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詩的規則包括以下三點:一是替換,二是相對的,三是粘連。
1.替換:
指這句話中相鄰聲音節點上的單詞,在平坦和平坦之間交替。 例如:“太陽在山的盡頭”。 它分為三個音節:白色的太陽 - 山邊 - 結束。 相鄰的兩個音節是“百日”和“夷山”,其語音節點上的單詞是“日”和“山”交替發音。 “End”是乙個單字音節,是乙個語音節點,所以它也應該與相鄰語音節點上的單詞“mountain”交替出現。 如果不更換,則稱為位移,這違反了詩歌的節奏。 七個字,在五個字前加兩個字,依此類推。
2. 相關:
指句子和句子對應聲音節點上的詞,對應聲音節點上的詞應該是相對的。 例如,“太陽在山尾,黃河流入大海”。 第一句話叫一句話,第二句話叫一副對聯。 句子第乙個音符節點上的單詞“river”與句子第乙個音符節點上的單詞“day”相反。 “海”與“山”“流”與“端”,平乾也是對立的。 如果不是相對的,就叫錯位,也違背了詩歌的韻律。 (一般來說,相對論是指偶數句及其前一句對應於語音節點上的單詞,它們彼此相反。 )
3.粘性:
它指的是下一對聯的句子和上一副對聯的對聯,對應的發音節點上的單詞應具有相同的音調。 例如,“太陽在山尾,黃河流入大海”。 如果你想變得貧窮,那就去下乙個層次。 下對聯是“想窮千里”,上對聯是“黃河流入大海”。 “窮”和“河”,“麗”和“海”是一樣的。 至於“目”和“流”,因為第三句的最後乙個字必須用在乙個聲音裡,所以不能相互依附。 如果不粘,就叫失去粘性,這是對詩歌韻律的嚴重違反。 (一般來說,粘性是指奇數句及其前一句在語音節點上對應相同的單詞。 )
位移、錯位和不服從在格律詩中是絕對不允許的。
還有另外三種情況,這就是我們經常談論的孤扁,三扁尾巴,三條尾巴也是絕對不允許的
1.顧萍:
沒有雙降音連線的平韻句是孤獨的平音句。 當我們談論奇偶校驗時,我們通常只談論音節上的偶數,而不太關注音節上的奇數。 這就是所謂的“一三個無所謂,二四個清楚”。 但是在“萍萍,萍萍”這句話中,就要注意了。 除非進行救援,否則這五個字都不能改變。 如果第乙個字用在聲音上,就變成了“平平”,就變成了乙個連雙平的平韻句,是孤平,原名“一平浮水”;如果用第三個字在平生中,變成“平平平”,這就是乙個孤獨的人,原名“孤雁獨自飛翔”。 但現在詩歌界的大多數人已經不再害怕孤獨了。
特別強調的是:
將顧平定義為“在聲音平的句子中,除了押韻的腳,句子中只有乙個平音”是不準確的。 因為在《平七平》中,除了押韻的腳,句子裡還有兩個平淡的聲音,但依舊是寂寞;在“平平”這句話中,除了押韻之外,句子中雖然只有乙個平生,但並不是孤平句。
2、三扁尾和三扁平尾:
不管是哪種句子,如果在句尾用三個平字,就叫三平尾(又稱三平音);如果句子末尾使用三個音節,則稱為三個音節(也稱為三個音節)。 三扁尾巴和三扁尾巴的出現,在這句話中勢必被“替換”,嚴重違背了詩意的韻律。
綜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格律詩的平調是“六不能”,即:
不被取代,不能正確,不能失去粘性,不能寂寞,不能是三條扁尾巴,不能是三條尾巴。
這“六不”是格律詩的音調節奏,是不可逾越的六條規則。 違反其中任何一項都稱為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