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俊良。
在當今社會,出現了一些現象,孩子的所有事情都是父母安排的,父母解決的,父母習慣性地想要控制孩子的生活,認為這是為了孩子好。 結果,父母贏了孩子,但孩子失去了未來。 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的孩子,從小經歷的太少,獨立解決問題的機會太少,所以他們失去了解決問題的能力,久而久之也失去了面對問題的勇氣,所以在面對很多問題時,他們總是退縮,缺乏自信, 又不知道如何面對,埋下了孩子未來發展的隱患。所以,只有給孩子成長的權利,讓孩子體驗童年時應該有的人生經歷,才能在今天長大,才能贏得未來的發展!
兒童也是人,他們有生存的權利。
生命權是最基本的人權,是指兒童固有的生命權、健康權和基本生活保障權。 作家馮繼才說:“風可以吹走一大張紙,但不能吹走乙隻弱小的蝴蝶,因為生命的力量是不聽話的。 “孩子是乙個活生生的、有靈性的存在,而不是乙個可以被別人操縱的物體,如果你想扔掉就扔掉,如果你想被摧毀。
只要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上,他就獲得了生存的權利,無論父母面臨什麼樣的家庭狀況,父母面臨什麼樣的不利因素,無論孩子醜還是帥,受傷還是殘疾,父母都沒有權利扼殺、拋棄、忽視這一生,家庭有責任為孩子的健康生存創造條件, 提供保障,尊重他們作為人的尊嚴,否則就是犯罪和犯罪,也是對生命權的侵犯。
當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上,父母肩負著為孩子生存創造必要條件和良好環境的重任。 養育孩子,應該成為父母努力工作、賺錢養家的精神動力為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應該成為父母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法律賦予的時代使命。
兒童是發展中的生物,他們有發展的權利。
發展權是指兒童有權充分發展其所有身體和智力能力,並享有促進其身體、心理、精神和道德發展的條件。 孩子從出生到18歲只有6570天,每一天對孩子來說都有著特殊的意義,這些日子不僅是人生的準備,更應該享受大自然賦予他童年的難忘人生,只有經過這樣的階段,人的身心健康發展才有可能。
對今天教育的乙個誤區是,孩子的現在只是為了自己的未來,拼命讓孩子上好幼兒園就是上重點小學,好小學就是上好中學....... 然而,孩子的現在和個性的成熟度以及作為孩子的各種需求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視了,為了未來而犧牲現在會導致他們的發展受到阻礙,偏離正常軌道。
在養育孩子方面,我們不僅要為孩子長遠的幸福生活奠定基礎,更要為當下創造幸福的生活。 要豐富兒童生活,培養兒童興趣愛好,促進兒童的德、智、體、美、勞動教育和全面發展。 孩子們喜歡大自然、遊戲和活動、社互動動、藝術和運動以及探索。 要適當滿足兒童成長發育的各種需求,促進兒童身心健康,在兒童多元發展、多元生活中快樂成長
兒童是弱小、不成熟的人,他們有權得到保護。
保護權是指兒童不受歧視、虐待和忽視的權利,目的是減少兒童生存和發展中的不利條件。 兒童自出生之日起就是國家公民,未成年人享有成年公民的基本權利,但某些只有成年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除外。 同時,兒童是乙個特殊的群體,享有有別於成年公民的特殊保護權利。 例如,兒童享有成人監護權、不受家庭暴力傷害的權利、未成年子女違法犯罪時從寬處罰的權利等。 對兒童的特別保護是所有社會的共同責任。
