正我是赤腳的,不怕穿鞋!”
張軍以各種方式厭惡她,經常在她面前和姐姐調情,把房子弄得瘴氣。
胡靜怡敢生氣,不敢說話,為了保住工作和面子,為了逃避這個渣男,她不得不借錢妥協,消除災難。
當她搬出張軍家時,胡靜怡感到非常不舒服。 婚外情變成了敲詐勒索,她向妻子道歉,棄兵,損失慘重。
俗話說,不貪賤,就不會上當,其實動機不純,結局自然不會那麼好。
歐萌和趙志墨的相識,是父母的撮合。
與前兩對夫婦不同的是,他們收到了結婚證。
兩人的母親是同事,這兩位老媽媽為孩子著想,還為孩子難過,最終達成共識,向對方強烈推薦孩子。
在父母的斡旋和脅迫下,兩人相親、相處、約會......根據程式只是過程有點快,從認可到結婚,不到3個月。
只不過他們結婚前就約定好了,以後各自的財產互不扯,家裡的所有開支都在AA制度下嚴格執行。 買房、買車、生活費、子女撫養費。
他們還簽署了不干涉對方生活的協議,如果一方有了另一段新歡,那麼雙方都會退出,每個人都會根據要求向對方付款。 例如,如果一起購買的房子增值了,應該要求房屋的一方對增加的價值進行折扣,並將一半給另一方。
那時候,歐萌和趙志墨只是覺得自己的人生太長了,他們越早就把所有的利益都說得理性透徹,要是那個時候出了什麼事,也就不用撕臉撕皮了。
歐萌也暗自得意,覺得自己足夠理智清醒,簡直就是女人中的女英雄,不會像很多傻女人一樣被愛情所困,最後互相撕裂。
但她不知道,當她簽署這份所謂的婚姻協議時,她親手種下了一顆**種子。
因為女人總是情緒化,有了婚姻和家庭,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後,她們都想過上好日子,和身邊的人共度餘生。
每當歐萌想到自己和趙志墨的一切都是AA時,當她無權檢視他的手機,知道他的下落時,當她顧不上他幾點回家的時候,歐萌覺得他們之間這種冷漠的狀態,根本就不像夫妻, 但更像是乙個共同的夥伴。
即使他們住在同乙個屋簷下,同乙個鍋裡吃飯,睡在同一張床上,但明顯的界限和疏離還是讓歐萌很生氣。
她覺得他們只是孩子的父母,他們只需要一起撫養孩子。 至於彼此的生老病死,似乎都無所謂。
歐萌無法接受這樣的婚姻,她試圖勸說趙志墨回到正常家庭,像萬千普通夫妻一樣過上平凡的生活。
但趙志墨卻不以為然,他名義上有家有妻,但其實他和單身貴族沒什麼區別,這是男人想要的日子,怎麼可能願意把自己困在正常婚姻的籠子裡呢?他的妻子甚至沒有資格和他吵架,因為他們已經同意不互相干涉。
歐萌崩潰了。 她以為她***結婚了?這顯然是一種生活的夥伴關係。 她覺得自己對這個家庭一點歸屬感都沒有,買菜水果的時候就要記賬,然後用發票報賬。 她不知道,面對這輩子,她是不是想在婚姻的外殼裡,而是在絕望的婚姻狀態下繼續生活?
歐萌的痛苦源於她高估了自己的忍耐力,在這段感情中失去了心。 但**的種子永遠長不成一棵健康的樹,原本的過度理性,讓彼此無法打擾對方的生活,也無法融入彼此的圈子,同床共枕的兩個人,自然會逐漸越走越遠。
結語。 社會在發展,人類在進步,對於婚姻的狀態,我們聽說過步行婚姻、閃光婚姻、平婚姻,早年在江浙也流行雙頭婚姻。 近年來,出現了乙個新的網路流行語:婚姻。 這種沒有太多責任和壓力的婚姻,是雙贏的局面,還是一起生活?
我認為婚姻的初衷應該是相互尊重,給對方足夠的自由,而不是逃避責任和責任。
在當今時代,每個人都希望自由和獨立。 但是,如果兩個獨立的人走到一起,如果他們仍然過著特別獨立的生活,那就有點不正常了。
當上帝創造我們時,我們都是個體,那麼我們為什麼要尋找我們的另一半呢?我想大概是因為人生路上的風雨太多了,需要有人幫忙保護你免受風吹雨打吧?
存在是合理的。 只不過,家是愛的地方,任何形式的婚姻都需要彼此坦誠相待,少一些算計,多一些溫暖,這樣才會溫暖幸福,是心靈的港灣。 秋冬入住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