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向發行人進行了三輪查詢,發行人在終止前未對第三輪查詢作出回應。
2024年12月6日,山東億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檔案,深交所決定終止對其首次公開發行**及創業板上市的審核。
山東億達新材料有限公司***億達新材料“)。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高品質針狀焦為一體的現代化高新技術企業。 公司注重產業鏈的延伸和與上下游企業的合作,著力在高階陽極焦、電極焦、特種碳石墨新材料等領域發展。
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主要由針狀焦、燃料油和瀝青銷售收入組成,其中針狀焦業務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 70% 和 5803%。
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如下:
報告期內,公司與可比公司相比毛利率如下:
2024年,公司毛利率同比增長19%89個百分點發行人解釋稱,主要原因是我國新能源汽車呈現快速增長態勢,帶動負極材料產量快速增長,進而帶動陽極焦增長隨著鋼材的反彈,電極焦的市場需求快速增長同時,下游客戶陸續恢復正常生產,針狀焦**整體開始反彈。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本次發行前,公司第一大股東徐金城直接持股20公司持股88%,第二大股東國開行**持股10股持股66%,第三大股東紅旗煤礦持股904%的股份,持股比例不超過30%,因此公司無控股股東。
徐金城、王紀銀及其一致行動人共同控制公司 34公司持股62%,徐金城、王繼銀為公司聯席實際控制人。
主要財務資料和財務指標
發行人選擇的具體上市標準: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人民幣,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 募集資金用途
公開發售數量**不超過7,375只發行後9051萬股,佔公司發行後總股本不低於25%,預計募集10股4695億元,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將用於以下專案的投資建設:
問題一:關於創業板的定位和技術能力申請檔案顯示:(1)發行人主營業務為優質針狀焦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發行人的針狀焦產品為油基針狀焦,包括負極焦和電極焦。
(2)發行人還生產和銷售燃料油、瀝青等部分副產品。
(3)發行人核心技術包括原料選擇與共混技術、多相級聯分離技術、復合脫硫精煉技術、靶向炭化技術、高能量密度陽極焦製備技術、大型超高功率石墨電極體焦製備技術、大型超高功率石墨電極聯合焦製備技術、新型石墨烯碳-石墨材料製備科技。
(4)報告期內,發行人的研發費用為3,730150,000元,3,398570,000元,7,12425萬元3966元89萬元,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1425297萬元。 發行人請:
1)結合發行人主營業務、核心技術及工藝、行業主流技術水平、報告期內同行業可比公司技術情況,說明發行人針狀焦業務所涉及的技術或工藝的發展歷程和特點。對先進情況及判斷依據和指標,分析相關技術或工藝的未來發展趨勢及其影響因素,說明發行人的上述技術或工藝是否具有核心競爭力,並結合前述內容說明發行人主要技術或工藝的創新情況。
2)說明報告期內研發投入的具體專案和轉化情況,相應的收入和比例,研究專案對發行人產品和技術創新的預期影響,以及發行人是否具有持續的研發能力。(3)列出發行人在研的研發專案和已完成的研發專案,涉及的產品或技術數量以及報告期內的投資金額,並說明上述研發專案的主要參與人、取得的研發成果、相應的收入和比例等。
4)說明發行人的研發投入是否足以支援發行人的產品和技術創新,研發投入是否與自身的商業模式、行業特點、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相匹配,以及發行人是否有能力通過持續的研發來保持技術或工藝進步。 (五)說明發行人的市場地位、技術實力、產品和服務質量、核心競爭力等方面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細分市場、主要競爭對手的差異,包括主要產品和服務的競爭格局、市場容量和未來增長空間、發行人的市場份額、主要市場參與者及其生產能力、銷量、技術指標等。
6)結合上述情況,說明發行人是否符合創業板的定位,並補充和完善創業板定位的相關說明檔案。向發起人徵求明確意見。
