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法官,我已經說清楚了,這輛車多年來一直被范某藏在李某的位置上。 但是他們不會把車給我,他們希望你能幫我把它拿回來。
案例回顧。
王某和范某因情感分歧向法院提出離婚。 離婚協議是通過法院主持的調解達成的,其中夫妻倆共同擁有一輛寶馬汽車,該汽車歸王某所有,抵押貸款由王某償還。
離婚後,車輛未交付給王某,王某多次催促無果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要求范某交付車輛。
執行過程。 這些年來我一直在償還貸款,但我從未見過這輛車。 王某來到宣衛法院執行局,向承辦人傾訴委屈和無奈。 經過宣威法院的多次調查和核實,該車確實在第三方李某的修理廠。
於是承辦人把王、範、李三人傳喚到宣衛法庭,聽取三方的意見。
李子。 還車是可以的,但王某必須償還范某欠我的9萬元貸款、修車費、保險費。
我同意李先生說的話,但我自己還不起。 扇。 王。
我對我欠的錢一無所知,但我不願意接受維修和保險的費用。
對於三方意見,承辦人作了相應解釋。 車輛所有權歸王某所有,李某應歸還車輛。 對於三方確認的車輛維修費用等費用及相應債務,三方可自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另行起訴。
隨後,三方進行了磋商。 王某表示,他只願意承擔車輛的維修費用26000元。 三方基本達成協議,王某向李某支付了2.6萬元,李某將車交給了王某。 至於其他的債務,李某以後會找范某來處理。
然而,令他沒想到的是,王某在諮詢親友後態度突然轉變,說自己沒錢,不願意支付26000元。 執行工作陷入僵局。
隨後,行政人員與三方進行了長時間的單獨溝通,並再次向三方解釋了法律。 最後,李某表示,他將配合法院執行車輛,並將車輛交付給王某,他將就其他債務分別起訴。
執行結果。
李某如期將車開到庭審,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王某對車輛進行了檢查,隨後李某將車交給了王某。 王某興奮地說:“如果不是你(執行法官),我可能連還清貸款都見不到車了。 至此,該案已成功執行。
編者按:在實施過程中,會有各種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 但是,作為執行法官,除了執行正常的執行程式外,更需要考慮當事人的特殊情況,哪怕他們多跑一點,多說一點。 有效的法律檔案不應該是簡單的檔案,而應該是當事人滿意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