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加強智財權審判
光明網訊(記者 孫曼濤)12月15日,第五屆全國法院智財權審判工作會議在廣東深圳召開。 黨組書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出席。 會議指出,智財權保護不嚴是當前的主要矛盾。 要依法嚴懲侵權假冒行為,充分利用懲罰性賠償,對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堅決從嚴查。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智財權審判工作在服務高質量發展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審判規則體系不斷完善,審判制度機制日益完善,國際影響力顯著提公升,對激發創新創造發揮了重要作用。 維護公平競爭,促進文化繁榮。
會議指出,智財權是法定的,智財權審判必須依法進行,但要深化和落實智財權司法保護,是可能的,也應該在司法上積極主動。 要確保辦案“三效”有機統一,在弄清案件全案事實、準確判斷當事人主觀惡意和行為危害程度的基礎上,依法確定保護重點,依法把握犯罪與非犯罪界限。 對當事人有一定合作基礎的案件,主要是利益分配不均,主觀惡意不大,應當依法審慎適用刑事處罰;對行為人侵權惡性、危害後果嚴重、同類案件難以核實的,即使侵權人諒解,也要依法嚴懲,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從寬。要扎紮實抓好“抓前端、未患病”,善於從個案和類似案件中發現深層次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司法建議和工作意見,推進重點領域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 善於運用資訊科技,敏銳發現“一案兩訴”、“批量訴訟”等所謂“維權”案件,規範裁判規模,對類案同案同判,從根本上依法解決。
會議強調,法律是平衡的藝術,司法審判是平衡利益的過程。 要統籌公平合理保護和預防濫用權利,準確把握保護私權與保護公共利益、促進創新與公平競爭的關係,準確劃定保護智財權與防止濫用權利的法律界限, 在支援智財權行使和規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之間,使保護的範圍和力度與創新貢獻程度成正比,使“真正的創新”得到“真正的保護”,“高質量”得到“嚴格保護”。研究完善訴訟制度,防止智財權濫用,堅決規範和制裁“專利陷阱”、“專利盜版”等阻礙創新的違法行為。
會議提出完善智財權審判制度。 要圍繞“案件審判專業化、管轄集中化、程式集約化、人員專業化”的目標,優化審判資源配置,加強專業能力建設,全面提公升智財權審判質量、效率、效能。 要實施智財權案件“三位一體”審判機制改革,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協調配合,提高智財權保護的整體效能。 重點是化學反應,不僅要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和檢察機關的起訴來確定案件的性質,而且要遵循最有利於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最有利於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 最有利於公正高效辦案,統籌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促進民事賠償、行政業績、刑事依法起訴等協調工作,確保審判取得更好的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效果。
全面加強智財權保護,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剛需”,是國際發展暢通的“標準”,是營造世界一流營商環境的保障。 會議指出,要更加注重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集中力量抓好疑難複雜案件的集中審理,勇於瞄準國際前沿和先進規則,多做與國際規則接軌的司法裁判,努力跟上和適應我國由智財權大國向強國邁進的需要擁有智財權。要講好中國智財權審判故事,深耕智財權審判案件“富礦”,從全球受眾視角,講究故事深度與活躍,用能懂的故事彰顯中國智財權保護責任大國形象, 理解並接受。要積極參與全球智財權治理,完善智財權國際交流合作長效機制,推動全球智財權治理體系向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發展。
會議還表彰了智財權審判工作先進集體100個、先進個人150個,發布了8個智財權保護指導性案例。
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