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集團的決策者認為,海信集團實際上規模還很小,集團模式的實際運作時間並不長,各子公司的整體管理能力較弱,因此子公司的財務事務必須由集團公司牢牢控制。 海信集團整體採用母子公司的組織架構,在財務管理方面,海信集團採用簡單的線性職能結構,結構扁平化,集中化程度高。
結合集團對財務管理的要求,海信建立了一流的財務管理網路,以集團公司財務中心為中心,各子公司財務部和各部門財務處為網路。
一級財務管理機構是本集團的財務中心,其職責是監督、控制和建議子公司。 為充分發揮子公司的財務預算、財務分析、成本管理、資產管理、會計核算等職能,並對其進行監督和控制,集團公司財務中心還設立了財務預算、成本管理、資產稅管理、管理、會計、內部審計等財務管理機構,對子公司的財務工作進行規範和管理。
二級財務管理機構為子公司財務部門,負責監督、控制和評估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準確地向集團公司和公司業務管理人員提供財務資訊。 在子公司財務部的職能設定上,海信集團要求財務與會計分離,在企業管理中發揮財務管理的核心作用。
* 財務管理機構為車間各部門的財務管理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是開展目標成本的管理。 海信集團要求財務管理機構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準確計算產品成本,向子公司財務部門提供產品成本資訊。
海信集團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非常集中,子公司的外商投資權、募集資金權、收益分配權和工資獎金分配權都統一到集團旗下管理子公司中,只有在預算範圍內分配資金的權利,但也需要在集團財務中心的監督下使用。但是,由於子公司更熟悉其經營所在行業的發展和競爭情況,因此有權就投資提供建議。
[參考資料]。
海信的成功之道《中國企業成功之道》,海信案例研究組主編,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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