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目前,無論是國家、教育部還是高校,人文社科專案很多,金額也很高該學科的研究是學術研究嗎?人文社會科學可以像科學一樣從事研究嗎?做專案的人可以稱為學者嗎?
1.“學術”必須與思想有關
雖然“學術”一詞在涉及“學術”問題時也被廣義理解,甚至“學習”、“思想”、“研究”、“探索”等詞語為了便於思考問題,有意或無意地被它取代,但“學術”一詞的真正含義一定與思想有關。
換句話說,真正有資格成為學術的東西必須是思想的產物,否則,我寧願不把它看作是學術。
所以深思熟慮是什麼意思?我認為涉及兩個方面:一是認真思考,二是要有結果。
所謂“吃苦”大致可以描述如下:在強度上,“腰帶漸寬,永不後悔”是它的文學表達,即思考不僅要長期,還需要大量的腦力和體力消耗;就難度而言,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起的,需要經過理性思維的訓練,努力可能徒勞無功;就廣度而言,它可能是乙個熱門主題,但沉思的範圍必須能夠到達它所能到達的地方,沉思的物件必須具有超越存在的不確定性。
至於“有結果”,就意味著必須有確鑿的東西,無論是觀點還是意見,都必須超越前人的想法,並且會直接或間接地為人類的福祉做出貢獻,最重要的是,它永遠不會被最終的預期。
2. 學術與科學
學術是關於思想的,學術探究的結果不是最終可預測的,這也許是學術界和科學界之間最顯著的區別。
當然,學術界和科學界並非沒有關係,關於科學思想的部分可以稱為關於科學的學術,但需要科學的目的是科學成果的適用性,而成果則關係到人類福祉的親近性和成果應用的安全性。 科學的物件總是乙個可感知的存在,儘管它總是在那裡。未知的問題,但一旦問題得到解決,即使有疑問,疑慮也只是為了得出可預見的結論,由於科學成就的這一特點,因此,出於功利目的,人們可能會對一些未知的問題進行澄清,需要以立項的形式來鼓勵科學家解決關鍵問題, 加上科研的方式不能靠刻苦思考,需要實驗,需要資金,需要小組合作和聯合攻關,提供專案經費是必然的。
那麼,為什麼不能像科學一樣研究關於思想的學術呢?它的工作不適用嗎?
應該這樣理解,首先,學術界的物件往往是不存在的東西,不像科學,科學可以指定乙個真正的研究物件,而學術界的本質是自由,其研究的禁忌是思想的束縛,如果必須指定某個研究物件, 這只能是學術的終結。
有人說,學術成果也是適用的,學術思想也可以用來改善人們的生活條件,雖然這是真的,但學術思想本身並沒有結論性的結論,應用也只是一種冒險的嘗試,況且,思想應用到社會的某個領域,本身並沒有什麼新思想, 這就結束了思想應用時的學術,就像公平正義的問題一樣,任何對公平正義的研究本身都可以稱為學術,但是諸如教育公平和司法正義之類的問題,雖然也可以說是思想的應用,但實際上它們就像一套公式, 而這種問題永遠無法擺脫公式本身所包含的思想,應用不再是學術性的。
再說了,大學裡的學者應用現有的想法是否值得,這筆錢應該用於支援學者進行最基礎的學術研究,最好是有一些承擔這一職能的研究機構來做。 雖然服務社群是大學的職能之一,但服務應該是間接的,直接涉及社會事務,不利於大學目標的實現。
3. 學術和研究
學術和研究不應該混為一談,雖然我們常說“學術研究”,但其實很多研究都不能稱為學術,“學術研究”這個詞讓人覺得研究就是學術,有鑑於此,我們不妨把研究與非學習的情況稱為“學術研究”或“與學術相關的研究”,學術發展確實需要研究作為前提, 但缺乏思考,就不應該叫學術,很多研究確實與學術基礎研究的進一步發展有關,比如比較研究、循證研究、介紹性研究(“必記”注:學術思想介紹)等,學術進步必須在這種研究中進行,但目前我國高校的很多研究都只是研究, 這可能會傷害一些真正的學者的感情(沒關係,規則允許例外),但我有我的理由,我認為:無論是找人做乙個提議的課題,還是為了學術目的而尋求乙個專案(可以稱為獎勵專案和資助專案), 這種研究是目前我國科研環境下學術研究的終結。
