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家裡出現一些問題的時候,就有可能遭受一些家暴,這在當今社會還是比較普遍的
網友諮詢:
家庭暴力致人死亡應當承擔什麼樣的刑事責任?
律師答:
家庭暴力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是故意犯罪(致人死亡)。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的方法致人死亡或者重傷人,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律師補充道:
家庭暴力包括以下內容:
1.人身傷害。 例如,通過推搡、拳打腳踢、扭胳膊、掐脖子、拍打、咬人、捏、用開水燙傷、焚燒、用刀或其他手段和器械傷害家庭成員,故意殺人、傷害、毒打、凍餓、性摧殘被害人等,對被害人造成嚴重身體傷害。
2.精神傷害。 以威脅、恐嚇、辱罵、猜疑、惡意貶低、故意刁難等方式干擾配偶的行動自由,尤其不得與其他異往,忽視對方的感受和需要;捏造事實強加給家庭成員或者到處宣傳,帶第三者到家同居或者發生性行為,對被害人造成極度精神傷害。
3.**治療。 強迫配偶違背其意願進行性行為,或強迫其進行不可接受的性行為,損害其性器官,或強迫其拍攝***或錄影。
4.虐待體罰。 比如,家庭成員經常被毆打、責罵,生病時不給予等,具有連續性的特點;例如,家庭成員下跪、強迫過度勞累、坐月子、限制行動自由等。
5.財務濫用。 剝奪生活必需品、遺棄家庭成員、限制配偶消費、扣留工資、扣留身份證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就醫、外出賭博、欠債、變賣財產。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33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的方法致人死亡或者重傷人,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王愛霞律師簡介
王愛霞律師,女,2024年出生,廣東嶽源律師事務所創始人、董事。 從事專職律師10餘年,擅長融資借款、民商事合同糾紛、婚姻繼承、不良資產處置等。 秉承執業理念:做乙個有思想的律師,讓法治成為一種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