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做好省外進粵建築業企業和人員資訊備案工作工作的通知
《嶽建城》2024年第52期。
在順德區地方級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各相關企業上市: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省級部門權責清單(第一批)的決定》,取消我部門省外建築業企業和人員資訊備案。 為規範建築市場行為,完善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加強對在廣東省外從事城鄉規劃、住房建設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活動的建築企業和人員的管理,結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築業企業跨省承包業務管理辦法》(建實〔2013〕38號),現將省外建築業企業及人員進入廣東承包經營的管理情況通知如下:
1.自2024年4月1日起,省外施工企業(含規劃編制、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工程設計與施工、建築施工、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招投標及工程造價諮詢、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工程質量檢驗等單位)和人員(包括註冊從業人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廣東省建築業企業人員)在我省開展施工活動,只需進入“廣東省企業和人員誠信資訊登記平台”,輸入相關資訊,並通過資料規範檢查(經審核並聯網的廣東備案資訊將自動轉入登記平台)。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再要求省外建築業企業和人員辦理入境當地備案手續,企業和人員相關資訊可在“廣東省企業和人員誠信資訊登記平台”查詢。
二是省內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省外進粵建築業企業和人員的日常動態監管。 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包經營的企業,與不具備承包業務資格的單位或者個人合作,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資,串通投標、分包和違法分包,超出資質等級的承攬業務,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依法查處。 不良行為資訊應當錄入“廣東省企業和人員廉潔資訊登記平台”並向社會公布,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處理。
3、廣東省建設資訊中心負責“廣東省企業和人員誠信資訊登記平台”的資料規範檢查和技術支援。 廣東省建設資訊中心應當在進粵企業和人員提交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變更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規範檢查。 如果您對輸入資訊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聯絡。
附件:1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資訊登記(含變更)指引。
2.廣東省企業和人員誠信資訊登記幫助中心。
3.《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資訊登記平台執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