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日報社 渝**記者 邵克強
近日,“酒駕最新標準出台,明確實施時間”的訊息席捲全網,甚至有人表示,酒駕和酒駕的評判標準更加嚴格。 然而,也有網友表示,他們看不懂這個所謂的“新標準”,“新”在哪裡?
12月11日,大河日報記者和俞**梳理發現,這是對新規的誤讀,但其實是酒後駕車檢查的新標準,針對的是酒後駕車的事後檢查和檢測,酒駕查處鑑定的標準沒有改變。
酒後駕車的標準會改變嗎?
引發網友熱議的是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制定的《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的檢測》(GB T 42430-2023)(以下簡稱《標準》)的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大河日報記者餘**對《標準》進行總結整理,新檢測標準以血液中乙醇含量為例:酒駕為020mg ml,駕駛員血液乙醇含量大於等於080mg ml 被視為酒後駕車。 測試線性範圍為 01mg/ml~3mg/ml。
新測試標準將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檢測分為兩種方法,即氣相色譜法和電化學感測器法。 舊國標僅規定氣相色譜法為實驗室檢測方法,未規定現場檢測方法。
新的測試將血液中乙醇含量與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間的轉換係數從2100調整到2300。 這是基於最新的科學研究和統計資料,更符合中國人的身體和代謝特點。
《標準》公開發布後,“酒駕有新標準”“酒駕標準更嚴格”等相關新聞被刷屏。 大河日報記者、餘記者注意到,近日來,不少自導自演甚至官方的新聞都在說“酒駕新標準來了”等類似訊息。
酒後駕車有了新標準,這是一種誤讀。
上述《標準》公開發布後,全網熱議“酒駕有新標準”。 不過,大河日報記者將這一訊息反饋給交管部門,對方表示,“酒駕判定標準沒有新規定,網上流傳的新標準都是針對檢查環節的。
目前確定酒後駕駛執法的標準是什麼?
記者查詢發現,判定標準遵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於2024年1月14日聯合發布的《車輛駕駛員血液和呼氣酒精含量閾值及檢驗》(GB 19522-2010)中的規定。
該標準明確,酒後駕駛是指車輛駕駛員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mg 100ml且小於80mg 100ml的駕駛行為,酒後駕駛是指車輛駕駛員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mg 100ml的駕駛行為。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目前還沒有降低或提高酒後駕駛判定標準的“新標準”。
12月8日,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說明,《標準》規定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的檢測方法,是實驗室定性定量分析評價和質量控制的依據,不涉及“酒駕”和“酒駕”的判定門檻。
也就是說,《標準》並不影響目前交警在執法過程中對酒後駕駛、酒後駕駛的判斷。
酒後駕車會受到什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有關規定,酒後駕駛的處罰如下:
酒後駕車的處罰。
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酒後駕駛機動車處罰,再次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酒後駕駛商用機動車的,處拘留十五日,罰款五千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補發機動車駕駛證。
酒後駕車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直至清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清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後,不得駕駛機動車。
酒後、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予補發機動車駕駛證。
*:大河日報社** 編輯:王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