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關於貫徹落實《中共福建關於支援福建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子、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
2024年12月24日中共福建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總書記關於涉台工作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中共福建關於支援福建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子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 加快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總體要求,充分認識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重要意義
(1)意義重大。 黨委印發了《關於支援福建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子、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賦予福建重大政治責任、重大歷史使命和重大發展機遇。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有利於發揮福建獨特優勢,服務台灣工作大局有利於回應台灣同胞訴求,增進台灣同胞福祉;有利於鼓勵更多台灣同胞來福建發展,融入新發展格局。 各級各部門要提高自身地位,主動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向更廣領域、更高程度、更深層次推進。
(二)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戰略,貫徹落實總書記關於福建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 秉持“兩岸一家”理念,突出促進融合發展,突出台灣同胞和台企期盼。增進福祉,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典範。
3)工作目標。閩台各領域融合發展程序加快,台胞台企落地第一家園效應充分顯現完善融合發展政策體系,示範功能更加突出全球一體化發展格局得到紮實推進,與全面推進高質量發展的合力更加凸顯。 到2024年,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形成一批階段性標誌性成果今後乙個較長時期,福建將基本建成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為推動祖國和平統一程序發揮更大作用。
二、共建共享第一家園,打造兩岸社會融合示範樣板
(四)完善台灣同胞社會參與制度。 在台灣同胞聚集的社群開展閩台共建共治共享試點,開展更多方便台灣同胞參與的社會融合工程和基層治理崗位。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擴大各級台灣同胞榮譽獎勵範圍,鼓勵和表彰一批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鄉村振興、社會福利、司法服務等事業的優秀台灣同胞。 台灣同胞可以參加有關產業、學術、專業社會組織,擔任台資企業協會等非宗教社會組織的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 擴大省社科**台胞專項扶持專案規模,建立健全閩台學術交流合作機制。 擴大台灣同胞擔任仲裁員、調解員、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檢察聯絡員、司法輔助人員的規模,擴大台灣同胞參與福建法治建設的領域。
(五)完善台灣同胞來福學習學制度安排。 優化閩台同胞子女中小學、公辦幼兒園申請流程,落實“歡迎學習、一視同仁、就近就讀”方針。 省內符合條件的高校,通過直接採用台灣“統考”和“科目考試”成績、增加高校台學獎學金覆蓋面、招生補助金金額、擴大台灣招生規模等多種形式招收台校學生。 推動有優勢、有特色的臺企與閩台高校深度合作,建立兩岸職業技能教育聯盟,合作辦設職業學校。 建立多個海峽兩岸青年研究基地。
(六)建設台灣同胞宜居宜業之地。 落實取消台灣同胞在福建暫住登記,調整相應行政事項,制定台胞落戶工作規範,實現“一切願望”。 為初次來大陸的台灣同胞提供更多便利服務。 優化台胞出入境管理服務,拓展台民居住證在省政務服務、公共服務、網際網絡等領域的應用場景。 推出措施,讓台灣同胞更容易使用移動支付。 全省各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要為就業創業的台灣青年在過渡期內提供免費住房和公租房。 建立全省台胞醫療衛生線上服務平台。 落實在福建台胞的當地居民待遇,如購房、供養老人、臨時救助困境、參加“五險一金”等。 搭建全省直接採用認可台灣職業資格證書統一平台,全省頒發驗收證書。 擴大台灣職業技能資格直接承認範圍。 大力推動台灣同胞在學校、醫院、科研機構就業。 在福建,台教可以參與職業教育“雙師”教師的認定。 推動擴大符合條件的台灣居民在福建從事律師執業範圍。
