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家產顯露出來,雍正時期清朝財富最為富有
康熙後期,由於康熙皇帝的兒子們登基後狀況不佳,康熙皇帝對**的管理表現出了寬鬆的一面,這一時期清朝的官場腐敗問題十分嚴重。 雍正即位後,命令易雲祥親王立即設立議院,在全國各省大力進行金融普查,正式號召"控制赤字"。
從雍正元年到不斷查赤字的三年間,大批地方**被解職,數百人被突擊搜查。 因此,文獻中留下的寶貴資訊也可以從這些材料中了解到**在各個層面的實際歸屬。
俗話說:"清都督府三年,十萬雪花銀"事實上,康熙晚年身為司品知府,三年間積累的財富遠遠超過十萬兩。 在山東,以登州都督李元龍為例,看看荊州家族的財富。
李元龍屬於地方中層,關於他的史料不多,粗略估計他的家境肯定很好,因為他的祖父是順治王朝的金石,父親是河南康熙的政使,是典型的官宦兒子。
雍正元年六月,時任山東登州都督的李元龍奉雍正之命,調查財糧短缺問題。 清代歷史"列印實體書"他的財產和其他財物被記錄在案,並且有乙份明確的沒收清單,但這份清單現在已經丟失了。
不過,今年專門審理李元龍欠款案的刑刑部,對沒收李元龍家產的敘述比較完整,可以幫助我們了解李元龍家族的資產結構。
如今,李元龍現有的家產,按照原價46552兩四一分為二債務本息為16,156,677,29美元6美分。 六分錢的白銀償還了 114,773 兩八分錢,六分錢的白銀是 13,300 兩......以成親王的名義,給二等家王。
在《福》中,李元龍所有的財產,珠寶、服裝、餐具,以及居住在其中的家庭成員人數都有非常詳細的清單,由於篇幅原因,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了,我只介紹一下李元龍家財產的大致情況。
根據估價報告,李元龍的資產價值估計為**460524兩,金銀約1353兩,銀琺琅約1952兩4兩,貸款本息2835711兩,估計家裡大約有2690兩,這樣李元龍家的總資產就到了33萬兩左右。
富茶章宇還解釋說,李元龍給了雲之親王133萬兩白銀,但雖然有意見認為白銀應該歸還,但從財產所有權的定義來看,它是"傳送",則該財產已經轉讓,因此不能等同於借款。 或者案件與**有關,涉及太子的親密關係,他不敢在意,所以他不在乎。
小總督,家產達3300多萬兩,按照這個推理,其中一定有**。 其實,根據零星的記載,李元龍不是乙個好官,但他不是**,應該說他是乙個"總經理"。
康熙時期,乙個地方官的合法收入只不過是沒有銀子的工資,而乙個四級知府的年收入是105兩,大塊頭還在緋聞規定之上,基本上一年兩三百萬。 李元龍的爺爺和父親都是公務員,家裡的積蓄很正常,他用大部分的銀子還清了貸款的利息。
李元龍在登州府沒有完,只呆了兩年多。 他之所以突襲雍正家,主要原因是他在服役上留下了很大的赤字,而且他與程親王關係良好,犯了雍正的禁忌,所以雍正決定以貪心的名義控制李元龍的家。
雍正說 李元龍"仍然有數以百萬計的貪婪的私有財產",但從突襲的結果來看,"數百萬"顯然誇大其詞了。 但客觀來說,李元龍家的財富也是非常龐大的,畢竟在同一時期,家族留下的箱子**大多是幾萬兩。 李元龍的家產創下了清代中層**家產的記錄。
雍正帝時期,李元龍指示調查山東省長黃兵"這種醜陋的那種有一頭頭髮,一頭頭髮。 這不就是追幾十萬錢幫山東人民的舉動嗎?別看他那天不開心的臉,大家一定要提防。 追到山頂,畢竟按照我的想法,他讓子孫們做一堆差事。 "
雍正似乎對李元龍恨透了,但此時的雍正似乎在誇大其詞。 李元龍的家產被沒收了,不是他說的那樣"培養山東人民"但直接交給了內務處廣東政使司,成為皇帝的私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