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中國社會保障協會慈善分會在北京召開《慈善法》研究貫徹座談會。 來自中國社科院、發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文大學、中華慈善總會、中國紅十字會等高校和社會組織的40餘名行業代表出席會議,就新修訂的《慈善法》的研究實施情況進行了熱烈討論。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社會保障協會會長鄭功成首先介紹了慈善法修訂的程序和重要內容。 他指出,此次修訂適應了新時代對慈善法制的要求,注入了中國特色元素,彌補了應急慈善、社群慈善、個人救助網路平台等法律規範的不足,細化了對慈善組織、慈善信託、公開募捐、資訊公開等方面的規範。 以及法律責任,強化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責任和推動措施,進一步明確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責任,增強慈善組織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因此,此次修訂為中國特色慈善事業沿著法治軌道高質量發展創造了更加有利的法律條件。 下一步的關鍵是認真貫徹落實修訂後的《慈善法》,包括加強宣傳和普及法律,讓各行各業特別是慈善事業相關人員了解和使用法律,加快制定相關政策,如慈善組織登記、社群慈善、 以及個人求助平台、慈善稅收優惠政策以及《慈善法》的授權條款。
中國社保協會慈善分會副會長、北京大學非營利性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金平表示,此次修訂的目的是推動中國特色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不僅要預防問題,還要有懲戒機制。 《慈善法(修訂)》有許多亮點,彌補了原立法的不足。
中國社會保障協會慈善分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教授鄧國勝認為,《慈善法(修訂)》有三個亮點:一是將慈善事業發展納入地方政府的職責,二是完善慈善監管,三是完善慈善宣傳。
中國社會保障協會常務理事、北京大學原黨委副書記葉靜怡指出,修訂的第乙個亮點是通過設立社群慈善組織、公益風險投資、孵化培育等方式,鼓勵社會團體和公眾積極參與慈善事業。 人員培訓、專案指導等第二個亮點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個人線上幫助服務平台的監管制度,但個人線上幫助服務平台涉及的一些問題,包括如何規範捐款的使用以及如何處理剩餘資金,仍有待深入研究。
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發展研究會副秘書長程惠強認為,《慈善法(修訂)》體現了四大特點:一是巨集觀與微觀的結合,二是“大慈善理念”的體現,三是日常與應急的結合, 四是國內與國際的結合。
中華慈善總會常務副秘書長劉友平表示,《慈善法(修訂)》將慈善第一主體捐贈人和志願者納入信用記錄體系,鼓勵慈善捐贈和志願服務,對促進慈善生態有很好的促進作用,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中國社保協會會長助理、慈善分會常務副會長彭建梅認為,要為聯合募捐合作的權威性和邊界性提供指導性、規範性藍圖,共同推進配套法律政策的研究和宣傳。
浙江工商大學教授楊芳芳建議,鑑於慈善組織在現代慈善事業中的關鍵作用,在支援慈善組織資訊化建設的同時,應提公升慈善組織在數字慈善治理體系中的作用。 這些都應在今後即將出台的《慈善法》的相關配套制度中得到明確。
中國社科院副研究員李彥傑認為,法律修改後,需要配套政策和檔案跟進慈善組織登記、個人幫扶、稅收優惠落實等。 因此,不僅要快速補缺,還要進行測算清理,動態更新完善,確保配套政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院長盧昕教授認為,要推動個人助力平台與公募平台的相互促進和對接,這關係到網路公益能否取得突破和發展。 同時,也要關注《行業協會商會法》的頒布對慈善組織相關規章制度制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