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29日電 因行業內競爭、關聯交易未披露等6個問題,臥龍地產、董事長王錫泉等4位高管被警告。
臥龍地產29日晚間公告,收到中國**監委浙江監管局(以下簡稱“浙江證監局”)發布的《關於向臥龍資源集團股份及相關人員發出警示函的決定》(〔2023〕233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根據警告函,浙江證監局在臥龍資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臥龍資源集團)現場檢查中發現以下問題。
首先,公司全資子公司臥龍礦業(上海)**簡稱上海礦業)與公司間接控股股東臥龍控股集團、控股子公司浙江臥龍礦業構成同行競爭。
其次,上海礦業的個別人員和業務不獨立於間接控股股東。
三是公司2024年度部分稀土**業務總金額法確認收入基礎不足。
四是公司2024年存貨結餘披露不準確。
五是公司2024年個別關聯方交易未披露。
六是公司2024年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不足。
浙江證監局指出,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治理規則》(證監會公告2024年第29號)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三條、《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資訊披露內容及格式指引》(證監會公告2024年第15號)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41條、第三條、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王錫泉、總經理婁嫣兒、財務總監趙剛、董事會秘書王海龍違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應對相應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52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採取監督管理措施,分別對臥龍地產、王錫泉、婁嫣兒、趙剛、王海龍發出警告函,並記入市場誠信檔案。
對此,臥龍地產表示,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管理及規範經營。
資料顯示,臥龍地產成立於2024年,2024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主營業務為房地產業務的開發與銷售。 該公司的主要產品和服務為房地產銷售和物業管理。
業績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營收為4654億元,同比增長3436%;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 238億元,同比下降3420%。
二級市場方面,臥龍地產29日收於500元,增加163%,公司目前總市值為353億元。 (中信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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