問題一:關於行業空間和籌款專案申請檔案和對第一輪查詢的回應顯示:(1)發行人與玉龍石化、傑瑞新能源合作,投資建設運營15萬噸高階電極前驅體智慧型整合專案,實現原材料穩定,提高產品質量穩定性,節約物流成本和生產運營成本,對成本控制和技術提公升有顯著效果。 發行人並未說明玉龍石化和傑瑞新能源的基本情況,以及與其合資成立煙台億達的背景。
(2)發行人原控股子公司成都億達於2024年4月15日成立,並於2024年11月30日完成登出。 發行人沒有解釋短期內設立和撤銷註冊的原因。
(3)近年來,國內針狀焦產能快速擴大。 到2024年,全球針狀焦產能將提公升至379萬噸/年,其中我國針狀焦產能為272萬噸/年,佔全球產能的71%77%。2024年,國內針狀焦企業總產能較2024年增加677家14%,而國外針狀焦產能相對穩定。 發行人沒有說明產能,以及募資專案實施後能否消化。
發行人請:(1)說明未來儲能政策、補貼減免、鈉離子電池、固態電池發展對發行人市場需求和技術路線的影響。
2)說明玉龍石化、傑瑞新能源的基本資訊,是否屬於發行人的頭部商家或客戶;在發行人與宇龍石化、傑瑞新能源聯合設立煙台億達的背景下,煙台億達實施15萬噸級高階電極前驅體智慧型整合專案,除此次募集資金外,資金能否保證專案順利開展,以及上述投資專案目前實施情況結合煙台億達的公司章程、協議或其他安排,以及三委會經營管理的實際執行情況,說明發行人能否對煙台億達擁有實質性控制權。
3)說明發行人與成都朱迪、中科興城合作設立成都億達並在報告期內登出的背景和原因。(4)結合近年來我國針狀焦產能的核准和建設情況,以及針狀焦下游行業的發展情況,說明募資專案投產後新增產能和產量、市場消化能力是否充足、是否存在產能過剩風險及對策
向發起人徵求明確意見。
問題3:關於歷史演變申請檔案和對第一輪查詢的回應顯示:發行人主要客戶貝特瑞於2024年2月投資發行人,持股比例低於前後其他投資者,主要是由於公司2024年虧損和估值下降。 2024年回顧性評估報告顯示,公司評估每股淨資產為641元,接近本次股權轉讓**。 發行人向貝特瑞銷售產品**,毛利率較低,主要為產品差異所致。 2024年,發行人對貝特瑞的銷售收入增速將放緩。 發行人未充分說明貝特瑞持股發行人的背景、必要性和商業合理性,以及持股對發行人銷售收入穩定性和可持續性的影響。
在發行人的歷史上,一些被提名人無法作為公務員或公共機構持有股份發行人請:
1)說明貝特瑞持股發行人的背景、必要性和商業合理性;結合投資協議,說明雙方之間是否有對賭或其他利益安排;結合估值、同行業可比公司等,說明貝特瑞股權的認定依據和公允性,是否存在低價持股和利益轉移。 (2)說明回顧性評估報告的評價方法、主要評價引數及合理性。 結合產品向貝特瑞銷售與第三方指標的差異、銷售時間的差異等,詳細闡述了向貝特瑞銷售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毛利率低的原因和合理性發行人與貝特瑞之間是否就銷售額**或數量約定條款,貝特利的持股情況是否與發行人對其的銷售額**及毛利率有關貝特瑞的持股是否構成股份支付及具體依據,如果構成股份支付,則衡量貝特瑞持股對發行人財務資料的影響
3)結合與貝特瑞合作的背景、同行業可比公司的情況等說明行業上下游相互投資對方股份是否屬於行業慣例,2024年發行人對貝特瑞銷售增速放緩的具體原因及合作的穩定性。 (四)說明發行人除上述內容外,是否有其他客戶或商人投資過該股份,如有,請進一步說明相關客戶或商人持股和交易的公允性、與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及關鍵人員的關係以及資金往來情況。 (5)結合發行人歷史上發行人股權的代名人持有人中存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等情況,說明代名人持有發行人股份是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是否構成發行上市的重大障礙
請保薦人就問題(1)、(4)、(5)發表明確意見,並要求申報會計師就問題(2)、(4)發表明確意見。
問題4:關於上市條件申請檔案和對第一輪查詢的回應顯示:(1) 發行人選擇的上市準則為《創業板上市規則》第2條1.第二條第(二)項,即“預期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 ”
(2)結合發行人歷史估值和市盈率法估值,發行人市值區間預計為1959 億美元至 40.0 美元79億元,高於10億元。 發行人沒有充分解釋計算估計市值等的過程。 發行人請:
1)說明本次申報前的股東持股**、市盈率、市銷率,說明預期市值的計算過程、重要引數的選擇標準和合理性,對估值報告中的重要引數進行敏感性分析,說明計算過程的審慎、客觀性。
2)在申請檔案的估值中說明選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適當性,以及發行人採用的估值方法與行業內常用的估值方法是否存在差異,同時考慮到所選可比公司的主要業務內容和構成, 淨利潤水平、毛利率等因素。
3)結合後期經營業績、下游產業發展等解釋是否存在預期市值不符合上市標準的風險如有,請在招股章程中充分披露發行人的總市值不符合上市條件的風險。 向發起人徵求明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