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喜歡在年前拍一組“全家福”,但開心拍照後,往往因底片的歸屬而產生糾紛。 否定片究竟屬於誰?近日,平谷法院審理了一宗相關案件,該案解釋稱,負片的歸屬主要取決於雙方的合同。
李某在被告照相館舉辦的一次活動中購買了一張價值1000元的儲值卡,包裝內容上寫著“所有底片均不包含”。 從那以後,李某為女兒訂購了兩針**。 不過,在拍攝完成,李某選片後,製片廠被要求提供全部底片,對此,製片廠表示,根據合同約定,“**內容包括專輯、搭景等”,並表示“並非全部底片”都提供,只提供選定的**底片。 雙方在底片的歸屬上存在分歧,李某表示,高智晟是攝影工作室的員工,並承諾將所有底片全部贈送。 攝影工作室對此不予承認,稱高某承諾將底片全部送人是他和李某的私下交易,與攝影工作室無關。
庭審中,法院取得市場監管局現場記錄,稱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的營業場所進行了檢查,現場有三颱電腦除登記冊底片外,未發現李某及其女兒的檢索資訊。
法院認為,李某在攝影工作室出具的攝影檔案上簽字,表明明知合同中含有他不會寄出全部底片的內容,現在雙方均承認李某選擇的底片,攝影工作室已向他提供底片,攝影工作室已履行合同義務。 李某和高某私下承諾,不能對李某與攝影工作室達成的服務合同效力提出異議。 而且,經市場監管局現場檢查,除登記冊中的底片外,其他底片無法再提供,因此法院不支援李某要求返還底片的訴訟請求。 二審法院經審理維持原判。
法官說,每年,在涉及照相館和攝影館的投訴中,關於底片所有權和成本的爭議並不少見。 該行為是否違法有兩種情況:
首先,照相館或攝影工作室沒有事先告知消費者底片需要單獨收費或者底片有歸屬,事後收費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可以向工商或消費者協會投訴。
二是照相館或攝影館事先明確告知膠卷的收費或所有權,消費者同意並簽訂合同,本案不侵權。
因此,在拍攝之前,一定要把合同看清楚,避免後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