(七)提供更溫馨、更高效的涉台司法服務。 提公升海上絲綢之路**法律區、海峽兩岸仲裁中心涉台服務功能。 設立涉台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在台灣地區建設涉台法律研究諮詢、法律鑑定中心和共享平台,制定台灣民商事仲裁機構登記管理規定,在廈門設立業務機構。 落實“一室多員”涉台檢工作機制,提供精細化涉台訴訟服務,優化涉台執法資訊公開平台,推動提公升台胞台商法官工作室、檢察聯絡處、服務中心(專用視窗)運作質量和效率,打造涉台司法服務首選場所在大陸。
(三)深化閩台經貿合作,打造兩岸經濟融合示範樣板
(八)推進閩台基礎設施建設。 構建陸、海、空立體綜合航道樞紐。 完善航運渠道,推進“小三通”航線加密,提公升擴大福建沿海客運貨運樞紐對台運力,促進兩岸客貨運輸便利化。 拓展航道至台灣,以福廈樞紐機場為節點,推動福建與台灣的直航。 促進閩台與大陸其他地區暢通,加快與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和中西部地區交通走廊建設。 加強物流樞紐等重大物流基礎設施布局與建設,強化“絲路海運”“閩歐班列”服務閩台地區物流運輸能力,做強做優海運快遞、冷鏈物流等特色赴臺業務,構建國際物流新通道。
(九)落實優化涉台營商環境的行動。 營造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營商環境,依法依規放寬台資台資台企市場准入限制。 擴大福建自由**試驗區,在台灣率先實施,推動對台小**申請管理等創新發展舉措的實施。 制定《福建省兩岸行業標準推廣條例》,搭建兩岸標準共同服務平台。 加強對台金融服務、創新兩岸社會資本合作方式、建立運營閩台產業融合等,支援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深化“台資板”建設。 完善台胞台企權益保護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健全政府與企業溝通渠道,各級黨政領導要定期聽取台胞台商的意見和建議。
(十)打造閩台產業合作公升級版。 建立閩台融合發展重大專案清單,落實審批優先、要素優先、資金優先保障。 深化閩台在電子資訊、機械裝置、石化等優勢產業合作。 高質量建設海峽兩岸積體電路產業合作試驗區、生物科技與醫療健康產業合作區等涉台產業園區。 強化要素保障,加快古雷石化基地、寧德鋰電新能源產業鏈專案重大石化專案布局建設,拓展延伸上下游產業鏈。 加快閩台科技合作基地建設,實施關鍵共性技術聯合攻關專案。 推進中國東南(福建)科學城建設。 搭建閩台人才集聚平台,推動海峽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
(十一)拓寬台灣農漁、中小企業在福建的發展道路。 加快建設兩岸農漁交流合作平台,提公升台灣農民創業園、閩台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 進一步推進閩台鄉鎮建設、建立鄉鎮合作工程,建立一批合作模範縣(鎮、村),吸引更多台灣同胞帶頭創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合作社。 打造海峽兩岸中小企業合作區。 依託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平台,拓展台灣健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空間。 支援閩台、金門、馬祖等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福建老字型大小”和“中國老字型大小”評選。
四是密切閩台民間交流,打造兩岸同胞情感融合示範樣板
(十二)促進閩台基層交流。 我們將組織好海峽論壇等重大兩岸交流活動。 充分發揮民間信仰和精神紐帶的作用,培育和加強與台灣的交流基礎,在祖地構建文化品牌體系。 加強閩台法律界的交流與交流。 支援閩台佛教界聯合傳戒和福建道教儀式培訓到台灣,省內宗教院校和團體可招收台灣學生和會員。 制定台灣非政府組織在福建設立辦事處實施細則。 實施閩台歷史溯源展示溯源工程,開展《遷台記憶》檔案文獻的收集、儲存、開發利用和數位化,鞏固和擴大閩台同名同宗的交流,推動閩台村寨編年史共建, 同名同宗的博物館和網路,完善中國閩台邊境博物館等涉台場館設施,深化尋根祖親姻親交流。
(十三)深化閩台青年交流交流。 舉辦海峽青年節、海峽青年論壇、海峽青年協會圓桌會議等品牌活動,促進閩台青年社團團結交流。 開展閩台兩地中小學校際結對交流。 成立閩台棒球壘球區域發展中心,以“閩台聯合團建”的形式,推動閩台青少年參與大陸棒球壘球比賽。 建設和振興台灣青年創業就業基地和體驗交流中心,讓更多台灣青年來福建追夢、築夢、實現夢想。