因為(1)這兩類問題都必然涉及國家的行為,因為金錢屬於國家。 上面已經分析過獎勵主題,所以想象一下,你應該在提議的主題範圍內研究它,你應該怎麼做?如果你們不這樣認識對方,那麼百分之八十的課題就不是你的了,所以為錢說話是可以理解的,我們還能從這樣的研究中期待什麼?同理,你申報的課題也不可能擺脫國家對課題的篩選,即使篩選不是由與學術無關的國家工作人員進行的,而是由國家邀請的一些有學問的專家進行的,我們能指望好的學術專案得到資助嗎?更何況交錯如山,即便是同類學科的相同問題,所謂的同行專家也很難辨別申報的課題是否有價值,真正有價值的東西也不會在幾份申報表中完美體現出來,在研究過程中往往會出現思想的火花, 也就是說,如果同行專家能夠評估申報專案的價值,那麼他一定是有這個領域的高等教育,換句話說,他已經學習過了,那麼這批這樣的專案重複研究就是浪費錢,如果同行專家真的看到了你申報專案的價值, 知道你的想法是有的,確實值得研究,那豈不是更麻煩,難道不應該讓同一專家手下的那群博士和碩士工作者佔便宜嗎?因此,如果你想以專案的形式進行研究,真的很難說會出現什麼想法。
2)就算研究專案完成了,是否真的與學術有關也要仔細分析,我認為專案的回報,如果專案純粹是為了錢,專案就結束了,我們可以期待它成為別人研究的基礎如果不是為了錢,除非做課題的人能自己繼續下去,這是一件幸事,不然別指望這種研究嫁接到別人身上,真正的思想主要靠思想家自己傳承傳承,嫁接一般一代一般著作的結果只能是一般的, 而思想是不能嫁接的,就算是名大師的思想也只能是輔助的、參考的、暗示的。
3)現在那些發表專案的人只是為了實際目的而這樣做,不言而喻,學術最終會結束,但那些想做專案的人往往有這個目的,這也是學術終結的另乙個原因。經常聽到學者說,有些問題不能研究,不能研究的往往都是想,所以學者們也學會了聽話,只做一些不給自己帶來麻煩的研究,雖然有些有良知的學者可能認為這樣做是為了給後人積累一些經驗, 比如比較研究,每天介紹國外是怎麼做的(這樣可以保證研究可以開展),而潛意識是中國以後也可以這樣做,也許可以學人少走彎路,願望是好的,但從長遠來看, 沒有學者,恐怕跟著別人的屁股走得越遠越遠,從思想上學習是可以的,但是他們不能產生自己的想法,要使可供參考的東西有效,就必須實踐,在實踐的過程中,才有可能發展出符合自己土壤的思想。由此可見,中國式的自我保護實用主義是學術終結的另乙個原因。
4. 學者和學者
我所說的學者,是指“學者”,即真正從事學術工作的人。 這應該和我們常說的那些學者不同,那些把研究當學術者,只懂得研究而不思考,只敢學才有勇氣思考的人,不是我所指的學者,充其量只能叫學者,他們是學術的終結者。
那麼,乙個人究竟怎麼能被稱為真正的學者呢?我認為是思想造就了學者,而真正的學者首先應該承擔起思想的責任,也就是說,他必須有能力和勇氣,讓自己的思想到達它所能到達的地方,因為要承擔這樣的責任,學者自然必須有獨立的意志和自由的精神, 否則,乙個被金錢支配、為金錢說話的人,怎麼能讓自己的思想保持自由狀態呢?只有獨立了,我們才能自由,而統治的不存在是思想自由的根本前提。
當然,獨立需要勇氣,我認為被羅素·雅各比稱為“最後的知識分子”的埃德蒙·威爾遜(Edmund Wilson)的話就是這種獨立勇氣的最好例證:“德蒙德·威爾遜(Demond Wilson)不會寫別人口述的書或文章......不要出現在......不參加任何學術會議。 ”
我們來對比一下,我們的大學裡還有學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