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新能源產業近年來已進入快速發展的快車道。 隨著產業發展和技術公升級帶來的裝置公升級,大量動力電池退役,風電、光伏元件“退役潮”來臨。 做好這些新能源產業的再生資源利用,既是保障新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環節,也是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推動高質量發展、高水平保護的組成部分。
日前,全國政協相關領域委員圍繞“加快構建新能源產業再生資源利用體系”這一主題,積極提出獻言獻策,助力新能源產業資源利用可持續發展。
完善政策法規,完善標準體系使用。
近年來,為了引導和規範動力電池、光伏元件、風力發電機組等裝置的使用,國家陸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規和標準,但在全國政協相關領域的多位委員看來,這些政策, 法規和標準不能完全滿足新能源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
為尋找解決之道,今年4月至10月,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就“加快建立新能源產業再生資源利用體系”開展了一系列調查研究。 在調研中,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國家電投集團董事長錢志民發現,目前還存在政策法規不完善、經營主體責任未落實、技術水平不高等問題。 我國新能源裝備退役利用市場機制不完善。
推動新能源產業再生資源利用刻不容緩。 錢志敏表示,應盡快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壓縮市場各方主體責任,推動新能源產業全生命週期綠色發展。 他建議,建立健全覆蓋裝備設計製造、新能源發電、退役裝備利用等全產業鏈各環節的政策體系,統籌協調各主管部門職責,加強政策銜接,加快立法工作。
在新能源汽車行業,這種緊迫性尤為明顯。 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快速發展,新能源電池對鋰、鎳、鈷等資源的消耗量快速增長。 “在這種背景下,資源的復用成為保障鏈條安全的關鍵途徑。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五礦集團公司董事長翁祖良指出,退役電池中主要金屬的整體含量比原生礦石的金屬品位高10倍左右,有效值高。
要推進再生資源與一次資源綜合利用,構建廢舊電池資源再利用平台和體系。 翁祖良表示,同時,還要優化新能源廢舊電池進口管理,建立廢舊電池資源進口管理法律法規、質量監督措施和管理細則,確保海外資源高效回流。
目前,新能源裝備使用專項優惠政策尚未覆蓋新能源全產業鏈,特別是尚未延伸到裝備生產。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員顧樹忠建議,應加強政策預研和儲備,根據新能源產業快速發展的需要,適時出台適用政策同時,統籌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建立覆蓋生產技術、安全環保、質量保證、企業資質等所有關鍵環節以及關鍵要素的標準體系。
加強科技支撐,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科技創新是推動新能源產業再生資源利用的重要支撐。
目前,我國新能源產業資源再生利用技術創新日趨活躍,但總體來看,科技支撐仍存在不足,廢舊部件利用技術不夠成熟,退役裝置技術標準體系不完善,全產業鏈綠色設計製造有待加強。 全國政協常委、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主席趙驥說。
趙驥認為,要加強科技規劃的引領作用,發揮新型一流體系的優勢,謀劃利用新能源和再生資源的科技創新平台,建立新的研發機構,整體建立新能源產業再生資源國家實驗室。 “聚焦關鍵技術攻關,開發新部件處理的原創技術,重點研發可回收新能源部件的新結構、新材料、新產品。 趙驥建議道。
要打通光伏產業鏈綠色閉環“最後一公里”。 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環保投資集團常務副總經理張立文表示,在推動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方面,可優先扶持光伏裝機時間早、光伏製造業規模大集中的典型領域。 同時,將新型環保替代材料研發納入國家重大科技專項,支援光伏製造企業開展“綠色製造”專案示範,從源頭上構建生態閉環。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化工集團董事長戴鶴根一直十分關注提高退役電池各要素綜合利用水平。 他建議,應加強動力電池拆解、再生修復、電解液等裝備和工藝技術的發展發展清潔廢舊鋰電池技術,加大電解液工藝超臨界二氧化碳萃取等技術的開發、應用和推廣力度,持續提公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同時,將加快突破檢測、重組、修復等技術瓶頸,為動力電池梯次利用提供重要支撐。
明確各方責任,優化新能源裝備責任分工。
截至今年9月底,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1821萬輛,動力電池累計裝機量達975GWh。 隨著動力電池退役潮的到來,做好退役動力電池的利用,形成完整的產業鏈閉環,成為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一方面,市場端收集到的退役動力電池多以拍賣的形式和最高價格出售。 另一方面,我國動力電池的主體責任主體是汽車生產企業,但電池的使用涉及多個交叉學科,工藝鏈條長、技術複雜,從事動力電池業務的汽車製造商在技術上存在短板。 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曾玉群表示,依靠傳統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來實施電池非常困難,這是動力電池使用面臨的重要問題。
曾玉群建議,應進一步明確動力電池使用各方的責任和義務,優化責任分工:汽車生產企業或其授權售後服務網點負責汽車維修中報廢電池的回收工作汽車報廢拆解企業負責汽車報廢過程中的報廢電池的收集工作;上述主體收集的退役電池應移交給電池生產企業,由電池生產企業對其安全性、壽命、效能等進行科學評估,然後進行分類。
新能源產業鏈涵蓋原材料生產、裝備製造、電站開發運營、利用等環節,“誰來承擔責任”,是乙個普遍關注的話題。
聚焦光伏、風電、儲能裝置領域,盡快建立健全發電企業、裝備製造企業、利用企業“四位一體”責任制,形成協同整合的長效機制和有機責任鏈。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能源建設集團董事長宋海亮建議,要分類鞏固主體責任,系統構建清晰的產業鏈協同發展格局。 例如,在報廢處置過程中,明確發電企業承擔首要責任和主體責任;在回用過程中,認為發電企業應承擔退役裝置的合規處置和綠色產品的採購責任,利用企業應承擔規範生產和安全環保的責任。
建議建立協同監管機制,鞏固企業環保責任。 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市生態環境科學院副院長張志陽表示,在落實環保責任方面,應建立協同監管和資訊共享機制,在新能源行業資源利用處置全過程中由監管部門負責應予澄清加強利用全過程環境汙染防治監管,鼓勵推行清潔生產技術和源頭替代。 同時,全面實施動力電池、光伏元件“數字護照”溯源管理,利用溯源平台大資料資源優勢,建立全生命週期碳足跡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