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財產協議
甲方:女,當年出生,漢族,在世。 標識號: .
乙方:,女,當年出生,漢族,在世。 標識號: .
鑑於:雙方於 XX-XX-XX 日登記結婚,擁有合法的夫妻關係,並於 XX-XX-XX 生下女兒。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屬問題達成原則性意見,特此簽訂協議,雙方應遵守。
1、婚姻存續期間財產協議:存續財產如下:
1、該房屋的現有產權登記人是;
2、房屋產權的當前登記人是;
3.位於上述兩棟房屋的其他設施。
4. 公司20%的股權。
上面列出的所有財產均歸公司所有。
2、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所有權的協議:本協議簽訂後,雙方以其名義取得的財產歸雙方所有,另一方不得主張所有權。
3、個人財產處分協議: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後自己取得的財產分別歸個人所有,雙方經濟獨立,各自的財產完全由個人處分,無需徵得配偶同意。 同時,夫妻雙方應承擔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費用的一半。
4、共同財產處分協議:婚後,夫妻雙方日常消費支出不足一元的,可自行支配;處分價值超過一元以上的金錢或財物時,一方在處分時必須徵得另一方配偶的書面同意,否則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處分夫妻共同財產,處分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5、涉及一方投資的協議:當企業投資權益的一方因經營需要企業融資貸款時,如果該投資權益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集體企業或股份制企業的股份;個別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出資),債務均為公司債務,與配偶無關;如果投資權益的形式是(合夥公司的合夥份額;個體工商戶;獨資企業),企業借款時應通知配偶,否則視為個人債務,由其個人償還。
6、對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存續債務,存續債務如下:雙方購房所欠債務10000元,另外,本協議簽訂後,10000元的債務由兩筆債務向他人借款,共計10000元, 由雙方承擔。
7、婚姻存續期間發生的其他債務約定:未來涉及他人處理的債務時,一方對外借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確說明夫妻之間的財產協議,該債務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清償義務。
8、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雙方共同生活所發生費用的一半由雙方承擔因共同利益或責任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因共同利益而產生的債務、因民事行為能力不足的人造成子女傷害而產生的共同債務等)應由雙方共同承擔。
9、撫養女兒費用約定:雙方共同承擔撫養子女的責任,按照有利於成長的原則撫養子女。 子女承擔主要撫養義務,每月承擔撫養費,自年起按年遞增,直至子女大學畢業。 每年1月1日、3月1日、6月1日和9月1日付款,直接以現金支付。
10、損害賠償協議:一方因婚外情自願提出離婚(或不提出離婚),無過錯方有證據證明婚外情存在,除按照上述原則分割財產、債權債務外,過錯方還應當向無過錯方支付損害賠償金10000元。 付款方式在辦理相關手續時,應以現金直接支付給對方。
十。 1、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均應本著誠信原則解決。
十。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下面沒有文字)。
甲方(簽名並按指紋):
日期:乙方(簽名並手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