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網路訊息稱,河北省贊皇市興國鎮多名鎮工作人員到村民家中檢查煤炭情況,不久前購買的1噸多煤球被以劣質散煤名義沒收。
某村村民劉某說,他七十多歲了,妻子也七十多歲了,兩人平日生活,“今天上午11點左右,鎮上的**人員上門說,我們家買了劣質煤,就都拿走了, 他們說劣質散煤不能用。 ”
劉某說,他們家的煤是一周多前,他通過街上的廣告得知的,對方打完**後送煤,“每噸1280元,我買了一噸半,花了1700多塊錢,準備過冬。 ”
據網友透露,事發地位於河北省贊皇縣興國鎮,該鎮多名工作人員到村民家中檢視過冬用的煤球
首先,如果發現有危險,為什麼不禁止銷售,就由不知情的老人來買單了。
其次,我發現了危險,以及我打算如何幫助老人度過冬天
第三,這麼多人去採煤,人工成本超過煤炭的價值,國家正在為此買單
第四,你用你收集的煤炭做什麼?從老人手中拿走煤炭有補償嗎?老人們怎麼知道煤炭的好壞呢?老年人能買得起優質煤嗎?
你為什麼要帶走你的私人物品?這是違法行為,是打著合理合法幌子的明目張膽的入室盜竊!人家燒了這個煤70多年了,現在你告訴他這個煤很危險,打著做傷害你的事情的幌子,你很難到處行動,既然是這樣,那就對大家一視同仁,他從哪裡買來的,賣家也被封了, 而且他不能撿軟柿子。
如此粗暴的處理,是矛盾對立滋養的溫床,古大禹治水在於引水而不是阻塞,總會有堤壩決堤的時刻。
在沒收老人的取暖煤時,是不是結合實際情況來了解老人有沒有其他取暖的能力,如果沒有,那能不能幫忙解決,而不是收起來,政府需要溫暖,尤其是寒冬,有沒有可能讓兩位老人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