(十四)共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 充分發揮閩南文化、媽祖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的特色文化優勢,促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 深入開展涉台文物保護工程,開展涉台文物、文物司法保護行動,讓更多符合條件的台灣同胞參與涉台文物保護和考古工程。 實施“南島語系語言起源與傳播研究”專案,擴大南島語系語言文化起源的影響。 試點允許台灣運營商在福建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制定多項措施促進兩岸優秀網路文化融合發展,推進兩岸影視文化創作基地建設。 支援閩台媽祖宮、廟宇聯合開展“媽祖信仰風情”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推動將閩南紅磚建築、媽祖文化歷史遺跡、冠生文化歷史遺跡、海峽兩岸開章聖王信仰風情申報為世界文化遺產。
五是點到點推進全區整體發展,構建福建融合發展新格局
(十五)持續提公升廈金一體化質量和效率。 在構建高標準市場體系、科技創新、產業轉型開放、公共服務、城市治理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深入推進綜合改革試點。 制定金門居民在廈門享受同城待遇的政策措施,打造廈門、金門“同城生活圈”。 加快與金門專案大陸側的電氣化、通風、橋梁化建設。 做好廈金大橋、海上互聯、共享機場的規劃銜接,及時推進廈金基礎設施聯建共享。 推動廈門大學深化與金門大學的校際交流合作。
(十六)推進福馬創新融合。 制定馬祖居民在福州享受同城待遇的政策措施,在福津打造“同城生活圈”,便利更多馬祖居民在福州發展。 推動兩岸物流集散中心共建,建設福州媽祖產業合作園,推動文旅、海洋漁業等領域的創新融合,吸引台胞台企參與福州數字經濟發展。 加快推進內地水、電、氣、橋等專案,擴大加強福州至馬祖客貨運航線。 建立福州新區、平潭綜合實驗區與台灣一體化協調機制,實現融合高質量發展。
(十七)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 建設兩岸共同市場試驗區,優化海關監管模式,促進兩岸結算便利化,進一步將小額拓展至台灣,打造兩岸農漁產品重要通道和中藥材交易平台,推動服務業創新發展。 我們將推出簡化臺企在平潭綜合實驗區投資審批程式、推動台灣資訊服務業准入自由化、擴大與台灣的教育合作等措施。 建設更加便捷的兩岸旅遊通道,培育直航對台通道,推動平潭綜合實驗區至台灣本島客運貨運航線優化,適時開通平潭綜合實驗區至台灣的郵輪航線,推進遊艇旅遊合作,紮實推進一批對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專案建設。
(十八)擴大其他地區與台灣融合的實踐。 泉州、漳州將加快建設世界閩南文化交流中心,舉辦世界閩南文化節,開展與澎湖融合發展的實踐。 推進兩岸農村融合發展試驗區建設,發展與台灣龍巖、三明客家文化交流專案,成立閩台客家文化研究交流聯盟。 辦好莆田世界媽祖文化論壇,打造媽祖文化中心。 與台灣打造南平生態、文化、旅遊產業合作品牌,加強兩岸碳測量技術交流。 拓展和延伸寧德電動汽車及新能源新材料產業鏈,打造福建、台灣新能源汽車智慧型製造基地。
(六)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保障措施
(十九)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堅持福建集中統一領導,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子,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的方方面面。
(二十)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 建立健全部省聯動、通報督促、新聞發布等機制,加強溝通協調,全鏈條全方位推動工作落地。 各地區、各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專業化工作隊伍,抓好落實工作。 財政部門要統籌落實各項財政擔保。
(二十一)建立考核評價制度。 加強跟蹤分析、考核監督和考核管理,把工作落實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績效考核的內容,作為黨政機關考核績效的參考依據,納入檢查督查範圍,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二十二)廣泛動員各方力量。 加強政策宣講解讀,暢通台灣同胞反饋渠道,凝聚各方共識。 充分發揮全國人大、政協、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華僑團體、涉台研究智庫的積極作用,營造全社會共同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的良好氛圍。
內容**:福建**。
本期編輯:林一楠 本期校對:楊晨輝 本期評論:方金芳 閆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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