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規程
乙個方 (建設者
統一社會信用**:
位址:*乙方 (承包商
統一社會信用**:
位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相關事項達成本協議
一、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二、專案地點:
3、施工時間:
二、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保證具備承接甲方建設工程的資質,乙方指派的施工隊人員具有相應的專業施工條件和水平,乙方對甲方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與施工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安全規程,建立完整的安全施工責任制,改善安全施工條件。
2、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並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說明,使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和安全措施。 乙方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測試,並報甲方備案。 乙方如需變更工作型別、增派、調動人員,按上述規定執行。
3、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勞動,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乙方應安排施工人員身份資訊全部在開工前一天提交甲方備案,乙方不得在施工過程中隨意更換已提交備案的施工人員,不得冒充。 如因施工需要增派人員,乙方應於當日內重新報甲方登記。 如乙方未按時備案、未將施工人員身份資訊全部報甲方備案、提交施工人員虛假身份資訊,或在前述期限內補充或調配人員重新登記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施工權,並找其他施工單位配合。
4、乙方負責乙方指派的施工人員的工作管理工作。 參與施工的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佩戴工作證(證),並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裝置才能進入施工現場。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向保險公司提交賠償申請,並就施工過程中的事故和人身事故賠償金額提出賠償,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施工人員的勞動報酬和各項補貼。 乙方與施工人員發生勞動爭議所發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如甲方因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意外事故或乙方與其人員發生勞動爭議而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的狀況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 在危險區域,甲方應在開工前向乙方工程負責人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和文明施工的公開。 乙方應在開工前幾天內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施”(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工程專案、技術安全部門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施工。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廠機械裝置施工指導書、安全技術檢測合格證等技術檔案,甲方有權在施工前對乙方自有或租賃的機械裝置、電動工具、臨時電氣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進行檢驗。
乙方在每次開工前應仔細檢查施工現場的環境、操作裝置和工具,確保其符合安全規定,不超過檢查週期。 發現隱患的,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實施整改,並通知甲方檢查後方可繼續施工。 乙方保證施工期間使用的各種裝置、工具應符合施工要求,效能不符合安全要求且無法修復的裝置必須從施工現場移走更換。
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相應位置設定安全防護設施、圍欄、警示標誌等,一旦位置固定,不得擅自拆除或更換。 如乙方未設定明顯的安全標誌並採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員或第三方的損害,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對於乙方的施工現場,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並提出整改建議。 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監督和指導,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產的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 甲方有權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乙方糾正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反生產、消防、交通、公安等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專案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乙方應立即改正。 如發生人身事故等安全責任事故,乙方負責善後和經濟賠償。
8、如乙方工程質量達不到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材料浪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施工期不得延長。
9、乙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的建設範圍。 約定由乙方承建工程的,乙方不得分包或分包給第三方進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支付乙方的施工費用,並有權找另一施工方配合。
三、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對於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經雙方協商,以書面補充協議為準。
6、本協議作為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建設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加蓋印章後生效。
下面沒有文字)。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