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們觀察邵丹娜。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了實現城市治理現代化的民生邏輯:“堅持人民城市由人民建設,人民城市為人民”。 “市政公用事業是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載體。 在發展方式轉變的引導下,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承載著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期待,也為城市建設從大規模增量發展向存量體系更新、增量結構調整並重轉變提供了基礎支撐。
利民的,必興旺發達。 近日,浙江省新型重點專業智庫中國**規制與公共政策研究院與中國城市研究會城市公用事業改革與監管專業委員會聯合舉辦“2023公用事業改革與監管論壇”,再次提公升全社會對市政公用事業監管的關注度。 筆者認為,推進市政公用事業高水平監管是現代城市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動市政公用事業高質量發展、開創人民城市共建共享新局面的應有意義。
新形勢下人民城市建設的挑戰與機遇。
黨的二十大報告再次將“建設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帶入人民視野,強調人民城市概念既要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城市發展的人文情懷和政治導向,又要延伸和拓展城市規劃的戰略內涵, 面向可持續發展、綠色智慧的建設與治理 在彌補市政公用事業短板的前提下,推動老舊社群改造,為老百姓創造更加宜居、高品質的生活空間做好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增強城市安全韌性;加強城市歷史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傳承,留住懷舊記憶;推進城市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智慧型化轉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紮實有序推進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進一步闡述了“扎紮實有序推進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具體目標,如何實現市政公用事業產業和基礎設施建設改造的存量去掉, 減少增量,提高質量,增強人民群眾生活、工作、出行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智慧城市在適應它們的市政公用事業和社會治理中發揮著更有效的作用。
高水平監管助力人民城市建設。
新時期市政公用事業高水平監管是完善監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是踐行人民城市建設理念、實現城市治理現代化的現實需要。 在新形勢下,如何助力市政事業高水平監管下人民城市建設,應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高水平調控促進城市宜居和綠色轉型。 從緩解負外部性的角度看,統籌規劃建設和規範運維管理,為規劃汙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城市水環境和生態環境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2024年修訂)正式實施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2024年修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2024年修訂)相繼頒布, 以法律規定的形式明確監督、監督和考核的責任。在加強城市公用事業監管方面,浙江省以提高城鎮汙水處理質量和效率為指導,制定並出台了汙水處理廠出水《浙江標準》,完成了高於國家標準的清潔排放技術改造,在全國率先建設“汙水直排零建設區”, 穩步實現城鎮汙水截集收集處理全覆蓋和生活汙水全收集處理通過優化“前端”建設模式,完善“中端”處理工藝,實現“末端”迴圈利用,因地制宜推進汙水處理行業綠色低碳轉型。 浙江省的發展實踐表明,建立全鏈條治理體系是水環境從“渾濁”到“清”再到“清”跨越式發展的根本保障。 要實現普惠高效,市政公用事業的關鍵在於體制機制創新,注重以人為本、精細化監管。
二是高水平監管增強城市韌性。 從城市安全執行角度看,著力擴大城市應急管理體系範圍,築牢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執行底線,為城市防汛排水等突發公共事件的異常監管提供治理邏輯和協調機制。 《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內澇治理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4年第11號)要求,逐步建立健全防汛排水體系,建立流域、區域、城市協調配套的防災減災體系,建立完備的防汛排災減災體系, 提出應急管理與物資儲備體系,提出“源頭減排、管網排放、同時儲放、超標應急處置”的城市排水防洪工程體系,以及給排水、水處理等水務全鏈條管理機制。實踐證明,從被動應對轉向防控,從異常監管角度強調跨部門協同,實現突發事件聯防聯控,是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途徑。
三是智慧加權、高效監管賦能。 從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的角度來看,資訊資源的互聯互通和共享將有助於提高監管效率和社會治理的系統性和前瞻性。 推進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是踐行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安全發展理念的重要舉措。 精準高效的大資料助力管理決策和應急響應,成為重要的監管模式。 高精度的基礎設施資料和網格化的風險隱患資訊是實現高水平監管的重要基礎,為城市安全風險防控的智慧型感知、監測和預警提供支撐。 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與城市體檢、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城市排澇防汛、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密切相關,需要更新傳統的監管理念和監管模式,從區域資源稟賦方面因地制宜進行統籌規劃, 建設、管理和運維模式,科技成果轉化,釋放疊加效應。
高水平監管需要規範管理、精細化監管。
從中國特色公用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國情出發,在不斷重構一級監管邊界的過程中,亟需拓展監管理念和模式。 如何有效保證人民城市建設的有序合理性,規範化管理和精細化監管,為市政公用事業的高水平監管提供了可能。
一方面,規範化管理為高層監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推進市政公用事業規範化管理,實現全場覆蓋、全方位管控、全過程治理,重點是建立健全協調有序、良性互動的執行機制和保障體系。 通過加強法律法規統籌、政策制定、標準體系建設、規劃實施、行業管理等工作,共同推動跨領域、綜合性國家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加快完善和統一市政公用事業監管領域的法律法規和制度,打造穩定、穩定、 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制度環境,為激發行業活力、維護行業主體合法權益提供法律保障。
另一方面,精細化監管應建立在多方協同的前提之上。 高層監管要注重跨區域、上下游協調。 加強六維協同監管,包括多部門多要素聯動監管、跨區域多環節協同監管,重點做好防治協同。 不同行政區域的制度規則並不統一。
1、對於行業資質監管缺失等問題,應盡快出台相關地方政策法規,包括規範性市場監管政策,並注重相關政策內容的銜接加大對基層督導員的培訓力度,提高督導員對政策的理解和執行實效。
作者單位:中國** 浙江財經大學監管與公共政策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