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英國騎士精神的特徵及其在社會中的作用總結
為英國的發展做出貢獻。
現代英國是第乙個結束資產階級統治並實行君主立憲制的國家。 其發展的原因多方面,但騎士精神可以在創造英國人民的契約和平等精神方面發揮作用。 騎士在司法中的作用確保了普通法通過行使歷任國王頒布的皇家法令的權力在全國範圍內廣為人知。
在約翰和亨利三世時代,對法律的理解更加先進和深刻。 國王依法治國的思想逐漸形成。 在騎士制度中,國王和貴族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受到封建法律和習的保護,任何一方都不能單獨違反。 君主與貴族、軍閥與指揮官、領主與附庸等之間的複雜關係,都是建立在雙方都必須遵守契約的原則之上的。
13世紀中葉的皇家法官亨利·布萊克頓(Henry Blackton)明確表示,封建條約在封建統治者及其附庸之間建立了法律紐帶。 這種紐帶不僅確保了國王被視為封建社會的一員,而且還使他能夠有利地處理涉及合同雙方的倡議。
封建關係一旦建立,從雙方簽訂主奴關係的那一刻起,統治者和附庸的責任和義務就明確了。 領主向騎士支付了一筆津貼,以便為他提供足夠的資源,為他的戰鬥和生活做好準備,並保護他免受傷害。 騎士還必須服從領主,宣誓效忠領主,並為領主執行騎兵和其他輔助職責。 一旦領主和附庸明確了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契約關係就建立了。 這種合同關係確保了相互義務的履行,並且:"為在歐洲國家建立憲政創造了條件"。
同時,此類合同在權利和責任方面是明確的,受到公眾監督,並得到法律的支援"。如果國王要求的服務、捐贈或遺產超出他的傳統承諾,法律絕對可以拒絕他"。同樣,如果乙個朝臣做了不忠的事情,背叛了他的主人,他就會受到社會人民的鄙視和公開譴責。
如果雙方有意見分歧,可以訴諸法律判決解決爭議。 依約辦事、發生糾紛時尋求法律幫助的原則,對英國社會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對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培養尊重法律的習精神發揮了重要作用。
騎士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法律平等的原則。 首先,騎士階級本身就具有各種社會階層的特徵,上層階級可能是國王和出身貴族、地位超凡的大貴族,下層階級可能是富有的自由人,甚至是的臣民。
在騎士群體中,他們可以被稱為騎士,這無意中拉近了貴族群體與下層階級的距離。 此外,英國騎士直接宣誓效忠國王,加深了英國騎士之間的平等意識。 從騎士精神的角度來看,任何宣誓效忠國王的人都屬於騎士階層"。"無論他們擁有整個省份還是只擁有部分騎士服務,他們都是國王的直接附庸。
領主和附庸之間自願遵守協議,其形式是規定彼此權利和義務的憲章,這進一步恢復了他們之間概念上的平等感。 在英格蘭為數不多的倖存的騎士傳說中,富爾科·菲茨-沃林的案例就是乙個很好的例子:波維斯的莫里斯·菲茨-羅傑將富爾科的父親沃林驅逐出布蘭奇維爾的領地,富爾科作為領地的合法繼承人,要求公正的判決,約翰國王拒絕了。
陛下,您是我們的合法領主,只要我在您的領地,我就必須為您服務,但您也必須保護我的合法權利,您既侵犯了我的權利,也侵犯了普通法,沒有乙個好國王會剝奪王室的自由佃戶權利,所以我沒有義務再為您服務了!"奧斯曼帝國的利益受到威脅,這種針對國王的行動在當時被認為是合法的。
西歐的騎士精神起源於法蘭克王國,但在2024年諾曼征服英格蘭後,騎士精神傳播到英格蘭,並在獨特的歷史環境的影響下,發展成為具有鮮明英國特色的騎士制度。 英國騎士精神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三點:第一,與歐洲大陸的自然發展不同,英國騎士精神是由諾曼第公國的威廉創造的"嫁接"來。
其次,英國的騎士制避免了歐洲大陸的騎士制"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強調各階級騎士直接宣誓效忠英格蘭國王,從而建立了乙個強大的封建王國。 第三點是英國騎士的職能在短時間內開始發生變化,原有的基本軍事職能被削弱,但公民和社會職能不斷加強,一批騎士開始融入鄉紳階層,形成了英式的紳士風貌。
作者認為,騎士精神的出現對英國社會的發展利大於弊。 在這方面可以提出以下幾點。 最直接的是英國融入西歐國家。 在盎格魯-撒克遜時期,英國大部分時間都在與北歐國家和人民接觸。 騎士精神的出現使英國與歐洲大陸的社會、文化和宗教聯絡越來越密切。 英國逐漸"離開"文明更發達的北歐到西歐國家對英國社會的發展至關重要。
英國的騎士精神也造就了更加集中的封建君主制,王權的相對集中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封建制度容易引起社會**的弊端,防止了封建領主之間的私下鬥爭。 騎士的一系列軍事和娛樂活動,也為中下層階級提供了增加財富、提高社會地位的機會,緩解了當時英國的社會矛盾,為英國的發展提供了更加穩定的社會環境。
英國騎士制度對社會發展的影響是雙重的:在經濟領域,騎士制度的建立完善了英國封建制度,騎士制度保證了英國騎士對土地的實際使用權,騎士們開始在他們的莊園裡發展經濟和軍事。
特別是在12、13世紀,隨著騎士職能的變化,騎士的軍事職能減弱,騎士的成本急劇增加,大多數騎士轉向農業和商業,這必然為英國現代資本主義的發展積累了條件。 此外,封建領主與封建臣民之間建立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騎士階層的流動性和開放性,間接塑造了英國的契約精神和平等主義,為現代英國成為君主立憲制奠定了基礎。
13世紀上半葉,英格蘭的騎士人數急劇下降。 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騎士身份的不斷消耗,二是其軍事功能的下降。 頭銜逐漸成為社會地位的象徵,任何擁有一定財富的人都可以獲得頭銜。 雖然騎士制度在英國逐漸消失,但它對中世紀英國社會歷史發展的影響仍然以各種方式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