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吃的餃子是什麼樣的餡料?謹防消費者陷阱。 據南都介紹,2024年,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將立案查處各類反不正當競爭案件1500餘件。 其中,海霸王(汕頭)食品中雞皮或鴨皮含量***,以下簡稱“海霸王”)“豬肉餃子”高於豬肉,海霸王因虛假宣傳被罰款50萬元。
“豬肉餃子”以豬肉為主,但商家精明,用雞皮或鴨皮冒充豬肉,以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大多數普通消費者無法察覺到餃子成分的變化,即使感覺異常,也可能難以發現和收集證據,更不用說維權了。 對於商家來說,這種操作似乎並不高——不用告訴消費者食材變了,餃子還叫“豬肉餃子”,產品還是一樣的。
餃子是一種很常見的食物,很多人每天都會食用,但就是這樣一種非常不起眼的食物,但它的背後卻有那麼多的套路。 現在貓膩膩了,對於消費者來說,監管部門的介入,算是給消費者松了一口氣
不過,好在50萬元的罰款能否達到預期的處罰效果,還存在一些疑問換言之,違法的代價是否高到商家下次敢這樣做?據監管部門提供的資料,截至案發時,海霸王共銷售上述各類速凍水餃產品140餘包。 簡單估算一下,罰款50萬元相當於增加035元的支出也不過而已,從廠家的角度來看,這筆交易可以說是相當划算的,應該會繼續這樣做!
大眾之所以感到困惑,甚至感到有些憤慨,主要是因為“海霸王”是慣犯。 早在2024年,該公司的產品就被檢測到類似問題,甚至更好。 當時,成都監管部門發現,“海霸王”公司在當地銷售的“海王”尿牛肉丸沒有牛源性成分,也就是說,牛肉丸中沒有牛肉。 重慶市有關部門對海霸王公司產品“海王公主”撒尿牛肉丸在當地進行抽查,未檢出牛源性成分,但檢出鴨源性成分。 當時是怎麼懲罰的?海霸王是否吸取了教訓並糾正了它?顯然不是。 畢竟,幾年後,人們發現豬丸中雞鴨皮含量比豬肉還多,僅監管部門就確認了140萬包。
對於一家年營業額達20億元,商品錯配等嚴重質量問題的食品龍頭企業來說,罰款50萬元無異於宣告:繼續幹下去,沒事。 同一市場監管部門曾對一名小販處以罰款,該小販賣了5斤超標芹菜,賺了20元660,000元。 為什麼市場監管部門對街頭小販如此嚴厲,對海霸王這樣的大企業如此仁慈?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罰的依據是《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商家停止違法行為,對虛假宣傳行為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這樣一來,罰款50萬元也屬於法律規定的範圍。 但是消費者呢?消費者權益呢?