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中心是綜合性機構,主要負責協調、促進和監督本地區和平建設、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信訪、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工作。 其宗旨是維護社會穩定,提高治安防控能力,為群眾提供一站式、精細化、動態化的服務管理。
具體而言,社會治理中心的職責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負責安全建設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社會治理中心要協調各方力量,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確保社會治安穩定。 例如,在一定區域內,社會治理中心可以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治安巡視、加強監控等防控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2.負責重大事項的信訪、矛盾糾紛調查調解、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社會治理中心負責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及時排查調處矛盾糾紛,評估重大事項的社會穩定風險。 例如,在某一地區,社會治理中心可以調解因徵地而產生的糾紛,確保衝突得到及時解決。
3.加強對流動人口和骨幹人員的教育扶持:社會治理中心要關注流動人口和骨幹人員的生存狀況,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幫助。 例如,在乙個地區,社會治理中心可以組織培訓班,幫助農民工提高就業技能。
4.社會治理中心負責依法行政、人民調解、安置教育、社群矯正、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工作,負責推動和監督相關工作開展,確保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工作切實推進。 例如,在某一地區,社會治理中心可以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社群矯正工作,幫助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會。
5.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工作:社會治理中心要組織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活動,增強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例如,在某一地區,社會治理中心可以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以“安全施工”為主題的宣傳活動,提高公眾對社會保障工作的重視和參與度。
總之,社會治理中心是乙個多功能、綜合性的機構,旨在通過協調、促進和監督各項社會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提高治安防控能力,為群眾提供高質量的服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