曾經有乙個小孩子,從小就很自卑,因為他天生就得了一種疾病,導致他跛行。 於是,他的整個童年都是在乙個人的沉默中度過的。 有一天,孩子的父親給每個人布置了乙個任務,給每個孩子種一棵樹,1個月後,種得最好的樹的孩子可以收到父親的禮物。 他也想得到乙份禮物,但當他看到哥哥姐姐們在小樹上跳躍澆水時,他低頭看著自己瘸了腳,失望地哭了起來,甚至在心裡許下了乙個灰色的願望:他希望自己的樹快點枯萎。 他艱難地給它澆水,讓他的小樹自生自滅。
乙個月後,他驚訝地發現,他種下的那棵小樹並沒有死,而是發出了綠葉。 於是他得到了乙份禮物,他第一次爽朗地笑了,被父親稱讚為最好的植物學家。 從那以後,這個男孩變得自信和陽光,他相信自己可以再次創造奇蹟。 一天晚上,男孩想看看小樹在月光下是怎麼長出來的,於是他偷偷跑到樹林裡,卻看到遠處有乙個身影,正在給他的小樹澆水施肥,那個身影就是他的父親。 幾十年後,這個小男孩成了美國的**,他的名字叫羅斯福。
人生中會有很多事情,有讓人哭泣,有讓人笑,有甚至只是讓人沉默,但人生沒有無緣無故的成功,一切可能都是你的父母在你身後撐起一片愛的天空,讓孩子的小樹快速成長。
孩子是未成年人,必須賦予他犯錯的權利。
如果孩子一旦犯了錯誤就被批評和責罵,那麼他將來就會失去探索的慾望,成為乙個看大人臉的“好孩子”。 他們應該被放手,從反覆試驗中吸取教訓。 當孩子犯了錯誤或犯了錯誤時,父母不應該給予過多的批評,而應該同情孩子,這樣孩子才能自覺地彌補錯誤,從錯誤或錯誤的直接後果中糾正錯誤。 孩子是未成年人,應該給予“試錯權”,鼓勵他多探索、敢於實踐,在科學的引導下,在開放的教育中,鼓勵孩子敢於**,敢於冒險,穿越風雨,看世界,才能在未來的世界裡掌握主動, 創新創造!
在蒙台梭利教育理念中,提倡孩子做自己的事情,用自己的腦筋,做自己想做的事,用自己的腦筋去思考要解決的問題。 孩子的許多挫折和解決每一件小事的最終成功,將成為孩子的寶貴財富。 從小,他就能體會和體驗到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使他在未來能夠直面問題、思考問題、解決問題,讓我們在未來的社會中看到更多有勇氣、有勇氣、有挑戰能力的優秀人才。
兒童是獨立的人,他們有權參與。
參與權是指兒童參與家庭和社會生活,並就影響其生活的事項發表意見的權利。 孩子有自己的想法、需求,以及自己成長的特徵和模式,即使是在新生兒的時候。 當達到一定年齡時,孩子有權表達自己的意見,並在對自己的事務有意見時做出決定。 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家長要從讓孩子參與家庭建設、家庭管理和家務做主入手,讓孩子深度參與,充分體會。 其實,大人為孩子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給孩子成長提供支援和創造條件,不能代替孩子的成長,也不應該把社會上不適合孩子的東西強加給他們。
父母的作用是帶頭,無論觀念多麼正確,方法掌握得多麼科學,付出多少努力,如果不能應用到自己的孩子身上,不能被孩子接受,也無濟於事。 孩子是乙個人,乙個大寫的“人”。 把兒童視為權利的主體,尊重和保護兒童的權利,是家庭教育的基礎。
很多父母把自己一生的憧憬和希望強加給孩子,希望孩子能彌補人生的遺憾,為他們完成未完成的事業。 因此,教育孩子更多的是滿足父母自己的需要,而不是孩子的需求。 最好的教育是讓孩子做自己。 父母可以歌頌孩子的愛,給予孩子獨立發展的權利,這對孩子來說是乙個很大的鼓勵。 乙個在童年被重視的孩子,乙個能夠充分獨立發展的孩子,會有很強的自信心和自信心,他可以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生活,擁有豐富的心靈,充實的人生,沉重的人生,幸福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