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攝像服務合同
乙個廣場
身份證號碼:
位址:*乙廣場攝影師
身份證號碼:
位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方與乙方平等友好協商,根據甲方需要乙方在婚禮當天提供攝像服務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應當遵守和執行。
1.相機型別:婚禮拍攝。 服務總費用為人民幣,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支付人民幣定金,乙方應在提供相片光碟後一次性支付剩餘金額。
2.拍攝日期:從當天上午到當天晚上。 如服務超出服務當日預定時間(如提前集合、超時拍攝等),乙方將額外收取每小時人民幣的服務費,甲方負責提供免費接送接送服務)。
3、乙方交付給甲方的最終產品為:**或U盤,數量:1盤,光碟時長約60分鐘,成品光碟資訊為:精編(含:迎琴MV精編、外景MV精編、酒宴MV精編、酒宴MV精編、酒宴現場), 成品交貨週期為45天。
4、乙方與甲方的集合地點在甲方指定的地點,產生的交通費用由乙方結算
5、如乙方在本次攝像服務期間遇到正常用餐時間,甲方應負責免費提供。
6、本次拍攝服務,乙方使用的攝像機為:元錄製器材,台數:元台,現場攝像機數量:元人。 乙方負責乙方在拍攝過程中使用的必要輔助裝置(如新聞燈、三腳架)。
7、乙方如需自帶助手,費用自理。
8、為保證乙方的拍攝效果,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輔助條件,如:拍攝時需要拍攝的汽車、拍攝現場的照明設施、交流電源、相關人員等。
9、甲方應確保乙方攝像師的人身安全及攝像裝置不丟失或損壞。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攝像師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相機及攝像裝置丟失或損壞的,甲方應負責賠償並承擔相應責任。
10、因天氣原因(如霧、雨、雪、冰雹、颱風、颶風、烈日、沙塵暴等)及拍攝現場環境原因(如拍攝現場光線條件差、現場人員混亂、周圍人群搶劫騷擾等)造成的畫面不穩定、畫面不清晰、資訊不完整,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等)。
十。 1、重要提醒:如乙方在拍攝過程中出現以下任何不可抗力(如:因相機本身突然機械故障導致錄製資料不完整或無法錄製,攝影師突發疾病而喪失服務能力),乙方將退還甲方支付的定金, 但不承擔其他責任。甲方確認簽名。
十。 2、如甲方在支付定金後單方面決定終止攝像服務,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 如果您重新安排攝像服務,您必須向乙方支付當時您的服務價格作為視訊服務費。 乙方不保證其屆時仍能提供本協議承諾的人員及相關裝置品牌、型號。
十。 3、甲方應自光碟交付到期日起10日內到乙方工作室領取,或要求乙方郵寄。 逾期的截止日期將被視為已被放棄。 乙方應自行處理錄影帶和光碟,並刪除計算機檔案。 乙方不對因此可能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十。 4、如發現乙方交付光碟存在重大質量問題(如無影象或聲音),必須在三天內退回光碟,乙方將免費重做。 超過三天視為質量合格,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甲方損壞、劃傷或磨損板,甲方應對損壞負責。
十。 5、甲方擁有本次拍攝作品的著作權,乙方不得將影片段落刊登在網際網絡上或其他商業或非商業用途,否則乙方應賠償人民幣10萬元。
十。 六、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以甲方所在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成立並生效。
十。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署,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下面沒有文字)。
甲方(簽名):
日期: 乙方(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